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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唐四杰中,他年纪最小命最短,却成就最高

http://www.newdu.com 2017-08-22 历史之家 佚名 参加讨论


    原标题:初唐四杰中,他年纪最小命最短,却成就最高
    
    王杨卢骆号称“初唐四杰”,当然每个人都不是浪得虚名,他们在文学史上各有惊人的事业。
    像骆宾王,七岁咏鹅,那首“白毛浮绿水,红掌拔清波”至今是陪伴小学生的口水诗,后来写的《为徐敬业讨武曌檄》也是十分出色,骂人骂的汹涌澎湃,把武则天看得一愣一愣的。
    卢照邻也是很牛的人,他有篇《长安古意》受到闻一多先生的点赞和跟帖。不过什么“复道交窗作合欢”……“罗襦宝带为君解”等句子,有点“黄色”诗的味道。闻一多先生在《宫体诗的自赎》一文中也称此诗是有宫体艳情诗的特点。现在看来,《长安古意》应算是唐代长篇诗歌中最早的,但与《长恨歌》、《琵琶行》相比,因为处于唐诗起步阶段,所以并没达到第一流的境界。卢照邻命也是苦命娃,患上了“风疾”,大概属于现在脑血栓之类的病症,手足瘫痪,后又失明,最后为了摆脱痛苦投水而死。
    
    至于杨炯,最为大众所熟悉的应该就是那首高考重点《从军行》吧。据说当时就有“王杨卢骆”一说,但杨炯却不满意这样的排名,说过“愧在卢前,耻居王后” 。意思是,他承认排在卢照邻前面有点过了,他自觉才学不及卢,但觉得比王勃要强很多,所以说“耻居王后”。武无第二,文无第一,即使像李敖一样率性的文人自夸是白话文第一,可心服口服者又有几人,所以王勃若听到杨炯的话,一定会站出来说:你可以胡言乱语,但我尊重你讲话的权利。
    王勃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他少年时候就聪明过人,和后来的晏殊一样,有着“神童”之称。据说六岁就能写文章,九岁那一年,读到大儒颜师古的《汉书》注解,认为当中有很多错误,就作了一篇《汉书指瑕》来纠正它。这就相当于今天的二年级学生看了刘心武解读红楼梦,还写出论文来批评他,真的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呀。
    唐高宗麟德初年,官员刘祥道奉旨巡行关内,考察吏治民风。王勃给刘祥道写了一封信,毛遂自荐,信中展示了他雄姿英发的少年气质。刘祥道读了后,很是赏识,就上表朝廷,推荐王勃这个少年英才。看来当时选拔人才的社会机制还是相当健康合理的。高宗皇帝召见了王勃,金殿对策,王勃引经据典,侃侃而谈,高宗倒也龙颜大悦。当时他还不满二十岁,就被授予朝散郎的官职,可以说是少年成名,春风得意。王勃才华横溢,文思敏捷,朝廷每有庆典大事,他都能写出精美的颂文,一时间声名鹊起,皇子沛王听说了,就把王勃请到自己的府中,担任专门的着作工作,修撰《平台秘略》一书。
    
    到这里王勃可以说是轻松走向人生巅峰了,但王勃的聪明也只限于文学艺术方面,政治嗅觉很差,甚至可以说是比较弱智。所以他没多久就惹祸了,写了个叫《檄英王鸡》的文章。事情是这样的:大家知道男孩子天性好斗,喜欢打仗的游戏,当时诸王子们也没有什么《王者荣耀》、《穿越火线》之类的电脑游戏,只有玩斗鸡、斗蟋蟀等玩意儿。王勃一时动了童心,竟替沛王写了一篇声讨英王鸡的檄文。王勃这篇文章不过是写着好玩的搞笑文字,唐高宗见了却勃然大怒,这很有可能是因为他想起来自个兄弟间争斗的往事,而且父辈李世民兄弟自相残杀的情景也相去不远,历历在目,兄弟之争正是唐朝政治的敏感词。王勃却哪壶不开提哪壶,不经意间揭开这块旧疮疤,这还了得!
    请看《红楼梦》中王夫人打了金钏并把她赶走那一回中,我觉得金钏那句“你往东小院子里拿环哥儿同彩云去”,才是最令王夫人忌讳的。这话不但教宝玉学“坏”,而且有挑唆他们兄弟间关系的意味。普通大户人家都这样,何况是皇家。
    
