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间说史 > 历史解密 >

近代中国公司制度不发达原因探析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文史哲》 宫玉松 参加讨论

公司制度的出现,开启了近代中国企业制度创新之路,但备极艰难。公司制度始终未能成为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原因有二:一是近代中国不具备适宜公司充分发展的外部环境和社会条件,如资本主义不发达、封建势力阻挠、外国在华势力压迫、政府倡导不力、法制不健全、社会风气未开、信用制度和产业证券市场发育迟滞、金融风潮冲击、冒牌公司及公司招股中的欺诈行为所引致的公众不信任、官利制度束缚、社会环境不靖等;二是公司内部组织制度及运营机制不健全、不规范,削弱了其发展壮大的生命力。
    鸦片战争后,海禁大开,欧风东渐。公司制度亦随同外国资本主义落户于中国,引起中国新式工商业的仿效,从而开启了近代中国企业制度创新之路。但创新之路十分艰难,中国公司制始终未能排除独资、合伙制的传统优势地位,成为企业制度的主体。
    以下材料显示了中国公司制不发达的事实。据1931年秋调查,上海的1883家华商工厂中,独资760家,合秋793家,公司仅有330家,占工厂数的17.53%。其中股份有限公司281家,占工厂数的14.92%[①]。另对1931年上海457家民族机器工业的调查,公司仅有14家,占总数的3.1%,其余均系独资、合伙形式,尤以独资为多,计有357家,以78.1%的比重占压倒优势[②]。据《中国工业调查报告》一书所载之统计,全国合乎工厂法标准之工厂共2435家,其中,独资561家,占23.04%;合伙994家,占40.82%;公司682家,占28.01%[③]。1935年对北平62家机械工厂的调查结果尤令人吃惊,独资55家,合伙6家,官营1家,公司为零[④]。1953年对20个主要行业的6941家雇工在16人以上的工业企业的调查材料显示,独资占38.1%,合伙占53.8%,公司仅占8.1%[⑤]。以上数字虽然枯燥,却以精确的量化形式向我们提供了近代中国公司制不发达的有力证据。那末,公司制缘何不发达?哪些因素在阻碍其发展?这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主题。
    众所周知,公司制作为先进的近代化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其充分发展需要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各种条件的配合。19世纪晚期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公司制大盛,正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经济、政治、法律制度日趋成熟,各种社会条件充分具备的基础之上。反观近代中国,匍匐于外国资本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重压下,资本主义不发达,生产力水平低,市场经济与信用制度、资本市场不发育,资本主义的经济、政治、法律制度及社会意识形态迟迟未能确立,致使公司制缺乏适宜发展的经济基础和外部环境;而公司内部组织制度及运行机制上的不成熟、不规范,也削弱了其发展壮大的生命力。公司制在中国一产生,就显示出与其母体--中国资本主义同样的“先天不足,后天失调”弱点,只能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蹒跚迈步,处境尴尬。具体说来,阻碍近代中国公司制发展的主要有如下的因素:
    一、中国资本主义不发达
    公司制作为一种脱胎于资本主义的企业制度,其发育程度与其母体的成熟程度密切相关。近代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封建农业经济占显著的优势,资本主义虽有发展,但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极低。据统计,1920年我国工农交通运输业总产值中,新式产业仅占7.84%,而传统产业占92.16%。人民生产生活所需的全部农产品和67.54%的工业品都是依靠传统产业来完成的[⑥]。直到1936年,新式产业所占比重也仅增加为15.15%[⑦],远远不敌传统产业的庞大势力。资本主义发展水平如此薄弱,又怎能为公司制提供广大深厚的经济基础和成熟的政治法律制度?这是公司制稀疏廖落的根本原因。
    二、封建势力的阻挠
    近代中国由于未经历产业革命和彻底的资产阶级政治革命,因而背负着沉重的封建主义包袱,陈腐反动的生产关系、政治制度、意识形态顽固存在,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严重桎梏。
