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爱与自由:东西方不同的人性理想(上) 文/吴国盛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首先让我感谢卡尔·米切姆(Carl
Mitcham)教授的邀请,让我有机会来到科罗拉多矿业学院的讲堂上,与大家一起分享我的研究心得。 我来自中国北京大学。大家知道,中国是一个古老的国家,有着悠久的历史。中国人民曾经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但是从20世纪初开始,现代中国也走上了现代化的道路,现代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深受西方的影响。作为现代化的后来者,我们是发展中国家、不发达国家,如何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是现代中国知识分子十分关心的问题。 早在20世纪初年,中国最有影响的思想家就认为,西方强盛的法宝是两个,一个是科学,一个是民主。于是,问题就在于,为什么传统中国没有这两个东西。我是一个科学史家和科学哲学家,传统中国为什么没有科学也是我经常思考的问题。我很愿意谈谈为什么科学没有出现在中国,而独独在西方出现。 在谈这个问题之前,我应该提一下李约瑟问题。英国著名的科学史家李约瑟认为,在16世纪之前,中国的科学走在世界的前列,只是到了近代才开始落后。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中国近代科学落后了。这就是所谓的李约瑟难题。我认为,李约瑟在这里混淆了科学与技术。当然,从今天的眼光看,科学与技术相互关联,彼此很难区分。但是,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间,科学与技术是各自独立发展的。只是从19世纪中叶开始,科学与技术才密切相关。因此,说中国古代科学很发达,只是到了近代才开始落后,显然是不正确的。因为,中国古代有技术,但根本没有科学。中国古代的技术是很发达的,但没有科学传统。所以,我认为,如果问中国古代技术很发达,为何近代技术落后了,这是一个好问题。但如果问,中国古代科学很发达,为何近代科学落后了,这是一个假问题。 今天我们要谈的是中国古代为什么没有科学传统。对于这个问题,有许多种讨论进路。有人从社会模式,有人从自然环境,有人甚至从汉语语言角度,试图解答这个问题。我今天的角度是,把科学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来看待,通过分析中国西方文化传统的不同,来解答为何中国古代缺乏科学传统,而科学独独首先出现在古代希腊。 一、人文 任何一种文化都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就其有形的方面而言,有饮食、服饰、建筑等,就其无形的方面讲,有语言、社会制度、观念、信仰,林林总总。通过这些东西,我们可以分辨出一个人属于哪种文化。但是,在文化的所有这些表现形式中,最核心的最本质的是关于“人性”的认同。不同的人性认同与人性规定,决定了文化的根本不同。为了理解文化传统的不同,我们最终都需要追溯到不同文化所预设的不同人性理想。 为什么人性认同和人性规定会成为文化的根本标志呢?其根本的哲学原因在于,人是一种“有待”规定的存在者,而“文化”就是对人性的“规定”,“人性”是从文化而来的,而非生物学上遗传得来的。 说人是一种有待规定的存在者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第一个方面,人是先天缺失者;第二个方面,人是有死者。人是先天缺失者是指,与其他生物不同,人并无固定的本质、本能,其后天教养在人性养成过程中占有绝对的优势。从生物学角度看,人的这种后天养成与人的普遍早产有关。在人类进化过程中,大脑的快速发育与人类女性的直立行走是相互冲突的。直立行走要求人类女性的骨盆不能太宽,而人类进化使得大脑越来越大。哺乳动物的孕育期与大脑量有一个线性相关关系。按照人类的脑量,这个孕育期应该是21个月,但是,孕育了21个月的人类胎儿脑量将达到675毫升,是成人脑量的一半。达到成体脑量的一半,是哺乳动物胎儿娩出时合适的脑量。然而,孕育了21个月的人类胎儿太大了,人类的母亲无法产出这样大的胎儿。人类女性为了直立行走,其盆骨的最大宽度只能容纳300毫升脑量的胎儿娩出,因此,进化无情的宣判,人类必须早产。