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发生前松井石根的举措 12月初,松井在等到大本营进攻南京的命令后,立即兵分两路向南京扑来:一路由上海派遣军组成,沿太湖北侧,经苏州、无锡、常州、丹阳、镇江向南京进攻;另一路由第10军组成,沿太湖南侧,经嘉兴、湖州、长兴扑向南京。不久日军又分为四路,两路由丹阳、金坛等地直扑南京,另两路分别迂回芜湖和浦口,以图对南京守军形成东、北、西南几面包围之势。从12月5日起,双方在南京外围发生激战。中国军队抵抗不利,日军于8日全线突破南京外围防线,完成了对南京的最后包围。 日军虽来势汹汹,然而却早已面临多重困难。日军经淞沪战役后,未经充分休整补充就开始向南京方向进击,其后勤保障也严重不足。松井的幕僚们多次向他提醒过类似的问题,他也深知自己的部队面临的困难,但他仍然一意孤行。11月20日,日参谋总长向第10军发出指令:“部队为求得补给,应尽量利用现地物资”。在当时的环境下发出这样一道指令,无异于指使日军进行公开抢劫。松井石根作为方面军最高指挥官,对日军接到命令后的所作所为给予默认。“其结果大规模的掠夺行为自然漫延到整个部队”。可以说,日军此时的行为,正是南京大屠杀过程中大规模抢劫的预演。12月7日,松井将方面军司令部从上海移至苏州。同日,他召集参谋人员,下达了《南京城攻略要领》。该要领大致内容如下: “一、若南京守城司令或市政当局留守城中,则劝其开城以和平占领,尔后,各师团分别由经过挑选的一个步兵大队(9日改为三个大队)为基干,率先进城,分区对城内进行扫荡;二、若敌之残兵仍凭借城墙负隅抵抗,则以抵达战场之所有炮兵实施炮击,以夺占城墙。尔后,各师团以一个步兵联队为基干进城扫荡。……”。 所谓“扫荡”,即“铲除净尽”之意,它意味着日军进城后,可将所有抵抗的中国人“铲除净尽”;日军的一切行为,都可冠以“扫荡”的名义,这就为日军的暴行提供了军令上的依据。当然,该要领在“城内扫荡”的命令之后,还有如下内容: “一、应特别严肃部队之军纪风纪,使中国军民敬仰归服皇军之威武,期不至出现苟如毁我名誉之行为;二、严禁接近外国之权益特别是外交机关。在外交使团提议设立而为我军拒绝之中立地带,除必要外,应禁止入内,并应在重要地点设立岗哨。又,禁止进入城外之中山陵等革命志士之陵墓及明孝陵。……”。 同时,松井又训令他的部队:“南京乃中国之首都,攻克之乃世界性事件。故须认真研究,愈益发挥日本之名誉,增强中国民众之信赖。虽为敌军,然已丧失抗战意志者及一般官民,应予以宣抚爱护,持宽容慈悲之态度。” 以上内容,就是某些人鼓吹的“松井石根无罪论”的主要依据之一。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命令的发布与命令的实施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12月8日,松井下令空投《劝降书》,要南京卫戌司令唐生智“和平开放南京城”,遭拒绝。10日下午1时,松井下达了向南京城发动总攻的命令。经过3天激战,守军渐显不支,13日,日军第6师团在师团长谷寿夫率领下最先从中华门攻进南京城。于是,在中国首都南京随接爆发了一场持续6个星期之久的惨绝人寰的大屠杀。铁的事实说明,松井的“整肃军纪”的通告与训令,只不过是种遮人耳目的陪衬。正如通告所说,南京是中国的首都,驻有大量的他国外事机构,占领它确为举世瞩目之事,若日军在“城内扫荡”过程中出现不法行为,必将很快昭然于天下。出于旧日本军人效忠天皇的思想,松井也必须为天皇的声誉考虑,同时也为了显示自己治军有方,因此,松井在发出“城内扫荡”的命令后,不得不以“整肃军纪”的通告和训令作陪衬。同时,松井在发出“整肃军纪”的通告之后,并没有认真地去督促部下执行,而是对日军的违纪行为采取了默认的态度,致使这一惨剧越演越烈。有关这一点在下文的分析中还将作进一步的阐述。 有人认为松井在总攻之前就病倒在苏州,并未直接指挥进攻南京,对前线的情况亦不知晓,因此他不应对口军的行为负责。我们知道进攻南京的日军是华中方面军下属的上海派遣军和第10军的部队,指挥进攻的是上海派遣军司令朝香宫(他于12月1日接替松井上海派遣军司令之职,松井则专任华中方面军司令)和第10军军长柳川平助。他们都是松井的部下,对于军队中出现的违纪现象,不由这支军队的最高指挥官负责,而简单地把它归咎于部下,这是有悖于常理的,更何况松井的疾病“既没有阻碍在他指导下的作战行动,又没有阻碍他在发生这类暴行时访问该市(指南京――笔者)达数日之久”。因此,以此为松井辩护是站不住脚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