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115师周昆参谋长到八路军总部去开会,领取了10万元军费,周昆自己取了3万元,将剩余的7万元让警卫员带回师部,这一说与上基本相同,只是数字的差异。 这三种说法究竟那一种更合理呢?笔者分析应该是其一。其理由是,第一,国民党给八路军的军费是每月50万元,这是******与顾祝同在西安谈判是定的, 但由于 延安的中央机关与陕甘宁边区政府都不在此列,八路军总部要将这50万元军费,分一部分来供养延安,所以一一五师不可能分的太多,因为一一五师出师的人数最 多,而且是作战的主力,但此时新设立了晋察冀军区,且344旅此时与一二九师在一起,由八路军总部直接指挥。 一个月给一一五师6万元的军费应该是合理的。 第二,当时师部没有参谋处长,王秉璋任师作战科长,周昆让警卫员将此款转给王也是合理的。第三,为何否定孔祥熙给的支票一说?此前周确定在武汉参加过全国 参谋长联席会议,但孔祥熙不可能给他3万元的支票,因为中央即使额外奖赏给一一五师3万元(假设),也会通过八路军总部转达,而肯定不会直接给了一一五师 的,这是一个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