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反“李一哲”案件
在突发事件中,有些涉及思想问题,更要求领导干部不能简单化,而要深入细致地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习仲勋在平反“李一哲”案件的过程中,以上特点展现得很突出。
1974年11月,李正天、陈一阳、王希哲等人以“李一哲”的署名,在广州闹市区张贴大字报,抨击当时不完善的民主与法制,矛头直指林彪集团大搞封建法西斯专政的罪行,还不点名地指出江青一伙搞极左活动。大字报贴出之后,广州为之震动,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应和争论。
习仲勋一到广东就亲自抓这个问题。1978年底,经省委决定,对“李一哲”案件应予平反,并于1979年2月召开大会公开平反。此前,作为省委第一书记的习仲勋曾四次接见李正天等人,诚恳耐心地做他们的工作;对召开平反大会的有关问题,也听取他们的意见。其中2月1日这天足足谈了三个多小时,习仲勋讲话语重心长,主动承担上届省委的责任,令在场的人为之感动。
没想到在公开平反之后,波澜再起。3月15日,李正天等四人再用“李一哲”的名义,在广州街头贴出《启事》,决定将举行理论讨论会,还给香港《争鸣》杂志寄去了《启事》,要求刊登,欢迎港澳及海外人士到会。3月16日,他们致信习仲勋表示希望能够得到省委的支持。习仲勋等马上约见了李正天等人。习仲勋严肃批评他们这种做法将会影响到安定团结。习仲勋恳切地指出:4月15日是春交会,成千上万外宾都来了,你们把广州市搞乱了,我怎么向党中央交代?你们这么一搞,如果复退军人、下乡知青等都提出要这么搞,我们答应不答应?你们不受管,也不打个招呼,弄乱了。难道这叫民主?这叫无政府、无纪律!经习仲勋做工作,他们接受省委的意见,取消了这次讨论会。“李一哲”案件平反的前前后后屡生波折,习仲勋多次亲自做工作,有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有时恳切批评,指出利害,终于妥善处理了这一问题。 ●真理标准讨论中,习仲勋先行表态
在一些重大突发事件面前,有的领导干部瞻前顾后,有的则捂盖子、抹泥巴。这些行为的背后往往是因为想的更多的是个人得失而不是群众利益。习仲勋在重大关头胸怀全局、立场坚定,这在“真理标准讨论”过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1978年5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在《光明日报》刊登后,一石激起千层浪,逐步形成全国性的大讨论。习仲勋在解放思想与“两个凡是”的交锋中,态度鲜明。从6月开始,他领导全省开展了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6月30日,他在总结讲话中强调:“离开实践,理论一文不值。马列读得多,但不同实践结合,那有什么用处呢?”在广东省的党政领导人之中,习仲勋是最先公开表示支持和赞成实践标准观点的。在全国,习仲勋也是最早鲜明表达自己观点,大力支持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省级负责人之一。
1979年3月,习仲勋曾经谈到:那一段大家心有余悸,我也心有余悸。人家早给你透过风,那些漏风也是从北京方面来的,你现在又来一个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北京有同志见到了我,说我对真理标准问题表态早了,你不表态人家不知道你是啥态度,你表了态大家就知道了这个底。习仲勋的话,说明1978年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复杂性。在解放思想与“两个凡是”交锋胜负未分之时,如果表态不当,将有可能影响到自己的政治命运。尽管当时习仲勋刚复出不久,地位未稳,心有余悸,但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他很早就作了表态,不怕再次被打倒,表现出一个无产阶级革命家胸怀全局、以人民利益为重的高贵品质。 (作者系中共党史出版社编辑一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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