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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海:《聊斋志异》描绘的官场百态(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光明日报 李文海 参加讨论

    

《聊斋志异》对贪官鞭挞的主要矛头所向,或者是“位极人臣”的“王公大臣”,或者是开府建衙的“封疆大吏”,大都是当时政治舞台上的中高级官员。这当然不难理解。因为高官们身居要职,手握重权,一旦身涉贪贿,其恶劣影响及社会危害就特别严重。而且上行下效,一个贪渎成性的高官,往往成为一群贪官的保护伞,在破坏政治秩序和败坏社会风气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但是,也还有另外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小官大贪,如该书所指出的:“官卑者愈贪,其常情然乎?”(《梅女》)一些底层官员、甚至那些被称为“不入流”的身份低微的差役、书吏、门丁之类,只要手中握有一点权力,也往往会对小民多方刁难,百计勒索。而且因为这些人直接同百姓接触,许多具体事务都经彼等之手,“地方公事,如凡捕匪、解犯、催征、护饷之类,在在皆须其力”,是“为官之爪牙,一日不可无,一事不能少。”(何耿绳:《学治一得编》)这就为他们残民敛财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而且正由于他们身份低贱,连封建道德都失去了对他们的约束力,为非作歹时就更加无所顾忌,胆大妄为。因此,老百姓对这样一些人就更加有着切肤之痛。《聊斋志异》在评事论理时,极少使用不留余地的绝对化语言,但在谈到对“公役”的态度时,却讲了这样一番话:“余欲上言定律,’凡杀公役者,罪减平人三等‘,盖此辈无有不可杀者也。故能诛锄蠹役者,即为循良;即稍苛之,不可为虐。”(《汪秋月》)说“公役”无不可杀,自然有点过分,但在这种咬牙切齿的诅咒背后,反映了群众的满腔委屈和无比愤恨,却是不可忽视的现实。
    封建官僚是集行政权与司法权为一身的,断狱判案是他们的主要公务之一。司法不公是社会不公的最突出的表现,也是贪官们弄权纳贿的主要渠道。贪赃必定枉法,在这方面,卑劣和无耻也表现得最赤裸裸和明目张胆。对此,《聊斋志异》作了这样的描述:“一人兴讼,则数农违时;一案既成,则十家荡产。”“每见今之听讼者矣,一票既出,若故忘之。摄牒者入手未盈,不令消见官之票;承刑者润笔不饱,不肯悬听审之牌。蒙蔽因循,动经岁月,不及登长吏之庭,而皮骨已将尽矣!而俨然而民上也者,偃息在床,漠若无事。宁知水火狱中,有无数冤魂,伸颈延息,以望拔救耶!”“官问不及,吏诘不至,其实一无所用,祗足以破产倾家,饱蠹役之贪囊,鬻子典妻,泄小人之私愤而已。”(《冤狱》)这一段话,既揭露了官吏以权谋利的种种手法,又诉说了小民在冤狱面前的悲惨境遇,无异是一篇对黑暗刑狱制度的血泪控诉书。
    贪官心态的深刻揭示
    贪风炽盛之处,必定吏治败坏,贿赂公行,公理荡然,民怨沸腾。《聊斋志异》在涉及官府事务时,通过贿赂以枉法谋私的情节随处可见,俯拾皆是。例如:“以具(巨)金贿上下”,本拟死罪者“得不死”(《姚安》)。大盗落网,可“以重贿脱之”(《刘夫人》)。官吏治狱不公,遭上司追究,“纳数千金”,即可“营脱”(《成仙》)。官员获罪,“罚赎万金”,即可免刑(《青梅》)。一人涉嫌“讼诬”,拟严办,“啗以重贿,始得免”(《陈锡九》)。一“狂生”因与某刺史为酒友,“凡有小讼求直者,辄受薄贿,为之缓颊,刺史每可其请”(《狂生》)。官员欲谋“迁擢”,需“赉银如干数赴京”钻营打点(《遵化署狐》)。夺人妻女,以“货产行赇”,官府反将本夫“拘质”(《霍女》)。有的本属冤枉,也需要“醵钱贿役”,以免遭凌虐(《陈锡九》)。如此种种,不一而足。甚至有的人通过贿赂,妄攀无辜,祸及良善,以莫须有的罪名置人于死地(《云梦公主》、《陈锡九》)。几乎整个社会风气都变了,形成了“生死曲直,不断之以法,而断之以贿”的怪现象。将以上种种联系到一起,就使读者有充分理由相信,在那样一种政治生态下,公正敛迹,正义不伸,法律已经沦为权力和金钱的奴仆。
    贪赃枉法需要冒巨大的风险,上则国法难容,官德不齿;下则千夫所指,万人唾骂。一旦事情败露,难免声名扫地、身败名裂。为什么许多官员还是如飞蛾扑火,甘冒不韪呢?他们究竟抱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呢?我们来看看《聊斋志异》对这个问题的思考。
