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2月回国到上海,同年4月进入闽西革命根据地,后到达瑞金,担任新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秘书兼机关俱乐部主任,并参与筹建八一剧团和工农剧社,任副社长,还在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和高尔基戏剧学校从事教学工作。1934年10月参加中央红军长征,被编在军委干部团担任总务科科长。长征前夕,她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开除党籍,到达陕北后才恢复党籍,担任人民剧社社长兼导演。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河南省委秘书长、组织部部长,信阳抗日挺进队政治部主任等职。1943年在延安整风运动中因河南“红旗党”冤案而深受刺激,患上精神病症。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赤峰市委副书记、书记,冀察热辽中央分局妇女部部长,中央分局第三土改工作团党委书记等职。建国后,因病长期休养。1972年2月8日在北京逝世,终年67岁。 刘英,原名郑杰。湖南长沙人。1905年10月14日生。曾就读于长沙女子师范学校。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在湖南省总工会工作,大革命失败后在长沙从事秘密工作。1927年10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候补委员兼省委妇女部部长。1929年赴苏联学习。1932年回国,在上海从事地下工作,后到达江西中央苏区,任少共苏区中央局组织科科长,少共福建省委书记,少共中央局组织部部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