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外交部部长助理姜恩柱紧急召见法国驻华大使马腾,表示对法方的决定感到震惊,要求法方立即改变售台军舰的决定,同时建议中法两国尽快就这一问题举行磋商。为保证磋商不受干扰地进行,中方要求法方在磋商期间不向外界透露售台军舰之事。 同日,蔡方柏大使亦向法外交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凯赛吉扬提出了同样的建议。 法方先是以“决定已经做出,不必再谈”为由,拒绝就售台军舰事同中方磋商。法国担心,在双边磋商中面临中方的巨大压力,弄不好会把售台武器合同额高达20多亿美元的买卖给搅黄了,让“煮熟的鸭子”飞掉。后来,又怕真跟中国硬碰,会导致两国关系严重倒退,而这并不符合法国的利益。权衡得失利害后,决定采取敷衍应付的策略来对付中方。 6月11日,法国正式答复,同意与中方磋商。 1991年6月25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田曾佩率中方代表团赴巴黎,与法方就法售台军舰问题进行磋商。 磋商中,我方还是极力说服法国,从中法两国关系的大局出发,改变售台军舰的决定。法方的态度顽固僵硬。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在此情况下,这次磋商的主要着眼点就放在了如何控制和减少法方的错误决定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上。中方要求法国政府在公布批准法国企业向台湾出售护卫舰的消息时,发表一份公报,重申法国的对华政策,特别是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 经过反复交锋,法方同意发表这份公报,并在其中声明:“法国政府决定批准法国工业家就出售不装备武器的护卫舰船体同台湾进行谈判。这是一项纯商业交易,不意味着与台湾当局发生任何官方关系。法国政府在做出这一决定时,考虑到了中国对其安全和领土完整的关切。法国重申1964年1月法中联合声明的表述,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法国将继续致力于发展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各个领域的友好关系。” 除了发表上述公报外,迪马外长在7月4日会见田副外长时,再一次口头确认了处理法台关系的几项原则:“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法国不改变它的立场,即不同台湾发生任何官方关系和进行任何官方接触;法国在同该岛发展贸易时,无意影响台湾海峡的安全态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