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雷在我国已经存在500多年,可谓历史悠久。 作为一种传统的防御武器,地雷以火药的发明为基础,最早出现在我国。南宋(公元13世纪)时的“震天雷”就是地雷的雏形。 《武经总要》卷十二中的“霹雷火球”,其制作方法是:“用于竹西三节,径一寸半无罐裂者,存节勿透。用薄瓷如铁钱三十片,和火药三四斤,裹竹为球。两头留竹寸许,球外加傅药。”这种霹雷火球在使用时用烧红的烙锥引燃后用“炮”掷向敌人,“球开,声如霹雷”,不再是靠燃烧,而是靠爆炸时的碎瓷片使敌人受伤,同时还有巨大的声响使敌人震惊,有烟焰熏灼。 所以,这已不再是过去的燃烧类兵器,而是最原始的爆炸类兵器。如果抛射出去,就有如近代的大炸弹或手榴弹;如果放在地道中,就有如最原始的池雷;如果在水中引燃,就有如较原始的水雷。在宋金战争中,双方所使用的“霹雷炮”、“震天雷”等都是这类武器。
我国古代有详细记载的最早的地雷,出现在明朝。《明史纪事本末·燕王起兵》记载,建文二年(1400)白沟河之战时曾“藏火器地中,人马遇之,辄烂”。早期的地雷构造比较简单,多为石壳,内装火药,插入引信后密封埋于地下,并加以伪装。当敌人接近时,引信发火,引爆地雷。 明中期后,使用地雷渐广。雷壳多为铁铸,引信也得到了改进。嘉靖二十五年至二十八年(1546—1549),由兵部侍郎曾铣,在总督陕西三边军务时组织人员制造了大量地雷。抗倭名将戚继光在镇守东部长城时,也制造了大量地雷,布设在隘口要道进行设伏,加强守备。
至明万历年间,各种地雷纷纷问世。万历八年(1580),戚继光镇守蓟州时,曾制钢轮火石引爆装置“钢轮发火”。它是在机匣中安置一套传动机构,当敌人踏动机索时,匣中的坠石下落,带动钢轮转动,与火石急剧摩擦发火,引爆地雷。这种装置提高了地雷发火时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明朝末年,地雷的种类更多。 据《筹海图编》、《练兵实纪·杂集》、《武备志》等书记载,明军所用的地雷有十多种。按引爆方式区分,有燃发、拉发、绊发、机发等。其布设方式,除单发雷外,还有利用一条引信控制爆炸的群发雷,一个母雷爆炸引爆若干子雷的“子母雷”。根据作战需要,还可将地雷设置在车上、建筑物内或用动物运载地雷冲阵。 随着历史的演进,到近现代战争中地雷更是五花八门、不可胜数,在战场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当下这样的和平时期,当年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地雷也给我们的排雷战士带来了很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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