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3月,中共中央西北局和西北行政委员会在兰州召开了“甘青新三省边境哈族头人联谊会及各族团结会”。会上讨论了划分哈萨克族牧居区域,建立民族自治政权,发展民族经济文化等问题,拟定了《甘青新边境各族代表关于加强民族团结,安置边境哈族的协议意见》。 规定:甘肃以海子为中心,东至哈尔腾东端的托逊堡,西至安南坝,南至海子南端,北至燕都尔图,上述地区为哈萨克族居住和放牧区域。青海都兰方面以格尔木为中心,东至达赍,西至乌图美仁,南至古尔班崖吉,北至且如地带为哈萨克族居住放牧区。从此,甘青新边境的哈萨克人民彻底结束了长期漂泊动荡的生活,有了自己固定的居住地和放牧草场。 1952年至1953年间,经新疆省人民政府批准,被乌斯满匪帮裹挟到镇西的300户哈萨克族牧民迁回阿勒泰。从此,巴里坤的哈萨克人民过上了和平安定的生活。从1954年至1984年,在人民政府的帮助下,一批批哈萨克族牧民由甘肃、青海陆续迁回新疆。 1954年11月27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在伊宁市正式宣告成立,区下设伊犁、塔城、阿勒泰三个专区,并受新疆省人民政府委托,代管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区(后改称自治州)。1955年1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行政区域划分的规定,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区改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