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的启示失业下岗就业难是目前困扰中国社会的最大的问题之一。美国的以雇员持股计划为核心的雇员所有制企业制度,为中国解决失业问题以及经济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美国的雇员所有制企业大多为从事制造业的中小企业。而在中国,大量从事制造业的国有或集体中小企业的停业或破产,产生了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中国政府应当鼓励企业职工成立类似雇员持股计划那样的基金(姑且叫职工持股计划〕,使之购买占有企业的大部股份。职工作为企业的所有人,在就业市场形式严峻的情况下,当然会努力工作,保住企业就是保住自己的饭碗。 目前,中国的许多中小企业也要求职工参股。不少企业甚至把参股作为职工在本企业工作的先决条件。国有企业在倒闭之前,往往有过要求职工参股与企业共度难关的经历。不少企业把职工参股变作圈钱的手段,使工人血本无归。比照美国的经验,中国目前流行的职工参股做法的失败之处,是职工的股份完全被置于企业管理层的控制之下,毫无独立性可言。这样做的结果,轻则使职工变成对企业经营毫无影响力的零散股东,重则让腐败官员和管理者有机会侵吞工人的血汗钱。正确合理的做法是象美国一样,把职工的股份集合在一个基金下,并在法律上保证基金的独立性。用法律的语言说,企业是一个法人,企业的职工持股计划是另一个法人。如果职工持股计划持有企业的大多数或全部股份,则该基金成为企业的大股东或唯一股东,有权出任企业董事会的要职,有权参与企业管理人员的选聘的解雇,并监督其经营行为。 同时,国家应当通过立法规定职工持股计划是一种特殊的投资基金法人。职工不能出售其股份,除非他们退休或离职。职工在持股计划里所持股份的原始资金,一般应来自企业的盈利,并把它们作为企业职工退休金的一部分。为此,国家应当在税收政策上,向职工持股计划倾斜,鼓励企业把利润留成转为职工的股份。对于商业银行向职工持股计划的贷款,国家也应根据这些贷款在减少失业上的作用,适当减免银行的利息收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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