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中国古代的庙会,人们会联想到“庙”,认为庙就是道观寺庙。顾名思义,庙会就是在寺庙附近聚会,进行祭神、娱乐和购物活动。 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辞海》这样解释:“庙会亦称‘庙市’。中国的市集形式之一。唐代已经存在。在寺庙节日或规定日期举行。一般设在寺庙内或其附近,故称‘庙会’。《北平风俗类征·市肆》引《妙香室丛话》:‘京师隆福寺,每月九日,百货云集,谓之庙会。’这一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市集形式,解放后在有些地区仍被利用,对交流城乡物资,满足人民需要,有一定的作用。” 庙会是我国传统的节日形式,反映民众心理和习惯。它的渊源,可以一直上溯到古老的社祭。 周代,王为群姓立社,称为太社,自为立社,称为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称为国社,自为立社,称为侯社。百姓二十五家为里,里各立社,称为民社或里社。而社神是土地神,为民社的精神支柱,民众向社神祈求风调雨顺,就要进行社祭。 社祭时要有舞乐。《周礼·春官》:“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若乐八变,则地示(同祗,土地神)皆出,可得而礼矣;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 可见,自古以来,祭神时总少不了舞蹈、音乐。这对后世庙会上祭神、娱神以至娱人的活动无疑是有深刻的影响。所以社祭是中国庙会产生的主源。 其次,因庙会的聚众作用,故庙会又称“庙市”。传说黄帝时代“日中为市”。《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记载:“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有人推测春秋时期已有“庙市”,至少在南北朝时期,寺庙与市场已经发生联系。虽然这时的寺庙与市场的关系还不密切,其发韧之功殊无争议。有人考证唐玄宗开元年间就已有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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