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族是中国台湾地区南岛语系各族群的一个统称。2008年,总人口为494107人。 高山族主要居住在中国台湾省,也有少数散居在福建、浙江省等沿海地区。高山族聚居地区主要在台湾中部山区、东部纵谷平原和兰屿岛上。 高山族以稻作农耕经济为主,以渔猎生产为辅。高山族的手工工艺主要有纺织、竹编、藤编、刳木、雕刻、削竹和制陶等。 高山族有自己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大体可分为泰雅、邹、排湾三种语群。没有本民族文字,散居于大陆的高山族通用汉语。居住在台湾的高山族同胞有自己独特的文化艺术,他们口头文学很丰富,有神话、传说和民歌等。 高山族是中国台湾南岛语系各族群的统称,指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上汉族及其他大陆民族以外的“中华民族”人口,范围大概相当于历史上汉族所谓“生番”,日本殖民当局所谓“蕃人”、“高砂族”,或当前台湾当局法律上“山地原住民”和“平地原住民”的总和。 台湾的原住民族可分为两大类∶ 1、住在西部平原与外界接触较早的平埔诸族,多已融合于台湾汉社会中; 2、住在山区或东部平原的诸族,尚能保持其固有风俗与语言。 由于历史上原居平地的台湾原住民(“熟番”、“平埔族”)大量汉化,当前各“平埔”族群并无明确法律地位,借用中华民国早期分类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定义乃将其视为“汉族”;因此,“高山族”的指涉范围,小于广义的“台湾原住民”(包含各“平埔”族群)或岛上南岛语系族群的实际总和。“高山”、“平埔”二分法,是从汉族中心角度出发的政治性泛称,缺乏人类学根据;此类说法在台湾,被认为含有种族主义与殖民主义的色彩。 历史上,特别是明代以前,并没有高山族这个名称。高山族民族来源是多源性的,但主要来自中国大陆东南沿海的古越人的一支。自汉族居民移居台湾后,原住民族分化为两部分:一部分定居平原,与汉族融合,称为平埔人,包括西拉雅族21社,洪安雅族13社,巴布萨族9社,巴则海族4社,拔埔拉族4社,道卡斯族6社,凯达格兰族28社,噶玛兰族34社。另一部分仍定居于山区,受汉族影响较少,至今保留着原住民族语言、风俗、习惯等特点,现高山族,一般指这一部分少数民族。“高山族”这个名称是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大陆对台湾省民族的总称。该词主要是由大陆所使用,而台湾当局已经停用此名词。 1954年3月14日,台湾当局规定:高山族包括泰雅、赛夏、布农、曹族(1998年11月更名为邹族)、鲁凯、排湾、卑南、雅美、阿美9个族群(一说为10个族群,邵族也算一个族群)。邵族原被归类於平埔族,2001年纳入原住民的第10族。原居住於宜兰,後大举迁居至花莲的平埔族--噶玛兰族,经过族群认同调查後,於2002年正式认定为第11族。太鲁阁族则于2004年被政府认定由泰雅族独立出一个族群,成为第12族。2007年原隐身於阿美族之中的撒奇莱雅族(Sakizaya)独立为第13族。2008年原被列含於泰雅族之赛德克族经行政院第3089次院会(4月23日),决议通过为台湾原住民族第14族。至2008年4月23日,台湾已确认的高山族族群为13个。另有未被确认的族群,包括:巴布萨族、巴赛族、洪雅族、凯达格兰族、雷朗族、马卡道族、巴布拉族、巴宰族、猴猴族、西拉雅族和道卡斯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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