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一九五二年,党和人民政府就组织了有哈尼族干部参加的哈尼语文工作队伍,开始进行哈尼语调查研究,经过几年的努力,于一九五七年写出了《关于划分哈尼语方言和创制哈尼文的意见》的哈尼语调查报告,制定了拉丁字母形式的《哈尼文字方案》(草案)。 哈尼文以哈雅方言的哈尼次方言为基础方言,以绿春县大寨哈尼语的语音为标准音。这个方案于一九五七年三月在昆明召开的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科学讨论会通过,又经一九五八年四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第二次少数民族语言科学讨论会讨论,呈报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试行。 在此期间,中央民族学院和云南民族学院先后开设哈尼语文专业,培养哈尼语文工作干部。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力量编写、出版了《哈尼文读本》、《哈汉对照词汇》、《哈尼民歌选》等十多种哈尼文读物,为哈尼文试行工作准备了条件。 一九五八年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试验推行。近几年来,随着党的民族政策的落实,哈尼文即将继续试验推行。哈尼文在记录哈尼语广播稿、电影的哈尼语翻译以及搜集整理哈尼族民间文学等方面已经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