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村经济破产 辛亥革命没有触动中国农村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土地集中的现象仍在发展。佃户比重不断扩大,自耕农日益减少。如江苏省昆山县1905年佃农占农户总数57.4%,1914年上升为71.7%,1924年则升至77.6%,南通县1905年自耕农占农户总数20.2%,1924年下降为13%。 土地兼并的结果是军阀官僚拥有大量土地。北洋军阀头子袁世凯在河南彰德(今安阳)、汲县、辉县等地占有土地约400顷。北洋军阀段祺瑞、冯国璋、徐世昌以及地方军阀张敬尧、李厚基等占有土地都在数万亩以上,黑龙江省军阀吴俊升“攫取土地几遍全省。” 与军阔官僚疯狂兼并土地的同时,商人、高利贷者以及外国商人也大量购买土地。例如:英美烟草公司在1914~1915年间,在河南许昌西门外用“半霸占、半收买”的手段攫取了数百亩土地。帝国主义用各种手段占有农田、榨取地租已成为普遍现象。 在军阀、官僚、地主、中外商人和高利贷者掠夺下的中国农村,其经济形式仍以小农经济为主,实物地租仍占主导地位。地租不断增加,小农日益陷入困境,高利贷者接踵而至,把小农迫上了破产的道路。如江苏南通县,1920年谷价比1905年上涨2.72倍,而钱租竟涨至3.46倍。在松花江流域,高利贷的利率月息从1909年的1%上升至1922年的3%,最高的达6%。湖南桃源县甚至有每月一对本的高利贷,借洋1元,1个月期满,即须还2元。农民遭受极其凶残的剥削。 在帝国主义经济侵略和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缓慢发展的影响下,中国农村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逐渐解体。但是产品的逐步商品化,并未给中国农村经济开辟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因为中外商人、高利贷者和地主不是把从农民身上榨取的利润投入农村以发展资本主义大生产的农业,而是通过土地兼并和商业垄断,对小农进行日益严重的榨取,使整个农村经济处于停滞、下降的状态。据统计:加以1914年全国耕地面积指数为100,则1915年为91,1918年降至83。全国荒地面积指数如以1914年为100,则1915年上升为113,1918年达237。 农村经济的破产,迫使广大农民群众起来反抗封建剥削和压迫。各地农民群众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