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是否存在四等人制度?四等人制为民国时期学者提出的元朝实行的民族等级制度,即认为元朝建立后,蒙古人作为统治民族列为第一等级。 据说,元世祖时,把全国人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第三等是汉人;第四等是南人。元代“四等人”制,是元代政治、制度和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对元代影响深远。这四等人在政治上的待遇,法律上的地位和经济负担等等,都有不同的规定。这就是我们平常了解到的四等人制度的一些知识,我想很多人跟我一样,学过历史课本之后都对四等人制度深信不疑。 据考证,四等人制最早是由屠寄在《蒙兀儿史记》中提出的,虽然还没有发现有史料记载元代明确实行四等人制的法令,但是元朝时期蒙古贵族享有特权以及存在民族压迫是学术界公认的。《蒙兀儿史记》卷六《忽必烈可汗》(1934):于时大别人类······为四等。曰蒙兀人。曰色目人。曰汉人。曰南人。该说法缺少史料证据。《元史》《明太祖实录》均未提及元朝“四等人制”。朱元璋等反元势力也从未提及元朝“四等人制”。如果真的存在这样的法令,那么我想反元势力肯定会用这个来做文章,而不是处心积虑的策划出一个莫道石人一只眼,此物一出天下反。史学界认为“迄今所知,元朝政府并没为四等人的划分颁布过专门的法令。但它却反映在有关他们政治、法律地位以及其他权利和义务方面的诸多不平等规定中<白翠琴《略论元朝法律文化特色》:元朝的法律虽然为蒙古、色目人规定了许多特权,但是真正利用法律到处横行不法的只是蒙古、色目贵族,而广大蒙古、色目劳动人民与汉族劳动人民一样,过着受压迫剥削的生活。贫苦的蒙古人甚至有被贩卖到异乡和海外当奴隶的,这在《通制条格》和《元典章》中也屡见不鲜。><王东平:元朝并没有把民族明确分为四等的专门法令,但是在诸多政策法令法规中,蒙古人色目人享有特权,这恐怕是人分四等这一说法的来源。>。忽必烈在位时期,这种民族分化政策已经基本形成,其后构成元王朝统治秩序的一个很大特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