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历法使用十二生肖记时、日、月岁外,还用1、2、3、4、5、6、7、8、9、10、自然数相辅助记时、日、月、岁,为老人祝寿:“祝120岁高寿”。 十二生肖来源,与中国远古十二个氏族有关。用十二生肖记时、日、月、岁,一岁分12个月,一日分12个时辰,岁、月、日、时固定不变,日按十二生肖相记,循环使用。建制以“建”作日首,固定循环使用。 苗族先民还用所住房屋的相应方位与十二生肖辅助记时、日、月、岁,将一日分为夜、晨、昼、昏4个时段,与十二生肖相配记为“大门口、堂屋、左屋、屋后、右屋、屋顶”,观测日出日落。阴历从月圆到下一轮月圆为1个月,每月分27宿。阴历平岁358日,闰岁387日。动月、偏月为月短日;1—10月为月长日。月长日30日,月短日29日,闰月29日。 苗族古历不论阳历或阴历均在岁鼠、岁辰、岁申置闰,每4岁一闰,闰动月。苗族古历体现了“一分为三、三位一体”的苗族生成哲学观和“九卦”立体思维观(即前后、左右、上下、表里、中或东、南、西、北、中、东南、西南、西北、东北)。 苗族先民崇拜“日、月、星”,视三光为纯洁之至。苗族先民认为组成宇宙万物的原生物质为雷、龙、夔三种(意译为水、火、气),记为“三专”;“五行”分别依次为光、气、水、土、石。大尧(亦称鬼谷先生)归顺黄帝(自称天子),大夔妹嫘祖(雷祖)嫁给黄帝为妻后,大尧为讨黄帝之好改九卦为八卦(汉书称伏羲制八卦,有误),改一分为三(阳、阴、不阳不阴)为一分为二(阳、阴),改立体思维为平面思维。 将十干支与十二生肖结合创天干、地支、六十甲子(汉书有此记载)。改27宿为28宿。将五行按平面方位及所产之物改为金、水、木、火、土(西、北、东、南、中),同时与金、水、木、火、土星、日、月相配创七曜历。《七曜历日》乃我国现存最早的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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