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战对日本宣战:迟来的宣战 1941年12月9日,国民政府发布文告,正式向日、德、意宣战。其实早在1937年7月,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中国就已经展开了全面性抗战,中日之间已完全处于战争状态,但国民政府仅发表了《自卫抗战声明书》,未正式对日宣战,究其原因有很多说法,大体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恐援华军需物资的海运线被日本切断。二是担心德国军械装备来华受阻。三是无撤侨和护侨的能力。因此,只能采取“战而不宣”的方式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美国政府对日宣战,于是国民政府也正式发布《中国政府对日宣战文告》,明确宣布:“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所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作废。”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宣战布告,没有明确标注文书生效和终止的时间,所以,严格来讲,这份宣战书也就只剩下象征意义。 当然,也有一些不宣战的战争 比如,我国的抗美援朝战争,就并未向联合国军宣战,抗美援朝专家朱家岩曾在一个访谈中解答了为何没有宣战的问题,他表示,中美双方在朝鲜战场打了三年,两国却未正式处于战争状态,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中国派的是志愿军,国际有志愿军惯例。志愿军是民众行为非国家行为。中国未向美国宣战,而美国是以联合国军名义在朝鲜作战,也不能轻易把战火烧到中国大陆。 对越自卫反击战由于当时特殊的国内外环境,也并没有正式的宣战,1979年2月17日,中国《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访问记《是可忍,孰不可忍——来自中越边境的报告》,实际上就是对全世界宣布了中国的最后抉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