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期间,日军曾大规模地征集中国妇女充当其随军慰安妇,这已是国内外学术界公认的事实。在日本全面侵华的八年时间里,在天津、山西、河南、安徽、南京、海南,在日军的铁蹄所到的每一个中国地方,都有无数的中国妇女受到耻辱的蹂躏和残酷的摧残。这一事实,同样也已为无数幸存者的血泪控诉和当事人的回忆所证实。 至于实际上有多少中国妇女被日军强征为慰安妇,人们的估计相互间还存在着很大的分歧。战后协助美国处理军需情报的一位日本人曾经说过:“中国慰安妇的数字,占日军在亚洲战场征用占领区妇女当随军妓女的67.8%。”(4)也就是说,在当时日军所设的慰安所里,每100名慰安妇中,就有被强征的中国妇女同胞近68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史研究所的管宁先生根据自己的研究估计认为:“当时日本军队中慰安妇的总人数,最高限应为30万人,最低限应为20万人……在这些日军慰安妇中,数量最多的不是朝鲜人,而是中国人。”而上海师大历史系教授苏智良先生在其《侵华日军慰安妇制度略论》一文中,则进而估计认为:日本军队中的慰安妇总数“不少于36万―41万……按国籍来分析,慰安妇的主体是中国和朝鲜的女子,朝鲜慰安妇的人数在16万左右,日本慰安妇人数为2―3万人,台湾、东南亚一些地区的慰安妇各有数千人,澳大利亚、美国、英国、荷兰、西班牙、俄罗斯等国的慰安妇各有数百人,而中国(大陆)的慰安妇人数最多。”“中国被日军掳掠充当慰安妇的人数总计在20万以上。”(6)这些估计数字与慰安妇实际人数之间或许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但是,日军在侵华期间对数以万计的中国妇女同胞残酷蹂躏,则是不可抹煞的事实。 更重要的问题是,当年日军如此大规模地强征中国妇女充当慰安妇,是出于某些日本士兵的违犯军纪和个别部队长官对这种违纪行为的纵容,还是出于日本侵华当局和日本军部有组织、有计划的策划和安排?弄清楚这一问题,对于我们判定日军强征数以万计的中国妇女充当慰安妇的暴行的总体性质,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通过我们这些年对慰安妇问题的关注和资料的搜集分析,我们有理由认定,当年日军强迫广大中国妇女同胞充当其慰安妇,绝非是哪一个违纪士兵和部队长官的个人犯罪,而是出于日本侵华最高当局和日本最高军事当局的蓄谋和安排,是日本军方和日本国家有组织、有意识的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