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宪派为什么要去欺骗清廷?与其说是他们乐意这么做,不如说是他们只能借助专制皇权去推翻专制皇权,别无他法。 清末的立宪运动近年来一直是史学界研究的热点,这些研究虽然不断在修正前面落伍的观点,但是又提不出新的贯通整个清末立宪的观点和理论体系。于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出版的几本关于清末立宪的“通史”,尽管过时的观点比比皆是,最近却又频频再版,俨然仍是研究清末立宪的前沿成果。其中一本,便是高放等著的《清末立宪史》。 本书作者在新版“修订、增订版跋”中说,新版在论断和观点方面作了六处修改。这六处修改的第五处是,“原书的第十三章标题是:辛亥革命的胜利和清末立宪骗局的终结,现在把下半句改为‘清末立宪拖局的终结’”,“客观、公正地说,慈禧搞预备立宪不能完全是骗局”(第596页)。 改掉“立宪骗局”的说法,确实值得肯定。不过,原来的“骗局”之说并不是单一的观点,而是评价清末立宪的全局性的判断。新的研究成果虽然否定了“骗局”之说,却提不出新的框架。所以,虽然作者改掉了标题,但是改变不了整本书“骗局”说的基调,这就导致书中自相矛盾之处俯拾皆是。 譬如,书中谈到预备立宪谕旨时,说谕旨的精髓在于“大权统于清廷,庶政公诸舆论”,而且断言“后六个字不过是点缀性的陪衬”,而“其他诸如忧国伤时、济世救民等等美好的词句,都不过是一些欺世盗名的空话而已”(第123页);谈到《九年筹备清单》时,说它是“以欺骗为目的”(第233页);谈到清廷谕旨寄望资政院“上为清廷竭协赞之忠,下为庶民尽代议之责”时,更是宣称,“这前一句是真心话,后一句则是愚弄人民的假话。”(第370页)这些都和作者在跋中特意否定的“骗局”之说自相矛盾。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学术界对“骗局”的驳斥都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骗局”之说并非起源于学术界,而是来自彼时立宪派对清廷“假立宪”的指责。以“拖局”代替“骗局”,在学术上固然可以商榷,但既不能帮助我们理解“骗局”说何以能够流行,也没有对“骗局”说构成真正的批判。 回到当时的历史情境中,与其说是清廷欺骗了立宪派,不如说是立宪派欺骗了清廷。清末立宪中,清廷本来就是被动的一方。立宪派说立宪好,清廷就搞预备立宪。立宪派说预备要有年限,清廷就搞九年计划,定于1916年成立国会。后来立宪派说要马上开国会,清廷这回没答应,立宪派便纷纷指责清廷假立宪欺骗人民。可是,清廷从来就没答应过马上开国会,欺骗之说又从何而来? 清廷说“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时候,对“大权”与“舆论”之间的和谐统一寄予了良好的愿望。可是掌握着舆论的立宪派动不动就拿“庶政公诸舆论”要求清廷按他们的意旨行事,一旦不从,就指责对方“假立宪”。“大权”与“舆论”冲突得水火不容,完全出乎清廷的意料。而且,确确实实是立宪派先拿“舆论”当进攻武器,清廷才被迫拿“大权”当挡箭牌。况且清廷说的是“庶政公诸舆论”,而不是“庶政决于舆论”,其是非暂且不论,但清廷要求控制“大权”的意思说得很明白。欺骗之说又从何而来? 资政院弹劾军机案,清廷以为“议院得自由弹劾而无强政府以必行之权”,这才叫“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东方杂志》第五年第一期)。立宪派以为“权之云者,谓夫合全国人民之意也”,而资政院“即为全国代表民意之机关”(《申报》1910年12月21日),所以,清廷的“大权”必须按照资政院的意思行事。弹劾军机不成,立宪派又纷纷指责清廷“假立宪”欺骗人民。其实双方各执己见,欺骗之说又从何而来? 皇族内阁成立后,立宪派又指责清廷“假立宪”,说“皇族不掌政权,为君主立宪国唯一之原则”(《联合会呈请代奏明降谕旨另简大臣组织内阁稿》,《国风报》第二年第十三期)。立宪派口中的“立宪国唯一之原则”是个万能标签,当他们要求颁布宪法时,会说有没有宪法是“立宪国唯一之原则”;当他们要求成立国会时,会说有没有国会是“立宪国唯一之原则”;当他们要求成立责任内阁时,又说有没有责任内阁是“立宪国唯一之原则”。现在,这一标签又贴到“皇族不掌政权”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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