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的农奴制开始于15世纪,全面确立于18世纪。在农奴制度下,农民被固定在地主的庄园里,没有任何人身自由,他们的一切财产,包括子女都属于地主所有。地主可以任意买卖或转赠农奴,农奴被剥夺了控告主人的任何权利。 隐藏逃跑的农奴要受法律的制裁。农奴按其依附的对象分为三类:(1)在贵族地主、修道院、教会土地上劳动的农奴称为“私有奴隶”,也叫“地主农民”。(2)在封建国家土地上劳动的农奴称为“国家农民”。(3)依附于沙皇宫廷、王室的农奴称为“采邑农民”。在这三种农奴中,私有农奴的处境最差。到19世纪上半叶农奴制已陷入危机之中。因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对于粮食和原料的需求大大增加,可是封建地主却无法满足这种要求。他们只想从农奴身上榨取更多的产品,而不关心生产技术的改进,农奴的生产积极性很低。农奴制使俄国的农业长期处于停滞落后的状态。工业方面,俄国从19世纪30年代已开始了工业革命,工业、商业都获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在农奴制度下的资本主义发展受到严重的束缚。这表现在俄国的自身劳动力不足,虽然一部分农民可以到工厂做工,但他们仍是交代役租的农民,他们的工资大部分要交给地主,地主还可以随时把他们召回。工厂主雇佣这些工人每年还要给地主部分利润,从而影响了资本的积累、工人在工厂里在棍棒下强迫劳动,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不高,所以俄国工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工业发展速度大大低于西欧各国。 农奴制度已经成为俄国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克里米亚战争的失败则充分暴露了俄国沙皇政权的腐败无能和农奴制的落后性,战争的失败促使了俄国国内阶级矛盾的尖锐化,农民起义遍及欧俄25个州,声势浩大。同时,国家财政赤字数额空前增加,沙皇统治陷入一派危机之中。这就促使了刚刚上台不久的亚历山大二世自上而下实行农奴制的改革。 1861年俄历2月19日,沙皇亚历山大二世正式签署了废除农奴制的特别诏书和法令:宣布废除农奴制,农奴获得人身解放,农民有权处理自己的事情。规定全部土地仍属地主所有,农民可以按照规定赎买一小块土地,但赎金高出土地实际价格的2—3倍,这实质上是地主阶级对农民的一次大规模掠夺。农奴制改革共解放了2100多万男性农民。此后,沙皇政府又在其他方面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如建立农村的组织管理机构;在省、县建立地方自治机构;实行司法改革、教育改革等。 1861年俄国农奴制的改革,按其社会内容来说,是带有明显的资产阶级性质的改革活动,它是俄国的封建生产方式过渡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折点。改革使农民从农奴制的枷锁下解放出来,使俄国的资本主义获得了必需的劳动力、市场和资金,促进了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具有进步意义。列宁说:“这是俄国向资本主义君主制转变的道路上前进的一步”。但是,这次改革是由农奴主自上而下进行的,改革极不彻底,它没有触动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保留了大量的封建残余,沙皇专制制度也保留下来,远远没有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