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政初期的各项改革 讲解新政初期的主要改革措施,分析其影响。 (1)官制改革:裁旧衙门、添新衙门和整顿吏治。 这些改革的措施只是对旧官制的初步改革,虽然没有能够从根本上革除清政府腐败、无能的种种弊端,但经过这番改革,自隋唐沿袭下来的传统的六部建置已基本瓦解,从而向国家建制的近代化迈出了第一步。 (2)军事改革:编练新军和开办警政。 新军编制:军(总统)、镇(统制)、协(协统)、标(标统)、营(管带)、队(队官)、排(排长)、棚(正副目) 新军的编制主要效法德、日两国,从军、镇到棚的建制,相当于军、师、旅、团、营、连、排、班。此外还有一种混成协,是多兵种的混合部队,不隶属于镇,相当于独立师或独立旅。从编制来看,新军已经是一支接近于近代化的军队,编练新军是中国军队近代化的重要阶段。 清政府编练新军的活动,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副产品: 一是袁世凯北洋集团的崛起。在最后练成的新军中,袁世凯主持编练的北洋新军就有6个镇,从而形成了庞大的北洋集团。二是为清政府的最后覆灭准备了掘墓人。“新军”的军官大多选用国内外军事学校毕业生,对士兵也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所以新军的官兵素质也比旧军要高。同时也为革命党人的活动提供了有得的条件,“新军”最终成为反清革命的一支基本力量,这是清朝统治者始料所不及的。这种情况大概可以称作“种瓜得豆”。 开办警政,建立维持治安的巡警部队始于时任直隶总督的袁世凯。1902年,袁世凯在保定主持训练了一支3000人的巡警部队。列强撤出天津后,规定天津20里以内中国不得驻军。于是在直隶总督衙门从保定迁回天津的同时,袁世凯以巡警的名义,把这支部队带进了天津。这是中国警察制度的开始,此后,各地相继推行警政。到1905年,清政府感到巡警关系重要,决定设立巡警部,由徐世昌任尚书,赵秉均等任侍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