    首先,封建剥削制度的根基依旧保持,并同商业、高利贷资本的剥削结合在一起,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显著的优势。沉重的地租剥削和佃农经营规模的狭小、剩余劳动率的低下,不可能为城市工业提供充足的原料、商品粮和销售市场,从而削弱了公司制发展的基础。而高额地租率和高利贷利率又妨碍了货币资本向产业资本的转化。拥有大量资财的官僚、地主、商人、高利贷者倾向于“以末致富,以本守之”的封建传统,而不愿投资新式工商业,大量资金流向土地、高利贷,致使开办公司所需资金严重不足。同时,封建经济的分割性和地方性所造成的地区隔绝、关卡林立、市场分裂,也使资本主义及公司制所需的统一市场迟迟不能形成。
    其次,建立在封建经济基础之上的封建专制主义政治体制与公司制水火不容。公司制尤其股份公司制是一种典型的民主法制经济,公司内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足鼎立、分权制衡的组织运行机制,体现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三权分立原则和民主法治精神,与封建专制主义格格不入,封建专制政权总是害怕民主,压制民权。“使民权之说一倡,愚民必喜,乱民必作,纪纲不行,大乱四起。”[⑧]清廷大员张之洞的这番话正流露出专制政体恐惧民主的脆弱心态。在建立起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制度之前,决不可能有真正的合乎民主精神的公司组织。正如金融专家俞寰澄所说:“股票与证交,是资本制度下的产物。……真正要股票发达,必须民主政治成功。”[⑨]
    第三,封建主义陈规陋习对公司制的阻挠。封建顽固势力因循守旧,害怕变革,本能地恐惧先进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视之为洪水猛兽而拼命加以抵制,不仅利用政治力量予以摧折,还借助意识形态、社会舆论的力量进行阻挠。一面自欺欺人地编造“天朝尽善尽美,声名文物高于万国之上”的神话来维护腐朽透顶的封建制度,一面耸人听闻地诋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妨碍风水、有伤风化、夺民之利、天怒人怨、亡国灭种”的妖孽谬种,“铁路公司是以商工而夺耕牧之具,”[⑩]“激励工艺,反为行规压制:制造新颖,指为谗夺;烟通机器,伐木开矿,毁为妨碍风水;工厂女工,诬为藏垢纳污;土货仿照样式,捏为妨碍厘规。”[11]极尽诽谤攻击之能事。其无知愚昧固然令人发笑,但其甚嚣尘上之声浪在初期却足以淹没公司制的微弱呼声。正如郭嵩焘所说:“一闻有集股开办,万目睽睽,必不能容,悉力倾之而后已。”[12]
    三、政府倡导保护不力
    大凡开创一项新事业,政府的立场、态度举措至关重要。然而,政府反而出于财政需要和维护官权的偏狭考虑,以重税、苛征、控制、垄断摧残打击公司企业。正如时人所抨击的:“华官不能助商,反朘削之,遏抑之。”[13]“官尊商卑,上下隔阂,官视商为鱼肉,商畏官如虎狼,”[14]“或督抚留难,或州县留难,或某局某委员留难;有衙门需索,有局员需索,更有幕府需索,官亲需索。不遂其欲,则加以谰言,或谓其资本不足,或谓其人品不正,或谓其章程不妥,或谓其于地方情形不合,甚或谓夺小民之利,夺官家之利。”[15]“甚至有商人切齿痛心之事,而因牵涉洋商之故,官场惮于理论,卒至百口呼吁,莫可如何。”[16]“皇皇商部,名曰保商,吾恐华商被洋人欺凌灭绝,而商部诸公尚高枕不知也。”[17]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实行国家垄断,不少民办公司被强行收归国有或被政府控制。这是该时期民办公司衰落的重要原因。
    四、法制不健全
    公司制作为一种法制经济,客观上需要严格而完备的法律尤其公司法的保护与规范。公司法是建立公司制度不可缺少的法律依据。正如张謇所指出的,公司法的作用“以积极而言,则有诱掖指导之功;以消极言,则有纠正制裁之力”,“无公司法,则无以集厚资,而企业为之不举;无破产法,则无以维信用,而私权于以重丧”[18]。西方国家的公司因“有法律以规定其内部各种机关,使之互相箝制;有法律以强逼之使其将业务之状况明白宣示于大众,无得隐匿;有法律以防其资本之抽蚀暗销,毋使得为债权者之累”[19],故能健康发展。而中国则不知法治为何物,崇人治而轻法治,法治观众极为淡薄,经济法规建设非常滞后。从有公司到制定公司法,间隔了几十年的时间。1907年上海商务总会痛切指出:“我中国商人,沈沈冥冥为无法之商也久矣!……因是以失败者,不知凡几,无法之害,视他社会为尤烈,此可为我商界同声一哭者也。”[20]张謇总结晚清20年来“所见诸企业之失败”,推其原故,“则由创立之始,以至于业务进行,在在皆伏有致败之衅,则无法律导之故也。将败之际,无法以纠之,既败之后,又无法以制裁之,则一蹶而不可复起。”[21]
