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国初年、上世纪20年代是普遍存在的。女性即使睡觉,也要穿着长过膝盖的长背心,减少身体的裸露,出门时在旗袍、大褂里面,必须穿上马甲、胸褡。从民国初年,一种由“捆身子”内衣演变而来俗称“小马甲”的内衣,在女性中流行开来。小马甲多半以丝织品为主,普通人家则用布,其形制与穿在外面的坎肩不同,一般都比较短小,在小马甲的前片,缀有一批密纽,使用时将胸乳紧紧扣住。 上海锦江饭店创办人董竹君女士,十五六岁时穿的服饰就是“一件灰色无花的绸面灰鼠皮袄(那件皮袄相当大,穿起来不合身的),一件紧胸的布背心(当时女孩子都要把胸部捆得紧紧的),一条黑缎裤,一双黑鞋和白洋布紧袜套。”(《我的一个世纪》) 紧身背心遮住胸乳,具有保守的风格,但是对于追求开放的女子来说,紧身背心也能演绎出风情,在当时有采用轻薄纱料制成背心,外罩网纱,露胳膊现肌肤,因为裸露而受到保守人士的攻击。1918年夏,上海市议员江确生致函江苏省公署:“妇女现流行一种淫妖之时下衣服,实为不成体统,不堪寓目者。女衫手臂则露出1尺左右,女裤则吊高至1尺有余,及至暑天,内则穿衣粉红洋纱背心,而外罩以有眼纱之纱衫,几至肌肉尽露。” 这等暴露服饰最初在妓女中流行,随后良家妇女也逐渐效仿,以至成为一种社会风尚。江议员认为这是一种淫服,有“冶容诲淫”的副作用,致使道德沦丧,世风日下。要求江苏省、上海县及租界当局出面禁止,“以端风化”。1920年上海政府发布布告,禁止“一切所穿衣服或故为短小袒臂露胫或摹仿异式不伦不类,并称其“招摇过市恬不为怪,时髦争夸,成何体统。”“故意奇装异服以致袒臂、露胫者,准其立即逮案,照章惩办。”照此公告,女子只要穿着低胸露乳、裸露胳膊、小腿的服装,就将面临逮捕入狱之灾。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此时的中国已经沐浴着“西风东渐”思潮,西方、东洋的开放观念进入,以女性胸乳的裸露,内衣的解放为攻击对象的“万恶淫为首”的老调重弹,又有多少市场?江议员之流的斥责、辱骂,政府当局的禁令,虽然也曾发布、执行,但是解放了的女性胸乳与女性内衣,又岂甘被束缚、禁锢?倒是随之而来的一场轰轰烈烈的天乳运动,让女性扔掉了束缚胸乳发育的束奶帕。 改变风气的天乳运动 1919年“五四”运动之后,洋装成为时尚,一些妇女开始模仿西洋女子束腰凸胸提臀的样子,穿起文明新装。但是保守观念仍然统辖着人们的思想,女性身体曲线,女性高耸的胸部与裸露小腿都被视为淫荡。当时在女性中仍然采用束奶帕遮掩女性的性感特征。 1924年,由于身体发育得比较早,15岁的卫清芬已经出落成大姑娘了。妈妈不得不给她束胸,用一根花布条缠住发育起来的乳房,缠了一圈又一圈。 当时的女子都用白布束胸,束胸布,称之为“束奶帕”。三寸金莲的小脚,是中国历史上残害女性脚部发育的一种禁锢方法,让经历过的女子痛苦万分;对胸乳的束缚,则是另一种枷锁。 等到出嫁后,卫清芬束胸的事,就落到了丈夫身上。卫清芬的公公是个封建保守的人,对媳妇束胸管得严格,不时地叮嘱儿子严加管教。 这时候,一些新潮女子开始放胸,当年称为天乳运动,就是放开束缚胸部的白布,不穿内衣,让女子乳房自由呼吸,自主生长。性学博士张竞生先生便是天乳运动的倡导者。他认为“束胸使女子美德性征不能表现出来,胸平扁如男子,不但自己不美而且使社会失了多少兴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