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分布 排湾族总人口63627人,次于阿美族、泰雅族二族,为台湾原住民第三大族。分布于中央山区南段,北起隘寮溪上游武洛溪大母母山一带,向南直到恒春半岛,东南则包括山麓与狭长的海岸地区。行政区包括屏东县的三地,玛家,泰武,来义,春日,牡丹狮子,满洲及台东县的太麻里,金峰,达仁,大武,卑南等乡;除此外有少数居住在花莲县卓溪乡与高雄县的三民,桃源二乡境内。就部啰落分布地区的标高而言,排湾族所有的部落均在一千五百公尺以下,而以一百至一千公尺之浅山为主要分布区。 排湾族分布在屏东、台东两县,从深山一直延伸到海滨,拥有台湾少数民族最典型的贵族社会,部落领土都属于一或数个头目家庭所有,由贵族家的长嗣继承世袭头目职位,其余的头目子女若没有机会与其它头目联姻,三代以后就会变成平民,庶民在耕作或渔猎之所得,都必须纳租给头目,也因为贵族不须工作,有余暇发展炫耀性的装饰性工艺,所以本族的物质文化,例如木雕、服饰刺绣在台湾各族中可称第一。 该族依照分布地与祖源系统,可以分成受到鲁凯族影响的三地门乡“拉瓦尔”亚族,以及保有纯粹古俗的“布曹尔亚族”,此亚族又可分成以来义乡为首的“巴武马”群、以旧内文社为首的“查敖保尔”群、在牡丹乡的“巴利泽利敖”群、以及台东东海岸的“巴卡罗’等四个社群。该族是台湾第三大族,传统以狩猎火耕为主,即使住在海边也不捕鱼。 排湾文化 排湾族深具文化性,除了与其它原住民族一样善歌舞外,他们有贵族制度,精良的雕刻技术(以百步蛇、人头或全身最为常见),以及每五年举办一次的盛大的五年祭。最负盛名、也最严谨的祭典,是布曹尔亚族的“五年祭”,但是目前仅见于巴武马群、以及东海岸的土土反、台土反两社。 传统上排湾族的生产方式,以山田烧垦为主,兼事狩猎畜养与山溪捕鱼。生产的目的除自用外,一部分作为缴给贵族的租税。小米,肉类,槟榔,芋头等也习惯作为交易的媒介。农作物以小米,芋头为主要粮食作物,其它还有花生,树豆,甘藷等。芋头以火烤干后加以贮存,可供一年的消费。狩猎是男人的工作,与畜养同为肉类食物的主要来源。狩猎分团体狩猎和个人狩猎,但在观念上猎场为贵族所有,因此猎人必须向猎场所有人缴租金。 贵族中的地主拥有农田及宅地,可享有特权有税收,如土地税,猎税,山林税,水源税等。纹身的花纹为整个人形的;家名,人名与平民不同;住宅,房子较大,门楣上有蛇,鹿,人头等雕刻花纹;室内正堂迎间的壁上有人像雕刻,宅前有司令台等;婚前有与其它未婚女子同居的权;利可穿豹皮衣。地主近亲可免租税,其它装饰近似地主。边缘贵族与士社会地位相似,但边缘贵族有贵族之名无贵族之实。其权利仅在刺墨的纹样与人名方面与平民不同,其它平民一样,是赖自己的劳力赚取生活上的物质和精神所需。 排湾族的社会生活 排湾族的社会阶层是建立在土地制度和长嗣继承上,又土地所有权的获得也靠长嗣继承,因此我们可以说排湾社会阶层制度是长嗣继承制度造成的。 社会阶层分为: 1.贵族为特权阶级员多为主和其近亲。 2.士,社会地位低于贵族而高于平民,其长嗣为士,余嗣为平民。士不是贵族与平民身份递变中的必经阶级,也不是贵族的附庸。 3.平民,有些是地主的远亲;有些可能与地主无关。平民的地位是最低的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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