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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鎮烽:戚簋銘文釋讀

http://www.newdu.com 2017-08-24 历史之家 佚名 参加讨论

“青銅器與金文專輯”
    (吳鎮烽先生近照)
    陝西省考古研究院 吳鎮烽
    (首發)
    作者簡介:吳鎮烽,1940年生,曾任陝西考古研究所黨總支書記、副所長,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委員,我國著名青銅器專家。
    內容提要:新近發現的戚簋,是西周中期後段之物。簋銘中第一次出現“霍使”,未見諸史書記載,它應該是古代傳驛的一個特殊分支。“霍使”的發現爲研究西周職官制度和傳驛制度提供了重要的資料。
    關鍵字:戚 霍使 傳驛 單伯
    最近見到一件戚簋的資料,未見諸著錄,似新近出土,現與讀者分享。該簋通高14.2、口徑21.2、腹深13、兩耳相距33.7釐米。口微斂,有子口,下腹外鼓,蓋面隆起,沿下折,頂部有圈狀捉手,腹部有一對獸首耳。下有方垂珥,圈足沿外撇,其下連鑄三個象鼻獸面小足。蓋沿和器口沿之下飾竊曲紋,以雲雷紋填地,蓋面和器腹飾瓦溝紋(圖一)。蓋、器對銘,各70字(其中重文2)。
    下面按蓋銘(圖二)的行款寫出釋文(蓋銘漏鑄“用亯”2字,依器銘添補),然後就有關詞句加以討論。

圖一 戚簋

圖二 戚簋蓋銘
    下面就有關詞語作一詮釋。
    “單白”,即單伯,人名,西周中期的揚簋記載單伯擔任揚的右者,參與周王冊命揚的儀式;裘衛盉記載單伯與伯邑父、榮伯、定伯、伯等執政大臣一起處理裘衛與矩伯庶人以玉器和裘皮交換土地的事情。另有單伯生鐘[1],被認爲就是單伯的自作器。從揚簋可知單伯的官職是司徒,地位相當高。在本銘中他亦擔任擯相,陪同戚接受周王的冊命。
    “內右”,即入右,陪同進入之意。導引賓客,執贊禮儀者,金文稱“右”。右,助也。後多作“佑”。《詩·大雅·大明》:“篤生武王,保右命爾。”毛傳:“右,助。”導引受命者晉見周王,故稱“入右”。文獻稱“擯”、“擯相”。《周禮·秋官·小行人》:“凡四方之使者,大客則擯,小客則受其幣。”鄭玄注:“擯者,擯而見之,王使得親言也。”《論語·鄉黨》:“君召使擯,色勃如也,足躩如也。”陸德明釋文:“擯,本作賓,又作儐。”朱熹集注:“擯,主國之君所使出接賓者。”《周禮·秋官·司儀》:“掌九儀之賓客擯相之禮,以詔儀容辭令揖讓之節。”鄭玄注:“出接賓曰擯,入贊禮曰相。”
    “戚”,人名,本簋的作器者。
    “

史”,即微史,見於史牆盤,但此銘的“微史”與史牆盤的“微史”無關。史牆盤的“微史”是史牆的烈祖,商末周初人,微地的史官,而本銘的微史從他在冊命戚的儀式上宣讀王命來看,是周王朝的史官。“史”是官職,“微”是其私名。西周懿王時期的蔡簋和

盨有史

,王臣簋和諫簋有內史

,揚簋有內史史。內史

即史

。名

,擔任周王朝內史之職。“

”字有人釋爲“年”,有人釋爲“先”,有人釋爲“尤”,有人釋爲“

(敖)”,陳夢家先生釋爲“

(微)”[2],若陳先生所釋“

(微)”字不誤,則本銘的“

(微)史”就是“史

(微)”、“內史

(微)”。揚簋的揚和戚是弟兄關係(詳後),所以也爲陳夢家先生釋

(

)提供了一個旁證。
    “赤巿、朱亢、攸勒”即“赤韍、朱衡、鋚勒”,此三項是周王賞賜給戚的物品,冊命銘文中常見。“赤黻”即祭服中的紅色蔽膝。“亢”與“黃”同,讀爲“衡”。“亢”爲陽部溪紐,“衡”爲陽部匣紐,兩字迭韻旁紐,故可通假。金文中稱“亢”的有

