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兰英案件发生后,案件专案组要求相关领导干部将收到的礼物退回,经常在汤家吃喝的,责成给钱,一次一元五角。其中,还有6名干部受到了相关处罚,两次帮汤兰英逃脱检查的马塘银行办事处副主任赵某被处以有期徒刑7年。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逍遥法外十年,却遭情人出卖 从现在来看,汤兰英更像是一个与时代格格不入的“交际花”。汤兰英嫌自己的丈夫身材矮小,面皮黑,不大方,为人小气,怎么都看不顺眼,因此长期以来夫妻两人关系不好,且日益恶化。汤兰英十六岁时就与马塘建筑站负责人孙某有过婚外情,先后与7个男人发生过“腐化”关系,汤兰英始终不肯承认自己是别人口中的“破鞋”。 卷宗中有这样的描述,“原马塘镇副书记、人武部长王某,汤兰英一见钟情,说王‘一表人才,年轻有为,清高正派,选这样的人作为终身伴侣,那是太幸福了。’因为为王某流产过一次,后又产下一女,因此对王某印象不好,说他没道德、没良心,从此关系疏远,断绝往来。” 与兵房供销社东安站负责人范某发生关系,后赠给范某衣服、鞋帽、布料等。凡是与她有过关系的人,她都相当体贴照顾,买东西相赠。当时的人都戏称,“汤兰英是个名不虚传的二姑娘倒贴。” 没想到最后,逍遥法外十年之久的汤兰英被“枕边人”举报了。1975年5月初,汤兰英的“情人”之一范某因为汤兰英平时挥霍浪费,怀疑她在经济上可能有问题,便向如东县支行李行长(范的叔伯兄弟)反映,行长立即组织财会人员去马塘信用社全面查账,并将汤兰英带到支行调查。汤兰英预感到无法隐瞒,隔了一日,向查账组交出了支票存根和付款委托书24份。至此,案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