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女遴选,是清代后妃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清代的秀女挑选,由户部主持,每三年选阅一次。为保持旗人的纯正血统,仅从满蒙汉八旗女子中择取,为确保皇帝对“秀女”的充分占有,凡芳龄13岁至17岁未婚旗女必须经过选阅。被选中的在户部记名为秀女,备为皇帝选择嫔妃或给皇子、亲王指婚,只有落选者方可嫁人。待皇帝到了成婚年龄,对记名秀女再进行复选,从中选择皇后一人,嫔、妃人数不定。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清代对妃嫔的册封制度,有着极为严格的等级规定,清代后、妃、嫔等级的确定,必须通过颁发“册”“印”的册封仪式。皇帝大婚册立皇后仪式隆重而繁缛;册封妃、嫔仪式则较为简约。“册”、“印”是后妃名分的代表,其文字由礼部拟定,由工部用黄金(或镀金)镌刻。清代册封制度规定,贵妃以上册封用金册、金宝,妃为金册、金印,嫔仅有金册而无印。 而妃嫔的日常用度,包括宫分、铺宫。宫分是上自皇太后、下至贵人、常在、答应等人每年按等级所供应的金银、布匹以及每月、每日所供应的粮肉、菜蔬、副食等从品种到数量的规定,包括绸缎、貂皮、米面、炭蜡等项;铺宫是指皇太后、皇后、妃嫔以及福晋等人宫内所用不同等级的金属器皿、瓷器、漆器等从品种到数量的规定。在等级森严的清宫大内,由于妃嫔的名位不同,在日常用度的数量上存在着明显差异,依其等级而递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