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委员会关于开除刘青山、张子善党籍的决议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四日河北省委员会通过,并经中共中央华北局批准) 刘青山,前任天津地方委员会书记,河北省安国县人,雇工出身,现年三十五岁,一九三一年入党。张子善,现任天津地方委员会书记,前天津专区专员,河北省深县人,学生出身,现年三十七岁,一九三三年入党。 张子善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曾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建国后,任天津地区专员。曾与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一道贪污盗窃旧人民币达171亿6272万,并进行倒卖国家材料的非法活动。1951年三反运动中被揭露。同年12月被开除党籍,1952年2月10日在保定被依法枪决。 刘青山曾用名刘顺山,出身贫苦家庭,幼年在博野县南白沙村当长工。后曾与张子善一道贪污盗窃人民币,并进行倒卖国家材料的非法活动。1951年三反运动中被揭露。1952年2月10日在保定被依法执行枪决。 刘青山、张子善参加革命斗争均已二十年左右,他们在国民党血腥的白色恐怖下,在艰苦的八年抗日战争和三年多的人民解放战争中,都曾奋不顾身地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解放,进行过英勇的斗争,树立过功绩。他们本是可以继续给党、给国家、给人民做更多的事情的。可是,他们却在全国胜利后两年多的和平环境中,经不起资产阶级自私自利思想作风的侵袭和引诱,堕落蜕化了。他们完完全全变成党、国家和人民的无可饶恕的叛徒了。 刘青山、张子善为贪图可鄙的不正当的个人享受,为满足其极端腐化的生活需要,竟凭籍职权,不顾国法党纪,不管人民疾苦,盗窃机场建筑款、救灾粮、治河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及剥削克扣民工工资、骗取银行贷款等共达一百五十五亿四千九百五十四万元的巨额(见附注),藉机关生产名义,进行违法经营,并交送四十九亿巨款给奸商张文义倒卖钢铁木材,瓦解国营厂矿,任其投机倒把,扰乱金融,使人民资财损失达十四亿元之多。 刘青山、张子善等在获取非法暴利、大量贪污后,则任意浪费挥霍,过着可耻的腐化生活。刘青山吸食毒品竟至成瘾,据他们现在自供,刘、张二人开支及送礼即达三亿多元。为消灭贪污罪证,张子善并亲手一次焚毁单据三百七十八张。 刘青山、张子善这种违法乱纪的非法罪恶行为,自然会遭到一切忠诚的共产党员和正直的政府工作人员的指责和反对的,因此,这些人们就成为刘青山、张子善等贪污罪犯极端痛恨的眼中钉。刘、张二人为遂行其贪污挥霍的卑鄙企图,就采取了敌对分子的手段来对待党的组织和人民干部。首先,他们在政治上极力造成一个“唯我独尊”和“挥霍有道”的空气。刘青山说“老子们拼命打了天下,享受些又怎么样!”“老子们打天下,小子们来享受!”张子善则说是天津地委内只能有”一个头”、”一个领袖”。有一个无耻之徒竟在“七一”纪念大会上高呼“向我们英明的领袖张专员致敬”,“在英明领袖张专员领导下前进”,而张则对人说:“应向这个同志学习”。其次,他们在组织上除极力压抑民主、取消批评与自我批评、施行其家长制的统治外,凡是坚持党的原则,维护人民利益,对刘、张所为提出不同意见和反对他们的同志,莫不遭受其打击与排挤;凡是意志薄弱和他们气味相投共同作弊的分子,则大肆拉拢,造成一个公然行盗的小宗派集团。这个小集团在思想上和组织上又是和资产阶级分子千丝万缕地结成了不解之缘。这就是刘青山、张子善等反党的“组织”原则。再次,刘、张“作贼心虚”,为了掩盖其罪恶勾当,则在上下左右之间公行贿赂,到处拉人下水,恶风所及,邪气上升,以达其腐蚀党的组织和人民干部的目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