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李大钊可能是在中国近现代哲学史上最早介绍李凯尔特其人及其历史哲学的哲学家。他在1920年的《马克思的历史哲学与理恺尔的历史哲学》、1924年的《史学要论》等论文与著作中,对李凯尔特历史哲学中的前述三个论题给予了批判性的回应。 1.历史作为广义的文化 近代以来,中国传统史学经历了一个近代化、科学化的过程。中国近代哲学家对历史科学性质的辨析是以历史科学的对象为起点的。作为致力于探讨历史科学何以可能的哲学家,李大钊明确地把历史科学的对象规定为“人类的生活并为其产物的文化”:“历史学是研究社会的变革的学问,即是研究在不断变革中的人生及为其产物的文化的学问。”(注:《李大钊文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722页。) 像李凯尔特把历史科学的质料或对象归结为含有价值的文化一样,李大钊也对历史作了广义文化的理解,从而突出了历史的总体性。他说:“历史既是整个的人类生活,既是整个的社会的变革,那么凡是社会生活所表现的体相,均为历史的内容所涵扩。因为文化是一个整个的,不容割裂。文化生活的各体态、各方面,都有相互结附的关系,不得一部分一部分的割裂着看,亦不得以一部分的生活为历史内容的全体。”(注:《李大钊文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715页。)这就是说,历史实际上包括了人类的一切所作,不仅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即便道德、学术、宗教、伦理等所谓文化的理想都有资格成为历史科学的研究对象。以对历史作总体性的理解为前提,李大钊进而批评了那种把政治或国家的历史看作历史的唯一内容、并以政治为中心去考察历史变迁的观点:“中国旧史,其中所载,大抵不外帝王爵贵的起居,一家一姓的谱系;而于社会文化方面,则摒之弗录。这样的史书,就是本于历史只是政治、政治只是主权者的行动的见解而成的。”(注:《李大钊文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716页。) 2.描述事实与确定法则的统一 如前所述,基于普遍化方法和个别化方法的对立,李凯尔特认为,历史科学的认识目的在于叙述一次性的、个别性的历史事件,而非发现普遍的历史规律。李大钊也注意到了历史事件的一次性和个别性,所谓“历史的事件与人物,是只过一趟的,是只演一回的”(注:《李大钊文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99页。),就表明了这一点。在他看来,任何历史事件甚至自然界中的一切现象,都是处于特定时空中的个体,具有不可重复的、一次性的特点,但是一般与个别、规律与事件总是辩证地相互联系着,在一次性的事件或现象之间存在着稳固的因而是超越具体时空的联系,即普遍的规律:“世界一切现象,无能逃于理法的支配者。人事界的现象,亦不能无特种的理法,惟俟史家去发见他,确定他了。”(注:《李大钊文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727页。)他进而指出,从详细阐明历史科学特性的角度看,李凯尔特把历史科学视作一种“事实学”未尝无相当的理由,但由此并不能完全推翻那种把历史科学理解为如同自然科学一样的“法则学”的理论,法则学强调的正是历史科学对普遍的历史过程与规律的把握。 于是,李大钊不再像李凯尔特那样把发现规律和叙述一次性的历史事件对立起来。在他看来,“史学可分为二部:记述历史;历史理论。记述历史的目的,是欲确定各个零碎的历史事实,而以活现的手段描写出来,这是艺术的工作。历史理论的目的,是在把已经考察确定的零碎事实合而观之,以研究其间的因果关系,这乃是科学的工作。”(注:《李大钊文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40-641页。)换言之,历史科学的目的是描写事实与确定法则的统一,而这种统一在某种意义上又可看作是艺术与科学、事实学和法则学的结合。 3.历史观的变动与历史的重作 或许是受到李凯尔特强调历史认识中的选择原则的影响,李大钊也认为,对历史事实的整理、说明和理解必须借助于理论才能实现,而后者首推史学家的历史观:“历史观乃解析史实的公分母,其于认事实的价值,寻绎其相互连锁的关系,施行大量的综合,实为必要的主观的要因。”(注:《李大钊文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752页。)另一方面,相异于李凯尔特对历史规律的否定,李大钊坚持历史研究应该而且能够从历史事实中概括、抽象出理论性的结论:“史学家固不是仅以精查特殊事实而确定之,整理之,即为毕乃能事;须进一步,而于史实间探求其理法。”(注:《李大钊文集》,第724页。) 历史研究中的理论与经验之辨,内在地关联着历史认识的客观性问题。李大钊指出,由于历史认识随历史观的变动而变动,生活于不同文化传统、历史时代的人对于同一历史事实的认识是不同的,甚至同一个人对于同一史实的认识在不同的时间也会有所差异。像李凯尔特一样,他进而提出了“历史的重作”的思想:“历史是不怕重作改作的,不但不怕重作改作,而且要改作重作古人的前案,并不算什么事,故吾人应本新的眼光去改作旧历史。”(注:《李大钊文集》,第677-678页。)需要指出的是,李大钊对历史重作的强调,不仅是因为有见于历史观对历史认识的制约,而且有其认识论上的根据,即他不承认有终极性的认识。他说:“历史是有生命的,僵死陈腐的记录不能表现那活泼泼的生命,全靠我们后人有新的历史观念,去整理他,认识他。果然后人又有了新的理解、发明,我们现在所认为新的又成了错误的,也未可知。我们所认为真实的事实,和真理的见解并不是固定,乃是比较的。”(注:《李大钊文集》,第6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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