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当前,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极大地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在中国,党作为我国政治生活的核心,直接领导立法、行政、司法等各项工作。党是依法治国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党的领导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反之,党不遵守宪法和法律,就不能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的司法公正,依法治国最终不能实现。 (二)坚持以德治国基本方略。 “以德治国”就是以现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为依据,规范和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道德,确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涵盖了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抓住了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现实问题,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是非标准鲜明,价值导向明确,是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具体化,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当今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对于进一步匡正社会风气、提高文明程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在全社会养成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良好风尚,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制相协调,与优秀文化传统相衔接的道德体系。从而把保障社会秩序的刚性手段和柔性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 (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济。 法治和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精神文明。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治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法律和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 关键在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为此,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要求,致力于能力建设,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围绕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从执政理念到执政方略,从执政体制到执政方式,从执政骨干到执政基础,从执政本领到执政素质,进行全面的加强和改进。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党员领导干部要成为全党的表率。共产党员党员要成为社会的表率。才能使社会主义荣辱观蔚然成风,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