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节约之余,严嵩还开拓财源。严嵩召集各部诸臣商议生财之道,群臣“皆回各省尽有可以权那之件,又查革各项欠费,可以省出银来用。为 了摆脱财政危机,世宗向全国各地派出宦官充当矿 监税使,对城市工商业者进行掠夺。他奏请停止苏浙、福建等处织造宦官,而“照依江西烧照御用瓷器事例,下旨工部,令其严督有司,如法织 造,依限进纳,“如此则民不扰而事以易集” 。嘉靖35 年(1556)7月,严嵩又疏奏采矿诸弊,认为采矿得不偿失,“小民自行私挖,每日得二钱,少或三五分,仅取度日而已。若官府开取用人工,大获少 而费多,此常理也。又各官不能识认矿之高低,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惟地方矿徒识得,高者故意抛弃,徐而窃取,低者却呈于官,所以煎银数少,此常弊也”。严嵩请招回玉旺峪采矿使王槐等人,以“少省供给之费”。 严嵩认为,“四川的矿石俱煎系铜,差去之臣全不 用心,事欺罔可乎”,遂再疏采矿得不偿失,并请敕户部令四川采矿官员,“此后不必进矿石,只煎成银、金解进”。严嵩此举,使嘉靖朝避免了矿监 税使之祸,可谓功在黎民社稷。 赈灾济民,安抚地方。嘉靖31年(1552)底,黄河泛滥,“淮安、徐邳等十七州县,尽皆淹没,数千里之地为鱼鳖之乡”,饥民不计其数,恐将生变。 面对如此严峻形势,严嵩上疏请“给发余盐银两及 徐淮等仓存留粮米,选差大臣一员,星驰领敕前去,设法赈济以救一方倒悬”。严嵩十分重视灾后的重建工作,他“仍乞敕下工部,严行彼处巡抚及 河道官,作速将黄河下流设法修浚,务使水归 故道,各县百姓有室庐田亩可依,安堵如故,庶人心获安,地方不致他虞,而漕运有赖矣”。对于灾后容易出现的物价上涨,严嵩也注意加以平 抑,打击不法商人囤积居奇,并防止地方胥吏侵留自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肥。嘉靖32年(1553)10月,山东、北直隶、河南发生饥荒,“一时米价腾贵,流民饥极,儿女弃置道路”,严嵩“请以太仓米数万石平价发粜”,“其山 东、河南等处,当多发临(清)、德(州)二仓米给 赈”,又请令“在京行五城御史,在外行抚按官,各督率有司查视掩埋(暴骨),至于出米一节,中间恐有市行铺户多买转卖,以索高价,宜敕锦衣卫 访看禁革”,并“济在京军民二万石,敕户部委官运 赴城门外各厂,每早召集饥民,人给一升,庶得并沾实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