这种生物学意义上的早产,使得人类的婴儿有漫长的后天学习时间。正是先天缺失,使得人类必须通过后天的努力,自己创造自己,因此,人性并不是先天的,而是后天习得的,特别是,通过文化被构成的。作为先天缺失者,人类可以有多样的发展可能性,因此,对人来说,先天缺失不是缺点,而是优点。 作为有死者,人需要为自己的生提供意义辩护。人生在世,终有一死。但是,只有人这个物种是在活着的时候就知道死的不可逃避性。这种对死的先验的知,引发了一个严重的哲学难题:既然早晚必死,为何当初有生?生命意义何在?明白自己必死的人类何以能够如此坚定执着的活着,哪怕吃尽苦头、受尽屈辱?这一方面固然有动物的求生本能在起作用,更重要的方面在于,每一个人生下来就生活在一种文化之中,在这种文化之中,习得了一个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人生的意义”或者“有意义的人生”。这个“人生的意义”通常并不是以概念命题的方式出现的,而是渗透在你的日常生活之中,在生活实践之中被领悟到。人们通常也不会反省人生的意义,只有在一生中某些关键的时候,比如青春反叛期、比如特别困难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反省。正是这个“人生的意义”,让人们尽管吃尽千辛万苦,仍然能够坚强、乐观地活着。 “人生的意义”或者“有意义的人生”的核心是对“人”之为“人”的认同和体悟。什么是“人”?什么是理想的“人”,如何达成这样的理想人性?是任何一种文化最核心的问题。人生因为有死,所以根本上是一种无本质的存在:人可以是任何东西,甚至可以不是“人”。正因为人可以不是人,因此骂一个人不是人才是有意义的。我们从不骂一头猪不是猪,因为这是一种没有意义的说法。人的无本质决定了,人可以有多种规定性。不同的文化就给出了关于“人”的不同规定。 在汉语里,当我们讲到“人文”两个字的时候,其实是表达了两个东西,一个是“人”,一个是“文”。前者指的是理想人性。后者“文”古代通“纹”,是一个动词,表示划道道、留下痕迹,基本意思是“纹饰”,以后发展成为了达成理想人性所采纳的教化、培养、塑造方式。所谓“文化”,指的就是这种训练理想人性的过程。在英语里,humanities来自humanity,后者是理想人性,是目的,前者是培养理想人性的方式,是手段,与汉语相对应。 中国和西方文化的根本差异在于它们各自有很不一样的“人文”。不同的人文,标志着不同的文化。在文化的各个层面,都可以体会到这种人文的不同。要深入理解中西文化的差异,最好的办法是看看它们各自有什么样的人性理想、什么样的教化方式,一句话,有什么样的人文。 二、中国的人性理想:仁爱 中华文明本质上是农耕文明。在这片相对封闭但又适合农耕的土地上,中国先人发展出了成熟而又稳定的农耕文明。这在世界各民族中都是独特的。诚然,人类进化的一般历史都是从旧石器时代走进新石器时代,而新石器时代的根本特征就是定居和粮食生产,也就是所谓农耕文明,但不同的民族进入农耕文明的时间和程度是不一样的。中华农耕文明特别典型、特别成熟,以致于压抑了其它文明类型的发育。比如,中国有漫长的海岸线,但中国没有发达的海洋文化,这是农耕文化有意抑制的结果。比如,中国的万里长城,表达的是典型农耕社会的防御思想。比如中国传统社会人分四等,“士农工商”,手工业者和商人地位低于农人,也表达了农耕主导的思想。 农耕文明的一个基本特点是安于一地、少有迁徏,安土重迁,定居、安居意识很强。那些离开家乡在外面工作的人被认为是很不幸的。人们与土地高度绑定在一起。中国人常说,“父母在,不远游”,“树高千丈,叶落归根”,“离乡不离土”。中国人特有的“籍贯”概念就是对这种情况的一种反映。如果像你们美国人那样频繁迁徙,籍贯是没有意义的,所以你们的护照上只有“出生地”,而没有“籍贯”这样的项目。对于基本不迁徙的民族来说,籍贯就是出生地,籍贯的概念才有意义。我可以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知道你们的祖先200年前住在哪里吗?我猜测,你们很难回答。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们,我可以很清楚地知道我的祖先2000年以前住在哪里。我的家族有明确的记载。我姓吴,我的祖先大约在1800年前由江苏无锡迁居江西,大约在800年前由江西迁到现在的湖北,2000年只搬了两次家。传统中国就是这样,多数人在两千年的时间里只有几次住家迁徙。但是20世纪近代社会转型以来,中国人的迁徙开始频繁起来,籍贯慢慢也会丧失意义。 