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以前的古代中国历法以366天为一岁,用“闰月”确定四时和确定岁的终始;已经有日、月、旬和时的时间单位,具备了阴阳历的技术;观察到了五大行星和日月的运动规律,用“闰月”“减差法”来调整时差;历法实施成为重要大事,主要内容之一是“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和“正闰余”,即确定闰月位置和如何减去多余出来的天数(不是加上缺少的天数),由此来确定年岁的终结和开始。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周朝王室衰落,诸侯各行其是,因此出现多轨制历法,亦即各诸侯和各地部落还有自己的地方历法;秦朝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以闰月定四时成岁”的历法。 汉朝初期开始中国历法出现了大转折,全国统一历法,历法也成为了一门较为独立的科学技术。汉武帝责成邓平、唐都、落下闳等人议造《汉历》,汉武帝元封七年历成。是年五月改年号为太初(即为太初元年),并颁布实施这套《汉历》,后人以此称呼此历为《太初历》,之后刘歆作《三统历》,这两历的重要特点是年岁合一,一年的整数天数是365天,不再是之前历法的366天。以“加差法”替代之前的“减差法”以调整时差,年岁周期起始相当固定,用数学计算就能确定闰月,用不着“考定星历,建立五行”,至此,阴阳五行基本上退出了历法。之后中国历朝历代所颁布的历法,均与汉历(太初历)大同小异。由此知我们现在使用的这套历法规则基本沿袭汉代的汉历(太初历),而与汉代以前的夏历等是有较大差异的。 中华民国成立后,纪年采用西历或民国纪年并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49年成立时,继续使用西历,以公元纪年;但中华民国历仍以1912年为元年,目前尚在台湾、澎湖、金门、马祖等实际控制区使用。 区别 夏历、殷历和周历的主要区别是以不同的月份来作为一年之始:夏历以寅月为正月(今农历1月)、殷历以丑月(今农历12月)为正月、周历以子月(今农历11月)为正月,所以又叫三正(zhēng)。由于岁首不同,这三者的春夏秋冬四季的定义也不同。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改正朔”,以建亥之月(夏历十月)为岁首,但不改正月,四季完全和夏正相同。汉初沿秦制,武帝元封七年改用太初历,以建寅之月为岁首。此后两千多年一般都是用夏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