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局包括: 兵仗局:掌造军器,包括刀枪、剑戟、鞭斧、盔甲、弓矢等各类兵器; 银作局:负责打造金银器饰; 浣衣局:该局是二十四衙门中唯一不在皇宫中的宦官机构,局址在德胜门以西,由年老及有罪退废的宫人充任; 巾帽局:掌管宫中内使帽靴、驸马冠靴及藩王之国诸旗尉帽靴; 针工局:负责制作宫中衣服; 内织染局:职掌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绢帛之事; 酒醋面局:掌管宫内食用酒、醋、糖、浆、面、豆等物; 司苑局:掌管宫中各处蔬菜瓜果及种艺之事。 四司包括: 惜薪司:掌管宫中所用柴炭和二十四衙门、山陵等处内臣柴炭等; 钟鼓司:掌管皇帝上朝时鸣钟击鼓以及演出内乐、传奇、过锦、打稻等杂戏; 宝钞司:掌管造办粗细草纸; 混堂司:掌管沐浴之事。 在二十四衙门中,以司礼监最为重要,是整个宦官系统中最高的权力机构,号称“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明代宦官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包括选用制度、管束制度、奖赏制度、病老丧葬制度等,起初,这些职能还是分散在外朝各部手中,但随着内廷司礼监地位的逐渐抬升,其职能的范围也越发扩大,并渐渐将关乎宦官的职能回收,从而所有的宦官都要瘦司礼监的约束和管制。关于宦官的管理,宦官机构自己就已经有了相当的决定权。 清代专门的宦官机构为内务府,直属机构有七司三院,另有其他附属机构,主管皇室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内务府最高长官为总管内务府大臣,初为三品衙门,雍正十三年(1735)升为正二品,由皇帝从满洲王公、内大臣、尚书、侍郎中特简,或从满洲侍卫、本府郎中、三院卿中升补。关于七司三院的机构职能,本书其他篇章已有记载,此处不再赘述。虽然有内务府,但数量庞大的太监群体处于散漫无组织状态。康熙年间,为了加强对太监的管理,防止太监干预政事,在内务府中增设了专门管理宫中太监的敬事房。 清宫敬事房又称宫殿监办事处,是内务府所属的专门管理宫内太监的机构,其地址先是在乾清官院内的酉甫角,嘉庆以后移到乾东五所原来皇子的居住地。敬事房主要负责管理宫中各处太监的甄别、调补、赏罚等事,也办理宫内的其他事务,包括收取外库钱粮和各种礼仪的筹备。首领太监、笔帖式及一部分太监则专门承应办理内务府的来往文件、夜间坐更、巡防等事。此外敬事房还要记录各皇子、公主的出生情况,后妃之父的姓名、官位及皇帝和后妃的死亡情况,以备纂修玉牒用。最初的敬事房只设置总管、副总管、首领太监、笔帖式、太监等,没有明确其品级。康熙时,明确设五品总管1人,五品太监3人,六品太监2人。雍正元(1723)年改太监总管为四品,副总管为六品,太监首领为七品、八品。雍正四年又规定了敬事房太监的官衔,其正四品总管为宫殿监督领侍衔,从四品总管为宫殿监正侍衔,六品副总管为宫殿监副侍衔,七品首领为执守侍衔,八晶首领为侍监衔。至乾隆七(1742)年,又重新规定以后太监官职不得超过四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