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同时,吴起还着手整顿吏治。一是“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战国策·秦策三》),杜绝权门请托之风,廓清吏治;二是“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固毁誉”《战国策·秦策三》。),要求官吏公私分明,言行端正,不计较个人得失,立志为变法的新兴政权效力。三是“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同上),裁减冗官,选贤任能,罢除无能无用之辈。显然,这些措施,不仅使吏治得到了整顿,而且对权贵大臣也是一种束缚,有利于削弱权豪的威势。 (四)徙贵族于边境,以实广虚之地。据《吕氏春秋·贵卒》载,吴起对楚悼王说:“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今君王以所不足益所余,臣不得而为也。”楚悼王果断地支持吴起,“于是令贵人往实广虚之地”,一方面在政治、经济上继续剥夺旧贵族的特权,另一方面改变了原来贵族把人口集中在地少人多地区的局面,有助于对荒蛮的边境地区的开发,促进楚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五)加强军事训练,提高军队战斗力。吴起变法,“要在强兵,破驰说之言从横者”《史记·吴起列传》),以“争利于天下”(《说苑·指武》。,所以在变法中,“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史记·蔡泽列传》),即注意耕战并重,亦兵亦农,禁止丁民游手好闲,不务耕作。在此同时,收减百官和封君子孙的俸禄,以保证军队得到给养,加强训练。 (六)改“两版垣”为四版筑城法(《吕氏春秋·义赏》),提高了筑城工程的质量,加强了郢都的建设。 吴起变法是在楚悼王的直接支持下进行的,而楚悼王是在其父楚声王被“盗”杀后,由楚国“国人”所立,故其政权已具有新兴的封建性质。吴起来自魏国,其变法措施也如同魏国李悝变法,因而吴起变法,实际上是在新兴政权主持下的一次具有封建性质的改革。正因此,所以变法雷厉风行,立竿见影,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正当变法顺利进行、楚国又朝气蓬地地活跃在国际舞台上时,公元前381年(楚悼王二十一年),楚悼王不幸病逝。早就对吴起变法怀有刻骨仇恨、蓄谋杀害吴起的旧贵族势力,乘机作乱,围攻吴起。吴起机智地伏在楚悼王尸体上,旧贵族用乱箭射杀吴起,同时也射中了楚悼王的遗体。有的古文献还说吴起被射杀后,又对他的遗体进行了“肢解”或“车裂”(《史记·吴起列传》等说被旧贵族射死。《战国策·秦策》等说吴起被肢解;《淮南子·缪称》等说吴起被车裂。郭沫若据此认为吴起被射杀后,又遭肢解,而肢解时则用车裂法(《郭沫若全集·历史编》)。《吕氏春秋·贵卒》说:“荆国之法:丽兵于王尸者,尽加重罪,逮三族。”楚悼王儿子楚肃王即位后,按其法,“乃使令尹尽诛射吴起而并中王尸者,坐射起而夷宗死者七十余家”(《史记·吴起列传》。)对畏罪逃亡到国外的阳城君,亦被“收其国”(《吕氏春秋·上德》。)吴起虽死,旧贵族旧势力也受到了一次巨大的打击。吴起变法,切中时弊,完全符合楚国国情。由于楚悼王不幸早逝,吴起也就失去了坚强的靠山。旧贵族旧势力在变法中虽然受到沉重的打击,但变法时间毕竟不长,变法的成果并未完全巩固下来,所以随着楚悼王与吴起的死去,楚国历史上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运动也就夭折了。此后,楚国虽一度出现宣威盛世,但总的趋势是在走下坡路,直至灭亡。“楚不用吴起而削弱,秦行商君而富强”(《韩非子·问田》),后来历史的发展完全证实了这一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