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5月2日和5月3日,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和埃及空军在开罗签订了两个合同,中国向埃及出口歼6型飞机44架、歼教6飞机6架、涡喷6发动机220台、涡喷8发动机28台,还包括备件供应和发动机的修理,总成交额为1.67亿美元。这是中国航空工业第一次向国外卖飞机,是航空工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一个重要转折点。 1954年7月,我国就制造出了第一架飞机,为什么在25年之后才开始出口飞机呢? 我们不当军火商
20世纪50年代,在我国开始建设国防工业的时候,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我们不当军火商。在这种思想指导下,1978年以前,我国的对外军事援助都是无偿的,即经费由国家负担,援外项目由国家下达任务,各有关单位负责执行。航空工业的对外无偿援助始于1958年,前后20年中,曾向朝鲜、越南、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巴基斯坦、孟加拉、柬埔寨、尼泊尔、埃及、赞比亚、坦桑尼亚、苏丹等16国提供了10种飞机共1153架,还有多种发动机和航空零备件;向其中3个国家提供了少量海防导弹和空对空导弹;还帮助其中5个国家建设了飞机修理厂。
我国的对外援助与其他许多国家不同,真正体现了国际主义精神。其主要特点:一是不带任何附加条件;二是提供自己最好的产品、设备和器材;三是保证受援国人员充分掌握使用和维护技能;四是援助建设的工程项目投资省,见效快;五是受援方在使用中如发生重大问题,我方继续无偿帮助解决;六是派往受援国的技术人员素质好,不需提供特殊待遇。航空工业系统的广大职工克服重重困难,努力完成了各项援外任务,得到当时各受援国政府和人民的赞誉。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以对阿尔巴尼亚的援助为例,可以了解当时的援外情况。从1961年开始,阿尔巴尼亚同苏联的关系恶化,处于非常困难的境地。中国从各方面支援阿尔巴尼亚,把它视为“欧洲的社会主义明灯”,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十分密切,当时被誉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1964年至1966年,周恩来总理曾三次访问阿尔巴尼亚。阿部长会议主席谢胡于1966年和1967年两次访问中国。 从1962年至1970年的9年里,中国援助阿尔巴尼亚的飞机有歼
6、歼7、初教6、歼教5、直5、轰5和运5等7种飞机共167架,还有活塞7、涡喷6两种发动机共71台,以及各种航空零备件。
1964年初,根据阿尔巴尼亚政府的请求,中国政府同意无偿援助建设飞机综合修理所,由我国航空工业部门承担建设任务,建筑工业部门协助。该飞机综合修理所的建筑面积为4983平方米,设备总数为1261台件。1964年7月开始筹建,由中方承担工程设计。1966年4月动工,中方负责指导施工。1967年11月开始试生产,中方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及第一年试修用的航空器材,并派专家指导。1969年5月竣工,两国政府签署了该项目“投产纪录”,确认达到了原设计要求。
从筹建飞机综合修理所开始,历时5年,中方共派出6个专家组共51人。建成后可承担米格-15、米格-17、米格-19、伊尔-28、米-4等7种飞机的中修任务,包括机体中修、发动机检修、成品和特种设备的检修、试验和排除故障。每月的修理能力为1.5~2架。该修理所投产后,阿尔巴尼亚的领导人曾前往视察,并赞扬中阿友好合作。其空军司令奥哈利说:“关于建设修理所,过去我们找过苏联,他们说没有必要建所,缺备件就向苏联订货。这次我们向中国提出,中国真心实意地援助了我们”。
1968年2月,阿尔巴尼亚政府又向中国政府提出,在上述飞机综合修理所的基础上扩建为大修厂。1969年5月,在修理所竣工时,两国政府又签订了《中国无偿援助阿尔巴尼亚将现有飞机综合修理所扩建为飞机大修厂的议定书》。此项工程由中国空军后勤部承担建设任务,航空工业部门只承担协作任务。
中国援助阿尔巴尼亚飞机的同时,也给予相关的附加援助。例如,1963年援阿9架运5飞机,分拆成大部件通过海运到达阿方后,第一批3架由中方人员组装;第二批3架由阿方人员组装,中方人员检查;第三批全由阿方人员负责。中方工作组培训了阿方人员,传授了组装和试飞技术,还帮助他们将机库改建为运5飞机修理车间。工作结束后,阿领导人巴鲁库和谢胡接见了中国工作组,并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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