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张翀传》中记载:“张翀,字习之,潼川人,正德六年进士。……世宗即位,诏罢天下额外贡献。其明年,中都镇守内官张阳復贡新茶。礼部请遵诏禁,不许。翀言:陛下诏墨未干,旋即反汗,人将窥测朝廷,玩侮政令。且阳名贡茶,实杂致他物。四方效尤,何所抵极。願守前诏,无堕奸谋。不听。宁夏岁贡红花,大为军民害,内外镇守官涖任,率贡马谢恩,翀皆请罢之。帝虽是其言,不能以(注:重点号……为笔者所加,下同。)。”这段文字主要记载张翀犯颜直谏,要明世宗嘉靖皇帝遵诏书所言,停止“復贡新茶”与“宁夏岁贡红花”,明世宗“不许”、“不听”,仍要进贡的事实。 但《明史·张翀传》记载的这一事实,却与《明实录·卷十二》之记载完全不同,请看: 嘉靖元年三月癸酉(1522.4.22) “初,诏书禁额外贡献。凤阳守备、太监张阳复进贡新茶。给事中张翀言宁夏所贡红花及镇守总兵官到任贡马谢恩,皆非令甲宜罢。礼部覆议:宜遵诏一切禁止如翀言。上是之。 《张翀传》记载明世宗对张翀停止“宁夏岁贡红花”之建议“不能从”;《明实宗》记载明世宗对张翀的建议是“上是之”。采纳了张翀的谏言。 是《张翀传》笔误,还是《明实宗》之曲笔?编修于明代的宁夏地方志中提供了最有力的证据。 《嘉靖宁夏新志·土贡》中记载:“国朝岁贡红花、马。任土作贡,王制之常,岂以厉民,但马之为贡,犹易为力;惟红花,岁役数千夫始竟其事。所贡止五百斤,其织染之资固不藉此而足,人实不胜其困。嘉靖元年,给事中张翀悉其弊,奏止之。迄今人以为便。” 《明实录》是当时所记,是皇家的原始档案,尽管也有曲笔,其真实性是较强的。保存于宁波天一阁的《嘉靖宁夏新志》,编修于嘉靖年间,是当时人写当时事,其真实性也是较强的。特别是《嘉靖宁夏新志》中记载的宁夏人对停贡红花的反映,迄今人以为便,最据说服力。因此,《明史·张翀传》记载嘉靖皇帝对张翀之谏言,“不听”,“不能以”,是失实的记载。 地方志书,有存史、资政、教化三大功能,有时又可补史之阙,纠史之误,此即一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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