    《续黄粱》描写了一个醉心功名利禄、渴求高居人上的青年士子,在梦中经历了“一言之合,荣膺圣眷”,在天子的恩宠下,大富大贵,权势煊赫,由于擅作威福、百计聚敛、纵情声色、作恶多端,最终一朝失势,沦为狱囚,甚至难逃天谴,坠入“九幽十八狱”的故事。虽然鲁迅认为此篇事迹,“颇有从唐人传奇转化而出者”(《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二篇),但不论从内容之丰富,抑或文采之华美,都决不是《枕中记》或《邯郸梦》的简单复制和演绎,而是真正的艺术再创作,对当时的社会生活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在主人公的短短一梦中,浓缩了当时宦海凶险、仕途龌龊的众生相。当主人公高居于权力颠峰时,“撚髯微呼,则应诺雷动”,“公卿增海物,伛偻足恭者,叠出其门”,“公卿将士,尽奔走于门下,估计夤缘,俨如负贩,仰息望尘,不可算数。”甚至“奴仆一到,则守、令承颜;书函一投,则司、院枉法”。如果“有杰士贤臣,不肯阿附,轻则置之闲散,重则褫以编氓。甚且一臂不袒,辄迕鹿马之奸;片语方干,远竄豺狼之地”,真可以说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但一旦失宠,从权力的顶峰跌落下来,则“科道九卿,交章劾奏;即昔之拜门墙、称假父者,亦反颜相向”,终于众叛亲离,成为影单形只的孤家寡人。
    这位黄粱一梦的主人公,在手握重权、身居高位之际,叱咤风云,颐指气使,却又毫无奉公尽职、为国为民的观念,“不思捐躯摩顶,以报万一”,“国计民生,罔存念虑”,当然就经不起金钱美女的种种诱惑,利用权势,大肆搜刮,“平民膏腴,任肆蚕食;良家女子,强委禽妆”,不是“仗势凌人”,卖官鬻爵,就是“声色狗马,昼夜荒淫”。“接第连仟者,皆畏势献沃产,自此富可敌国。”(《续黄梁》)
    他们难道不怕人们的抗拒、愤怒和揭露吗?对此,贪官们自有一套奇特的逻辑。《梦狼》中弟兄俩的一段对话,极为典型地吐露了大多数贪官的心声,具有很大的代表性。事情的缘起要从直隶一位姓白的老人说起。老人有两个儿子,长子在南方做官。一日,老人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到了儿子的衙署,看到堂上、堂下都是恶狼,台阶上则白骨如山。儿子竟然用巨狼衔来的死人“聊充庖厨”。老人正惊疑间,忽见两个“金甲猛士”将其子锁住,其子“扑地化为虎”,“虎大吼,声振山岳。翁大惧,忽醒,乃知其梦。”这个梦让老人很不放心,便派次子往探究竟。“弟居数日,见其蠹役满堂,纳贿关说者,中夜不绝,流涕谏止之。甲曰:’弟日居衡茅,故不知仕途之关窍耳。黜陟之权,在上台不在百姓。上台喜,便是好官;爱百姓,何术能令上台喜也?‘弟知不可劝止,遂归。”(《梦狼》)为什么对待百姓可以如狼似虎,作威作福呢?因为“黜陟之权”,“不在百姓”。所以,人民群众的生死存亡、哀痛疾苦,自然是不必放在心上的,只要把“上台”伺候好了,“便是好官”。能够得到上司的喜好与信任,不管贪赃枉法也好,草菅人命也好,都可以在仕途一帆风顺,飞黄腾达。在那个时候,没有群众监督,没有舆论监督,也没有健全的制度监督,上面这样的思想自然更是为许多无耻之徒奉为圭臬,使自己的贪渎行为有恃而无恐了。
    我们把《聊斋志异》关于贪官心态的揭示作一个简单的概括,就可以看出,主要是他们无力抵御和抗拒权力与金钱的诱惑。在掌握有生杀予夺的大权而又缺乏有效监督的时候,他们不能自制,恣情妄为,以权谋私,巧取豪夺,擅权枉法。在雕梁画栋、锦衣玉食的巨大物质利益面前,他们目眩神迷,穷奢极欲,声色犬马,骄奢淫逸,纸醉金迷。这双重诱惑,使得他们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这样,官吏贪贿的现象就成为社会的毒瘤,不但长久存在,而且不断蔓延扩散,以致于在那个时代,“求一真正清廉之吏,几等于麟角凤毛”了。
    蒲松龄生活的时代,主要是清初顺治、康熙年间。到他的晚年,开始进入“康乾盛世”。总的来说,这时清朝统治渐趋稳定,国家的统一得以实现,版图有所扩大,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文化也有了一定的繁荣,人口有了迅速的增加。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封建统治的黑暗和残暴,依然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在老百姓的头上,人民照样遭受着各种各样难以挣脱的苦难。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所谓的“盛世”,决不是老百姓的极乐世界和幸福天堂,人民不过是像鲁迅所说,生活在一个“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而已(《坟·灯下漫笔》)。就这个意义而言,我们可以把《聊斋志异》看作是一曲“盛世悲歌”。毛泽东同志把《聊斋志异》同《红楼梦》、《金瓶梅》相并列,称这是中国小说中写社会历史的难得的三部书。细读《聊斋志异》对官场百态的描写,有助于我们对清代社会历史的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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