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纣王称号及罪状的来历 《尚书》有记载,周武王伐纣时,开列了纣王六条罪状: 一是酗酒; 二是不用贵戚旧臣; 三是登用小人; 四是听信妇言; 五是信有命在天; 六是不留心祭祀。 这是“原始罪名”,照这些罪名,商周无非是“昏庸”而已,似乎不至于“暴君”。 到了春秋时期,纣王的罪状却又增加了一条,即 七、“比干谏而死”,而且到了战国时期,对于比干的死也有了不同的说法。 《史记“九侯女不意淫,纣怒,杀之”等等。从此,历代史家说起暴君必数夏桀、商纣。到晋朝,商纣王又多了 八、“解剖孕妇让苏妲己看胎儿模样”的罪状,还有其他离奇的情节。 这时,商纣王已变为毫无人性的暴君。明朝虚构小说《封神演义》,更是奠定了商纣王“衣冠禽兽”的民间印象。由此可以看出,他的“暴君”形象是逐渐累加形成的。 商纣王、殷纣王,是周人对商代末代君主侮辱、蔑视性的称呼。 《说文解字》中对谥法的解释是:“残忍捐义曰纣”。而现有《逸周书》的“谥法”篇,却恰恰没有这一句。纣字,在《古文尚书》中通受,故帝辛又被受辛,就是坏蛋辛的意思。王,是周人对国君的称呼。这里面昭示着这样一个事实:周人从未达到商人那样的强力统治。周人灭商,是纠集所谓的“八百诸侯”的共同行为。而这些诸侯,只是同盟军,而非蕃属,对于周王室的认同和忠心是有限的,周王室对其的控制力和约束力也是有限的,文王、武王只是和他们相安无事,根本指挥不动。因此,终西周一朝,与这些诸侯的战争贯穿始终,并最终灭于诸侯。而周人本身,虽是诸侯中武力强盛的,却与煌煌大商相差甚远。 所以,在未灭商之前,周称之为“天邑商”、“天裔商”、“大邑商”,而灭商之后,亦称之为“大邦殷”、“大国”,而自称“小邦”。 周武王灭商后,因殷人众多,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显亦不宾灭。”而彻夜难眠。周人不可能、也没能力把自己的祖先捧为天下共尊的上帝。商王朝神权、王权的激烈的党争,使人对商王朝的祖宗一元神宗教的“神道设教”作用和效能不无怀疑。周人既不能、亦不肯重创此类宗教,故而只能居诸侯之王的位置,而不能称帝。周王朝自大王亶父、王季历、文王昌、武王发所延续下来的称王的习惯,被其不自觉地用到了帝辛的身上,因而才出现商纣王、帝纣这些滑稽的称谓。周王称为天子,是后世的事,至少在西周尚无此类证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