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之三--刘方济(FranciscusdeCapillas1607-1648),全名方济各嘉彼来,西班牙人,1641年到中国,先在台湾后到福建传教。刘为扩大教会势力,采用欺骗等卑鄙的手段发展教徒,特别卑劣的是,他有意发展年轻女教徒,造成许多家庭不和,夫妻离散。福安下邳村有位已订婚的青年教徒陈某,刘要发展其为“守贞女”,就诱骗她不要出嫁,威逼其未婚夫写了退婚书,随后他便无耻地把陈某拐带外逃。当地群众还反映,刘方济生活糜烂,违反天主教神职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与当地一位寡妇通奸,并生下一私生女。刘方济的恶劣行径,激起当地群众的公愤,纷纷起来揭发刘利用传教为非作歹的丑恶罪行,并联名向官府控告。接到群众举报后,清朝廷遂于1647年(顺治四年)11月13日以“专事宣传邪道,煽惑良民,外装守贞不娶,其实拐骗妇女,放荡无耻,曾和城外某寡妇通奸,并且有了私生女”,将刘方济捉获归案,并于1648年处死。至于罗马教廷在封圣时提到的曾在山西太原活动的富格拉主教(S.FranciscusFogolla),他在中国曾搜刮了很多“礼物”,有铜像和银器,并曾经带著40箱珍贵的古董物品到意大利。一个传教士聚敛和带走了这么多中国文物,还用此“换了不少银钱”。他是在利用传教盗卖中国文物。下面,我们再来看看几位所谓“圣人”中的中国教徒的劣迹。 所谓“圣人”吴国盛(1768-1814年),贵州遵义龙坪人。为了向其主子献媚,他依仗著洋人和教会的势力,大耍淫威,强迫他人入教。但凡他认识的人,只要经过他家门口,被其看见,皆被强迫进屋念经学道,无一幸免,连三尺小童亦不放过。由于他用威势逼人入教,遭至反感而引起了龙坪场一方百姓的痛恨。 被梵蒂冈列在“圣人”第一位的赵荣(1746-1815年),贵州务川县人。他加入天主教后,为向洋主子献功,把佛道教等其他一些宗教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不断进行谩骂和攻击。有一次赵荣路过一佛教寺庙,见到殿堂里供奉的佛像,便认为是触犯了天主教不拜偶像的戒律,是对天主至上的挑战,于是大怒,不由分说几棒就把佛像砸碎了。庙里的和尚认出他是个有洋人撑腰的天主教神甫,敢怒而不敢言。当地百姓见到赵荣也像见到阎王一样躲避他。 所谓“圣人”罗廷荫(1825-1861年),贵阳人。罗廷荫入教后以为自己不再是中国人了,连当地的民族风俗也横加干涉,气焰十分嚣张。某日,贵阳郊外青岩地方民众按当地习俗,纷纷走出家门上街“游百病”(“踏青”),适逢一群小孩高唱民谣经过天主教修院门口,罗廷荫和当时在场的4个传教士见状无端怀疑此举有辱天主教,便仰仗自己有修道院院长法国传教士伯多禄为后盾,竟然对这群不懂事的孩子大打出手,致使多人受伤,引起当地群众的愤怒。 在中国人民反抗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中,有一些中国教徒丢掉了性命,成为“牺牲品”。但是若干教民被杀,总是引起了外国侵略者更疯狂的报复,造成更多的中国民众被杀,中国民众为之付出了惨重代价。最大的受害者始终是中国人民。翻开中国近代史,依仗不平等条约的“治外法权”为非作歹的外国传教士,罪行累累,历历在目。 梵蒂冈非但不就此向中国人民忏悔,反而歪曲历史,对其丑恶行径进行美化,为他们树碑立传。尽管梵蒂冈口口声声说“封圣”是向中国人民表示“敬意”,但是,再动听的言词也掩盖不住梵蒂冈借翻历史定案、借宗教问题为反华政治目的服务,企图重新控制中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利用宗教问题干涉中国内政的图谋。相反,只能更加暴露其虚伪性。这种无力的辩白,完全是自欺欺人,欲盖弥彰。梵蒂冈借“封圣”搞反华的行径,必然受到世界上一切善良和正义的人们的鄙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