对于有籍贯概念的人群来说,地缘即是血缘:住在一起的人都是熟人,拐弯抹角的差不多都是亲戚,都有或近或远的血缘关系。因此,中国的文化是一种典型的熟人文化。中国人在与熟人打交道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但不知道如何与生人打交道。对待生人只有两个办法,要么把生人变成熟人,所谓“一回生、二回熟”,要么生人变不成熟人的话,就只有持敌对态度,人们常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种熟人文化延续到今天,仍然为中国人所熟悉。 人们群居在一起,需要建立秩序,依照这个秩序,人们分配各式各样的资源、处理各式各样的社会关系。这种秩序就是文化秩序。对于农耕文明而言,地缘人群实际上就是血缘人群,因此,农耕社会很自然建立了以血缘关系为主要依据的文化秩序,即血缘秩序。我们可以注意到,汉语中的血缘术语非常发达丰富。比如,父亲的哥哥、弟弟,母亲的兄弟,父亲姐妹的丈夫,母亲姐妹的丈夫都是特定的称呼,而英语里就一个uncle全部包括了。西方人刚来中国的时候,中国人都觉得他们是野蛮人,连母亲的兄弟和父亲姐妹的丈夫都分不清楚。当然,我想你们美国人是可以分清楚的,只是没有觉得没有必要分那么清楚。可是中国人讲究父系母系有区别、年长年幼有区别。如果不能搞清楚这些区别,那就是没有礼貌,不文明、没有文化。 血缘秩序成为其它一切社会秩序的基础和范本,许多重要的社会关系都被看成是某种准血缘关系。比如把皇帝与下属的关系,政府官员与老百姓的关系,甚至教师与学生的关系都看成是父子关系。中国有句常用语,叫做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可以看出,在中国文化里,政府官员和教师是最重要的两类人。事实上,这两类人是相通的。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中国的官员都是优秀的知识分子来担任的。 传统上,中国人认为有五样东西最需要敬重,它们分别是天、地、皇帝、父母、教师。在这五样东西中,父母虽然排名第四,但却是最容易被领悟的。天人关系、人地关系、君臣关系、师生关系都最终要通过“亲子”关系来理解。直到今天,现代中国人在与陌生人打交道的时候,往往首先会问及家乡,以便建立某种地缘-血缘认同。一些原本互不相识的人要短暂地组成一个共同体,比如集体旅游,也会首先按照年龄排序,确立称乎,并且通常会选最年长者当领队,以此建立一种临时有效的秩序。这都是血缘文化的基因在起作用。 血缘文化的核心是血缘感情。所谓“亲”就是“近”,而所谓“近”并不是物理距离上的远近,而是在血缘谱系中的近。比如相同父母的儿子比父亲兄弟的儿子要近,父亲兄弟的儿子比母亲兄弟的儿子要近。最亲近的是父母与子女。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孟子说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就是把血缘亲情文化的逻辑出发点定在了父母与子女之间感情上。一切血缘感情都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爱的扩展和外推。不孝敬自己的父母而孝敬别人的父母,那一定是别有用心,比方图谋人家的房产。不爱自己的孩子而去爱别人的孩子,很可能那个别人家的孩子其实就是他自己的孩子。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是古代中国人关于“爱”的最纯粹和最基本的理解,其它一切“爱”其实都是这种爱的某种外推和变种。男女两性之爱并不被中国文化所看重,相反,最终都通过婚姻关系而转化为亲情之爱。 血缘文化因而就是亲情文化。在亲情文化中,情最重要,理次之,法再次之。法通常只是手段,不是最高目标。到今天,我们还在讨论国家治理是rule of