    也幸亏是在唐朝这种开明点的朝代,要是放在后来文字狱盛行的时候,王勃有十个脑袋也砍没了。不过王勃从此不被重用是肯定的了。后来又出了件王勃擅杀自己窝藏的一个罪犯的事情,当然也有人说此事是别人陷害王勃,不管怎么说王勃在当地(虢州)的官场上由于恃才傲物得罪了很多人,这事出了以后,帮他的没有,落井下石的倒不少,因此王勃就倒了大霉被下狱,还差点判成死罪,好在后来遇大赦才保全了性命。但被革职为民,终身不得再做官。连他的父亲也受到牵连,被贬到今天越南的交趾去做县令。
    经过了这样一个个深刻的“教训,按说王勃该知道些人情事故的重要性了吧。不!王勃这种性格,套用余秋雨的话来说是从不察言观色的从容。在滕王阁参加阎都督举办的酒会时,其实王勃只是路过而已,恰好有人介绍他赴宴做陪。人家老阎早安排好了,让他的女婿事先准备好文章,到时候炒作一把。就好现在的选举活动一样,职位早就内定好了。但当假意让到王勃这傻小子面前时,他还真不客气地顺竿就上,见树就爬,提笔便写了起来。王勃这人十足是“领导夹菜他转桌”的那一类。可是人家唐朝当时风气还是比较好,放现在,假如也有这样的情况,必有几个阎领导的心腹怒斥王勃:你一小毛孩,怎么这样狂放大胆没礼貌,家教都去哪儿了?人家老阎比较有涵养,虽然当时也一脸懵逼,冷了脸色,但知晓王勃写出“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样的好句子时,居然不弃前嫌,转怒为喜:本督送你一对膝盖。当时政客的鉴赏能力也很高,这两句是是后世公认的千古名句。如果老阎是个狗肉将军张宗昌那样的浑人,知道啥子叫个“落霞与孤鹜齐飞”,俺就知道你抢了俺女婿的镜头,管你写的天花乱坠,反正也看不懂,就说你写的狗屁不是,一顿板子先打得你“细皮与嫩肉齐飞,鲜血共衣裳一色”再说。又能怎么样?说来也算是王勃之幸。
    
    其实就算阎都督不是不识字的狗肉将军之类,假如是个头脑冬烘,“身自端方”、“体自坚硬”的那种迂腐之儒,也不一定就觉得王勃的文章好,我们看王勃的这篇文字,从那些应制八股、歌功颂德的文章标准看,前半篇写景写事倒还说得过去,但是从“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景物描写之后,按这类文章的一般原则,就该转入借滕王阁的盛会来歌颂阎公领导下的大好形势,而王勃却写的是什么?用大段的文字倾诉了一回他个人的愁闷苦情:嗟乎!时运不齐,命途多舛。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 孟尝高洁,空怀报国之心;阮藉猖狂,岂效穷途之哭!这些话在此场合下说出来,一般也不讨领导喜欢。
    虽然说王勃此文有点仿《兰亭集序》的意味,但他的身份和当时的王羲之完全不同,滕王阁会也不同于兰亭之会,所以这样写不大符合应酬文章的要求。不过正是由于王勃这种我行我素,特立独行的性格,才有了《滕王阁序》这篇好文,王勃才不管你们谁高兴谁不高兴,我以我笔写我心,这正是桀骜不驯的才子本色。
    王勃到滕王阁是路过,他的目的地是到交趾(越南)看望父亲,结果乘船时遇到风浪,落水而死,年仅26岁。天妒英才,真是可惜了。
    
    是金子永远不会被沙砾埋没,是人杰也不会因为短寿而失去生命色彩,王勃一生虽短如流星,瞬间划过,还是给我们留下太多珍品。那篇《滕王阁序》写得美不胜收,文中简直是字字珠玑,像什么 物宝天华,人杰地灵,雄州雾列,俊彩星驰都是绝佳的词语,又有十旬休暇,胜友如云;千里逢迎,高朋满座。 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这样的精彩句子,千载之后读来,仍是如食花瓣,满口余香。
    王勃流传最广的是那句“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很有气魄,感觉乐观向上。不过这是他年少时的作品,多少有点辛弃疾所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状态。
    
    人的心情都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后来王勃写过一篇叫做《别薛华》的诗:
    送送多穷路, 遑遑独问津。悲凉千里道, 凄断百年身。
    心事同漂泊, 生涯共苦辛。无论去与住, 俱是梦中人。
    感觉凄凄惨惨,和上面那首大不一样,有判若两人的感觉。其实,才子词人们命运凄惨的时候可能更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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