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3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全部在押战犯实行特赦释放,并赋予其公民权。这个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我受领导指派,办理特赦释放关押在济南战犯管理所的国民党战犯。在办理的过程中,耳闻目睹一些人和事,略述一二。 建国前后,我人民解放军和公安机关逮捕和关押了一批对人民犯有严重罪行的蒋介石集团、伪满洲国和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争罪犯。从1959年至1966年,先后经6批特赦后,尚余293名。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遭到严重破坏,对战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也不例外。1966年第6批战犯特赦以后,多年再没有进行。但是,周恩来总理一直关注这项工作,多次批示,要求做好工作,落实战犯改造政策。 1974年12月,公安部向中央报送了《关于第七批特赦问题的报告》,报告中提出,特赦释放尚在关押的战犯。 1975年2月27日,毛主席对报告作了长篇批示:释放战犯的时候要开欢送会,要请他们吃顿饭,多吃点鱼肉,每人发100元零用钱,每人都有公民权,不要强迫改造。……有些人有能力,可以做工作,年老多病的要给治病,跟我们的干部一样治,他们放下武器25年啦!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根据毛主席的批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特赦决定。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公安部长的华国锋召集公安部、统战部、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等单位研究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召开“四长会议”(省公安局长、统战部长、法院院长、民政局长),部署特赦工作。 最后特赦的293名战犯,分别关押在抚顺、济南、西安、北京等地,济南人数最多。 我们几个办理特赦工作的人员在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曾汉周的领导下,核对了名单、资料,印制了《特赦通知书》,研究了宣布特赦的程序、方式等相关事宜,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随后,我和公安部一位同志同赴济南。 抵达济南战犯管理所时,姜所长已在院内迎候。双方交流了情况,商量了工作安排。我们在所内参观,看到了战犯在特赦释放前的生活情况,听了他们的反映。 济南战犯管理所在济南市郊,战犯的宿舍是一排排平房,居住较宽敞。院内有菜地、果园。我们在宿舍内看到有的战犯在吃花生米,那个时候这可是稀罕物,有钱也不是随便能买到的,看来他们生活不错。此时,他们的行动已不受限制,气氛轻松,情绪活跃。和他们交谈,他们都说,没想到一个不留全部释放;也没想到释放后会安排工作,能享受公费医疗;更没想到释放后由统战部门管理,与公安机关脱钩,有政治地位了。 特赦大会召开前,在押人员每人发了一身全新蓝制服,发了一个提包,里面装有毛毯、被单、衬衣裤、洗漱用品及100元人民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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