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罕,来到中国和北洋政府的外交部长顾维钧谈判,拟定了《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下文称《协定》),规定“将中国政府与前俄帝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国政府所订立之一切公约、条约、协定、议定书及合同等项概行废止,另本平等、相互、公平之原则,暨1919年与1920年苏联政府各宣言之精神,重订条约、协约、协定等项”,两国“将彼此疆界重行划定,在疆界未行划定以前,允仍维持现有疆界”。 这一《协定》基本上是平等的,它表明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对外政策与帝国主义列强截然不同。但很遗憾,它只是一个大纲,并未“商订一切悬案之详细办法”。在《协定》签订前,加拉罕坚持“立即恢复中苏正常关系”,再商议两国间的“悬案”。北洋政府则坚持先解决“悬案”,再恢复两国正常关系。双方争执了一段时间。其间,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英国和意大利先后承认苏联,苏联的国际地位不那么脆弱了,与中国建交也就不太迫切了。北洋政府只好同意加拉罕的意见,于1924年5月31日先签约,同日宣布与苏联建立外交关系。苏联则在《协定》中承诺,“中东路”将由中国赎回。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几个月后,加拉罕还和主政东北的张作霖当局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表示要在60年内把“中东路”全部无偿地交给中国。不过,加拉罕坚持铁路局局长由苏方委派,理由是“不愿敝国在中国势力比他国薄弱”,一语道出了苏联和斯大林的真实态度。 在那之后,时局变幻,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停滞,欧洲各国宿怨重现,苏联逐步摆脱外交僵局,斯大林也就不急于解决十分棘手的“中东路”问题了。拖延之下,《协定》渐渐成为一纸空文。这让张作霖对斯大林的积怨日深,于是故意破坏苏联在“中东路”沿线的利益,中国民间收回“中东路”的呼声也开始高涨。 到了1927年,斯大林转而考虑把“中东路”及沿线特权转让给日本,并派人与日方进行了秘密会谈。中国政府得知这一情报后非常惊讶,东北当局更觉得苏联不可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