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少数民族“自决权”问题给二野前委的指示 (一九四九年十月五日) 二野前委,并告各中央局、分局及各前委:申哿(即九月二十日)电悉。大体上同意你们所拟“关于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草案”,惟壹项关于党的民族政策的申述,应根据人民政协共同纲领中民族政策的规定。又关于各少数民族的“自决权”问题,今天不应再去强调,过去在内战时期,我党为了争取少数民族,以反对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它对各少数民族特别表现为大汉族主义)曾强调过这一口号,这在当时是完全正确的。但今天的情况,已有了根本的变化,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基本上已被打倒,我党领导的新中国业经诞生,为了完成我们国家的统一大业,为了反对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分裂中国民族团结的阴谋,在国内民族问题上,就不应再强调这一口号,以免为帝国主义及国内各少数民族中的反动分子所利用,而使我们陷于被动的地位。在今天应强调,中华各民族的友爱合作和互助团结,此点望你们加以注意。中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