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历史是有客观规律可循的“自然历史进程”;马克思又说:“历史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用哲学的术语来表达,也就是“必然”与“自由”(或“历史必然性”与“自由意志”)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作为“历史之谜”,一直困惑着无数智者(主要是各种马克思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者)的头脑。大体说来,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强调历史的客观规律性,强调历史是自然历史进程;另一种情况正好相反,强调人是历史的主体,强调历史是人们的有目的的活动。前者突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后者肯定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性质。在很多情况下,两者却互相排斥,各不相容。近二三十年来,情况有了变化。过去一直只重视客观规律问题的苏联学者,也肯定了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性质,并从理论上积极探讨客观规律与个人有目的的活动之间的统一问题。尽管讨论尚在进行,似乎并没有取得一致的意见,但还是值得我们认真注意的。在我国学术界,关于这些问题,虽然也有从不同角度进行探讨的文章问世,但似乎还未见有把两个方面统一起来考察的尝试。下面刊载的朱本源的《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基本论题》一文,正是这样的尝试。这是学术、理论上的探索。我们相信,在正确方向指引下的大胆探索和不同意见的讨论,既是繁荣学术的需要,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发展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