law还是rule by law。实际上,中国人始终不太理解rule of law。 “理”也不是我们中国人行为做事的最后根据。正如中国常用语所说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理是相对的,不存在一个绝对的道理。中国还有一个有些让人费解的说法,叫做“不要得理不让人”,意思是说,虽然“道理”是某种根据,但绝不是最后的、最高的依据,相反,在许多情况下,你就是有“道理”,也不能只照着道理来做事情。为什么呢?因为人际关系的因素往往要起更大的作用。中国人当然不是根本不讲法律,也不是不讲道理,但是,法律和道理都在一定的范围内有效,超出这个范围就无效了。比如中国有一句常用语叫“法不责众”,意思是说,如果多数人都不遵守一个法,那么这个法就无效了。所以,法律和道理总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而“爱之情感”反而是最终的根据,居于某种绝对的位置。 农耕文化、血缘文化和亲情文化在“人性”的认同方面有自己的独特性。儒家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占据中国文化主体地位,他们把“爱”作为人性的根本,以“仁”概而言之。什么是“仁”?这个字很难对应一个唯一的英文单词。我们这里把它译成benvolence,这是强调了仁爱的方面。《论语》中说“人者仁也”,就是把“仁”作为人性的根本,因此也有人把它译成Humaneness。什么是“仁”?简而言之就是“爱”。古代中国人误认为动物无情无义无爱,因此总是把人与动物相比较来突现人性,称那些坏人为禽兽。后来认识到动物其实也有情有爱,则称坏人是“禽兽不如”。总之,“人”的反义词是“禽兽”。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谓“仁爱”,是奠定在血缘关系之上的爱。这种爱按照血缘关系的远近,是有区别的。越近的越爱,越远的则越弱。“仁爱”,不是平等之爱,而是差等之爱。因为所谓血缘秩序,本来就是亲疏有别的等级秩序。 建立在亲子感情基础之上的“仁”的确是人的天性。中国人喜欢讲,“人之初,性本善”。但是随着年岁渐长,社会活动面扩大,人所面对的人群越来越多样化,所处的情境也越来越复杂,那种出自天性中的亲子之爱的“仁爱”需要扩大其外延。中国文化基本上是按照血缘文化准则对一切非血缘的社会关系进行血缘化处理。不仅比较重要的君臣关系、长官与下属关系、师生关系如此,一切人际关系都作血缘化处理,都纳入一套差等有序的关系之中。 但是,我们经常碰到的是,在同一场合下,多种多样类型的社会关系同时出现。如何将它们统一纳入一个差等的序列之中,就成为一个重大的文化难题。为什么说这是一个难题呢?这是因为中国文化要求,对于某一个具体的人,你既不能亲近不够,也不能过于亲近。究竟应该多近,要视当时的关系类型而定。并且,这种关系类型是可以变化的。对于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场合下,亲疏远近的关系可以是完全不一样的。 消除或减轻这种困难的唯一办法是发展出一套培养方案、教育模式,来使人们在后天教育中习得这种理想的人性,这就是训练“人”(humanity)之“文”(humanities)。儒家作为“仁者”的“人”之“文”是什么?一个字,“礼”。这个字跟“仁”一样,无法严格对应一个单一的英文词汇。我们这里勉强译成Ritual。礼是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用以规范个人和群体的行为方式,也是通达“仁”这种理想人性的意识形态。简而言之,礼就是让人意识到自己的身份,从而有相应恰当的行为方式。在礼节、礼仪、典礼中,每个人体会到自己在等级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角色,认识到谁亲谁疏,从而恰当地传达“仁爱”。《论语》中讲得好,“不学礼,无以立”。“学礼”,就是学“做人”。正是在丰富复杂的社会交往过程中,在后天学习“礼”的过程中,巩固和丰富了“仁”的内涵。 “礼”无处不在,体现在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某种意义上讲,中国文化的主流就是礼文化。无论四书五经、唐诗宋词、琴棋书画,还是天文地理、农桑耕织,都属于礼文化的范畴。但礼并不是教条,并不只是明文规则。礼一方面服务于仁,是让人习得仁人之心,但另一方面,礼的本质是在具体生动的生活实践中训练人的适度感、恰当感,因为所谓仁人之心,不过就是明白自己的身份、地位和处境,从而以恰当的方式待人接物,既不能过分,又不能不及。学礼就是学习恰到好处的做人。 “仁-礼”就是中国主流的“人-文”。“仁-礼”表现了农耕文化、血缘文化和亲情文化的人文内涵。在仁爱的旗帜下,中国精英文化的表现形式更多的是礼学、伦理学,是实践智慧,而不是科学,不是纯粹理论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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