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中共形成成熟的地下工作原则 1937年全面抗战开始,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通过总结以往的经验,为地下斗争提出了“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等待时机”的方针。当时国共两党虽然在对日作战中形成战略上的合作关系,国民党当局仍不承认中共组织在国统区有合法活动地位(只有个别谈判代表除外),并把“防敌(指日本)防奸(指共产党)”作为秘密斗争的基本指导原则。徐焰概括说,这个时期,国民党军统、中统在对日本进行秘密战的同时,将中共地下组织当作第二位的打击目标。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抗战期间,中共中央在延安建立了社会部,并对党的地下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培养,教育他们掌握对敌斗争的政策原则和秘密工作纪律,并进行了秘密技术的训练,使党在隐蔽战线的斗争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周恩来根据国统区工作特点,总结发展了十年内战时他提出的党员职业化原则,又创造性地提出了“三化”(职业化、社会化、合法化)政策,成为党在国统区开展地下工作的基本方针,也成为在日本占领的沦陷区的秘密工作指针。 徐焰认为,中国共产党在上海等日占区的秘密工作,主要通过发动群众建立地下组织,为帮助新四军的军事斗争发挥作用。以周恩来为书记的中共南方局,直接领导西南工作委员会负责川、康、云、贵、湘、鄂的党的地下工作,也做出了很大成绩。南方工作委员会(简称“南委”,负责粤、桂、赣、闽、浙的地下工作)却因建立秘密的武装据点暴露了组织,在国民党特务搜捕下大部损失。后来周恩来总结其教训时说,“其根本原因是秘密组织与武装斗争同时并用,致工作路线发生许多错误。”“在大后方的党,只能全力执行中央长期埋伏、积蓄力量、等候时机的路线,不能同时采取武装斗争的路线。”地下党组织不能同时兼搞武装斗争,这成为当时中央确定的一条原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