簋、衛簋的“

(朱)亢”,

盤、

盉的“絲亢”,師道簋、

簋的“朱亢”、

簋、宰獸簋、盠尊、盠方彝的“幽亢”,除

簋可晚到夷厲時期外,基本上都集中在西周中期,它和“黃”同時並用,用“黃”的數量還要多於“亢”,但到了西周晚期“亢”就很少出現了。“朱亢(衡)”就是用於束系蔽膝的朱紅色橫帶。“鋚勒”就是綴有銅飾的馬頭絡銜。
    “用官

”即“用官司霍駛(使)”,這是周王授予戚的職責。“用”,用以。
    “官”的本義爲館,也就是供人居住的館舍。漢賈誼《新書·耳痹》:“百世名寶因閑官爲積。”俞樾《諸子平議·賈子二》說:“官乃館之古文,閑官即閑館,謂館舍之空虛者。”《漢書·韓延壽傳》:“修治學官。”顏師古注:“學官謂庠序之舍也。”楚簋的“司

啚官”[3]中的啚官就是鄙館,但在古文獻和金文中多數是其假借用法,作職官解。如《書·皋陶謨》:“俊乂在官,百僚師師。”《荀子·正論》:“夫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功,罰不當罪,不祥莫大焉。”師簋“命汝司乃祖舊官小輔、鼓鐘”[4],均作職官解。官還有一義是駕御;管理。《管子·權修》:“審其所好惡,則其長短可知也;觀其交遊,則其賢不肖可察也。二者不失,則民能可得而官也。”《荀子·天論》:“如是則知其所爲,知其所不爲矣,則天地官而萬物役矣。”楊倞注:“言聖人自修政則可以任天地役萬物也。”《荀子·解蔽》:“勢亂其官也”,楊倞注:“官,司主也。”“官”一作職責解。《國語·晉語八》:“上醫醫國,其次醫人,固醫官也。”韋昭注:“官,猶職也。”《韓非子·難一》:“耕、漁與陶,非舜官也,而舜往爲之者,所以救敗也。”《禮記·樂記》:“欣喜歡愛,樂之官也。”
    “

”,司字繁體,其義爲主管、職掌、職守、職責。《書·高宗肜日》:“嗚呼!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祀無豐於昵。”孔傳:“王者主民,當敬民事。”《書·胤征》:“俶擾天紀,遐棄厥司。”孔傳:“司,所主也。”
    周代金文中官司、司、啻官、啻官司爲含義相同的習語。“司”在金文中有治理、管理、司職、職掌等相近的義項。“啻”在金文中多讀爲“敵”或“適”,《廣雅·釋詁三》:“敵,主也。”《詩·衛風·伯兮》:“誰適爲容?”毛傳雲:“適,主也。”《逸周書·寶典》:“心思慮適”,朱右曾集訓校釋:“適,專主也。”《助字辨略》卷五:“適,專主之辭,猶雲職也。〈左傳〉僖公五年:一國三公吾誰適從。”“官”與“司”、“啻”連用時,屬名詞用作動詞,表示“主司”之義,本銘的“官司”以及“啻官”、“啻官司”是同義詞連用,均可解爲職掌、主司、司理、管理等。
    “官司靃

”是一個動賓結構的短句,是說周王命戚掌管的具體執事是靃。“靃

”在金文中首次出現,在此有兩解。
    1、“靃”即“霍”,古國名。始封之君爲周武王之弟叔處,春秋時爲晉所滅。故址約在今山西省霍州市西南。《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虞、虢、焦、滑、霍、揚、韓、魏,皆姬姓也,晉是以大。”杜預注:“八國皆晉所滅。”《書·蔡仲之命》:“降霍叔于庶人。”唐孔穎達疏:“《世家》云:‘武王已克商,平天下,封功臣昆弟,封叔處於霍。’”“

