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自称“日玛”、“日表”或‘如玛”、“尔玛”,属同一名称。“羌”属他称,从羊、从人,意为“西戎牧羊人”。历史上,羌族以养羊著称,故羌族与羊的关系极为密切,至今仍保留着供奉“神羊”的习俗。羌语属藏缅语系羌语支,分为南北两大方言。南部方言行于茂县的凤仪、土门区、汶川县威州、绵池区、理县通化、薛城区;北部方言行于茂县沙坝、赤不苏区、松潘县镇江、热务区和黑水大部份地区及北川县。各方言内又有若干土语,乃至相邻村寨间语音差异也较明显,故有“五里不同乡,十里不同俗”之说。公路沿线和接近汉、藏区羌民,一般都懂汉语或藏语。历史上,羌族由于无本民族文字,故羌区通用汉文。1989年,羌文创制工作步入正轨,目前已进入试行推广阶段。 羌族有敬老、好客、冠礼、尚武等良好的传统礼俗。 羌族社会在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处处表现出对长者和老人尊重。过去凡婚丧节日聚饮咂酒时,都由最年长的人先致开坛词,说吉利话。随即开坛先饮,然后依长幼次序饮酒,虽寨首、团总、乡保长亦不在长者先。老人进屋,屋内的人要起立相迎让座。宴席由老人坐上位,待其坐定后,他人才能入座。 路遇老人,必侧身让路,骑马遇老人,要下马行礼。群众性的歌舞时,也往往由老人领唱领舞。新中国建立后这一礼俗得到继承并发扬。 羌族人民历来尚礼好客。有所谓“进门三礼:烟、酒、茶”一说,一些地区在贵客临门时要鸣枪欢迎,并邀亲邻陪席,共饮咂酒,演唱歌舞以助兴。客人在主家也不随意进侧房或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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