    尽管清末制订了公司律,此后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也颁布了公司条例和公司法,但法治观念并未深入人心,法律内容并未得到贯彻落实,有法不依和有意违法现象屡见不鲜,法律并未真正起到保护、规范公司的作用。正如梁启超所说:“中国近日亦有所谓公司律者矣,其律文卤莽灭裂毫无价值且无论,借曰律文尽善,而在今日政治现象之下,法果足以为民保障乎?中国法律,颁布自颁布,违反自违反,上下恬然,不以为怪。……夫有法而不行,则等于无法。今中国者,无法之国也。”[22]
    五、社会风气不开
    公司尤其股份公司作为一种资本社会化的企业组织形式,客观上需要社会大众的参与、支持,如此才能集巨资,兴大业。由于公司制风气不开使公司企业普遍募股不足,甚至完全失败。正如薛福成所指出的:“中国公司所以无一举者,……由于风气不开。”[23]中国近代第一家公司制企业轮船招商局,1873年拟定资本100万两,只招足47.6万两;1876年续招了39.7万两,实收仅8万余两;1877年拟招150万两,实收4.5万两。开平矿务局1877年拟招股80万两,实收仅20万两。漠河金矿1886年招股20万两,实收仅2.9万两[24]。直到1905年,河南西华县依然“风气未开,民多守旧,间有一二绅商家道殷实。每一议及集股份创设工艺,莫不视为畏途,甚至谓集股即劝捐别名,率皆借词推诿,纵使谆谆开导,亦属藐若罔闻。”[25]张謇在筹设大生纱厂过程中,“通州本地风气未开,见闻固陋,入股者仅畸零小数。……一闻劝人入厂股,掩耳不欲闻,”[26]“凡以纱厂集股告人者,非微笑不答,则掩耳却走。”[27]张氏创办大生纱厂的经过,说明要向一个落后的风气未开的农业经济国家输入一种新生产方式,是何等的艰难,资本何等难于筹措。
    六、信用制度和产业证券市场不发达
    信用制度的发达和产业证券市场的形成,是股份公司产生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因为公司股票、债券的发行固然依赖证券发行市场,而股票、债券的转让流通尤其需要证券流通市场,公司所需借入资金亦需金融机构的贷款挹注,票据等信用工具也要金融机构的受押贴现。惟信用制度发达,股份公司始能蓬勃发展。但近代中国信用制度极不发达,新式金融业产生既晚且发展畸形,产业证券市场非常迟滞,连为企业提供短期资金融通的票据贴现市场都未形成,遑论长期资本市场。
    清末虽有股票的发行与交易,但主要是外商在华企业股票,华商股票仅招商局、汉冶萍等廖廖几种,种类既少,成交不大。民国建立后,“工商组织渐次加增,然资本大者,不超过数百万元,股票数量不过数万种,除去董监保存外,即有流通,为数极微。”[28]股票交易主要由股票掮客经手。其间虽一再有人倡办证券交易所,然终不能行。直到1920年5月,上海才开始成立华商证券交易所。在证交所出现前,股票交易分散、零碎,极不流通。证交所出现后也未使局面改观。因为在证交所唱主角的是政府公债,股票交易微不足道,股市如死水一潭,与债市的火爆形成鲜明对比。正如银行家陈光甫所说:“现在上海除了少数外商股票以外,至少已发行了一万万元以上的股票。只有少数可以辅助资金的流通,其余大多丧失了有价证券的资格,平时一概没有行市,一遇恐慌,简直同古董字画一样,不能自由作价流通。”[29]据记载,1920年7月华股上市交易量最多的一天只有7种,平均每天4种[30]。抗战前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经营的业务中98%以上是政府公债,公司股票尚不足2%[31],成为名副其实的公债交易所或财政市场。
    由于股票交易市场极不发达,金融机构对公司股票“亦少受押”,致使股票流通性极差,买卖均告困难,股票的变现功能和公司通过股票市场筹资功能严重弱化,“交易极少,持股票者往往难觅受主,金融机关亦少受押,卖既不能,押亦不可,手持股票,如获石田,其欲购进者则又无处觅货,买者卖者无人为之居间,仅恃股票掮客之奔走,其活动范围至为狭窄,一般人视工业界招募股本,等于捐款性质,全凭个人面子,实无兴趣可言。以往我国工业之落后,与缺乏产业资本市场,实有重大关系。”[32]“欲买者无从买进,欲卖者无从卖出,以致股票与现金截然分为两途,因此一般人士有所顾虑,不敢尽量投资,而农工商业募集资本,遂难如登天。”“于是凡欲创立公司者,其招股之法则惟托亲友辗转运动而已,更进则在报上登一告白,令欲入股者来与公司直接交涉而已,以此而欲吸集多数之资本,其难可想也。”[33]可见,在近代中国,为公司企业服务的产业证券市场并未真正形成。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企业欲从证券市场筹得资金,真是难如上青天。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