”即“駛”,通“使”,其義爲使者。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二“駛河”引《三蒼》說:“古文使字或作駛。”“霍使”就是王朝出使霍國的使臣,或者霍國來朝的使臣。
    2、“霍”又有疾速之義。《玉篇·雨部》:“霍,鳥飛急疾皃也。”引申爲疾速,急速。漢司馬相如《大人賦》:“煥然霧除,霍然雲消。”“霍”字之後一字應爲“

”字。該字的寫法有些特殊,左邊從馬十分清楚,右邊所從的“吏”字中間一豎不通過口字,其下所從的“又”與上部分離。這種結構與伯鼎、師旂鼎、弭伯簋的“吏”字基本相同,故可斷定爲“

”。“

”也有疾速之義,《說文新附·馬部》:“

,疾也。從馬吏聲。”《龍龕手鑒·馬部》:“

”同“駛”亦通“使”。“霍使”就是疾使、速使的意思,疾速傳達王命或傳遞文書的使臣。
    二者相比,我以爲後一解較優,因爲霍國來朝的使臣不需要周王冊命,王朝出使霍國只是臨時性的差遣,也不需要正式冊命。既然舉行如此隆重的冊命儀式,當是任命常設旳職官,其後緊接著有一句“用楚乃長”。“楚”讀爲“胥”。胥有輔助之義。《爾雅·釋詁》:“胥,相也。”《方言》:“胥,輔也。”《廣雅·釋詁二》:“胥,助也。”“用楚乃長”是說協助你的長官履行職責,說明周王冊命戚的職責是掌管霍駛,而不是擔任霍駛。
    “霍駛”有可能是西周時期傳驛的一個分支機搆,設有數員或數十員,並設有長官統領,戚是其副職。
    傳驛,又稱傳遽,商代已有之,商代甲骨文中的“

”字,于省吾先生考證爲古代的“馹”字,爲傳車驛馬之名。卜辭中有“

來”、“

往”、“

入”、“

來歸”都是指傳驛的運作。卜辭《後》下7.13的“傳氐盂伯”,洹子孟姜壺的“齊侯命大子乘

(傳)來句宗伯”,都是商周時期設有傳驛的佐證。《周禮·秋官》載:“行夫掌邦國傳遽之小事,美惡而無禮者。凡其使也,必以旌節,雖道有難而不時,必達。”鄭康成注:“傳遽若今時乗傳騎驛而使者也。美福慶也,惡喪荒也,此事之小者無禮,行夫主使之,道有難謂遭疾病他故,不以時至也,必達王命,不可廢也。”孫詒讓說:“傳遽謂乘輕車傳達王命或報告消息。”《周禮·秋官》又載:“行夫,下士,三十二人。”可以看出行夫是一種低級的信使,其級別只是下士,是周王朝設置的以禮儀爲主前往諸侯國傳達有關福慶或喪荒等事,其上司爲大司寇。
    “霍使”與“行夫”尚有區別,它應是傳達緊急王命或文書的專設機構,當與唐宋時期的急遞、駛卒之類的性質相近。《夢溪筆談·官政一》說:“驛傳舊有三等,曰步遞、馬遞、急腳遞。急腳遞最遽,日行四百里,唯軍興則用之。”《韓非子·外儲說》記載西周初年封太公望于齊,太公望到了營丘(臨淄)要殺兩位不服統治的“賢士”,周公在魯國聞訊覺得殺了他們影響太大,就乘“急傳”赴齊加以阻止。“急傳”一般是信使乘坐輕車疾馳傳達命令或傳送文書,此因事關重大,差信使恐不能阻止太公望,所以周公便親自乘“急傳”前往。在周代,諸侯國的職官和各種機構的設置,大都參照中央王朝,這種“急傳”就是類似“霍使”的一種傳遞緊急命令、消息或文書的一種設置。
    在西周冊命銘文中“右者”(擯相)與受命者職務之間有一定的統屬關係,“右者”往往是受命者的上級長官,受命者往往是“右者”的下級屬官。如呂服余盤的“備仲入右呂服余,王曰:令汝更乃祖考事,疋(胥)備仲司六師服。”從上述周王冊命戚是單伯擔任“右者”來看,戚應當爲司徒單伯的僚屬,協助單伯管理霍使。看來,西周時期的霍使是由司徒掌管的,與行夫由大司馬掌管有所不同。
    “用乍

文考白

”即“用作朕文考憲伯寶簋”。“

白”即憲伯,作器者戚的父親。憲伯還見於北京故宮收藏的一對揚簋。從簋銘文得知,周王冊命揚擔任司工之職,掌管司量田佃、司

、司芻、司寇、司工事,冊命儀式上,也是司徒單伯擔任右者,且揚稱其過世的父親爲“

(朕)

(烈)考

(憲)白(伯)”。揚簋和戚簋的時代同屬西周中期後段,冊命時同爲單伯擔任右者,又都稱其過世的父親爲憲伯,說明揚和戚是同宗兄弟。西周時期主要是世卿世祿制,職官父子相襲,主要是長子繼承,但還是要經過周王冊命的。同胞弟兄同朝爲官也是可以的,如西周中期前段的

和衛[5]均言爲“父考甲公”作器,

曾自稱“伯

”,應是兄長,他可能是承襲父親的官職,他的上司是周師,而衛則是拔擢冊命的新官職,他的上司是仲侃父,所以衛在擔任王官以後,就脫離大宗獨立門戶,成爲小宗宗子,來爲父親鑄造祭器。揚和戚也是類似的情況,從所鑄祭器銘文中可以看出揚的官職是司工,官職高於戚,他應是長子,繼承了父親憲伯的舊官,戚是新獲得的官職,職位較低,但他也是王官了,也可以成爲小宗宗子,這就形成一支新的世官世祿家族。
    關於戚簋的製作時代,從形制、紋飾、銘文內容和字體風格看應在西周中期。在已知的西周青銅器中,它和西周中期後段我簋[6]的形制、紋飾、銘文書體都十分相似。銘文中出現的單伯是恭、懿時期的執政大臣,見於裘衛盉和揚簋。裘衛盉被公認是恭王時期的作品。揚簋的形制是典型的西周中期後段流行的弇口圈三足簋,圈足下都是卷鼻形獸面小足,紋飾爲竊曲紋帶和瓦紋,特別是銘文字體與戚簋如出一人之手。同時,周王冊命揚和冊命戚都是單伯擔任擯相。陳夢家的斷代體系中將揚簋歸入懿王時期[7],再結合到兩簋所裝飾的竊曲紋出現在懿王時期,瓦紋流行於西周中期後段到西周晚期的情況。我認爲把戚簋和揚簋的時代定在懿王世是比較合適的。揚簋銘文記載揚的父親是“烈考憲伯”,戚的父親是“文考憲伯”,可以確定揚與戚爲兄弟關係,都是憲伯的兒子。
    簋銘中的“霍使”在金文中第一次出現,未見諸史書記載,它應該是古代傳驛的一個特殊的分支。它的發現爲研究西周職官制度和傳驛制度提供了重要的資料。
    2014年4月21日完稿
    注釋
    [1] 吳鎮烽:《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15265,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以下簡稱《銘圖》。
    [2] 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189、192、193頁,中華書局,2004年。以下簡稱《斷代》。
    [3] 《銘圖》05284
    [4] 《銘圖》05381.
    [5] 朱鳳瀚:《衛簋與伯諸器》,《南開學報》2008年6期。
    [6] 《銘圖》05321。
    [7] 《斷代》192頁。
    本文系作者在“先秦秦漢史”公眾號首發,感謝作者賜稿!
    本期的青銅器與金文專輯由付强組稿,魏振龍編輯。
    我们致力于学术传播!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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