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武昌起义后,革命的狂飙席卷中华大地,腐朽的清朝统治政权迅速土崩瓦解。武昌起义仅一月余,全国大半行省和第一大都会上海纷纷宣布脱离清王朝而“独立”。此时的清廷仅控制着北方的部分地区,且依赖心怀异志的袁世凯的北洋军队支撑着残局。“光复”省份的领导权并非都由革命党人执掌,有的地方大员拥兵自重,“只求目前名利,不计将来祸患”[1],不愿乘胜进剿清朝残余势力,以保住既得权位。对辛亥革命抱着敌视态度的帝国主义列强,显然不愿意支持一个以发展资本主义为目标的革命政府,为了保住在华的侵略权益,帝国主义公然提出了“南北分治”的分裂中国的主张,并以此作为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外交承认的先决条件。最具代表性的言论是一名美国记者对临时大总统孙中山鼓吹:“假如你们与北方协议把国家划分为二,每边各建立一个政府,你们就会得到承认。”[2]141辛亥革命时期的中国,陷入内忧外患的困顿时局。如何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成为这一时期摆在革命党人面前的重大任务。 一、辛亥革命时期的边疆危机清朝灭亡前后,各省纷纷宣布独立,日本、俄国、英国等帝国主义国家企图借机分裂中国,同时,由于满、蒙、藏、回各族对革命前途心存疑虑,个别少数民族上层惧怕革命会导致他们丧失已有的地位和权利,在帝国主义的支持和怂恿下,在东北、内外蒙古、新疆、西藏地区,制造了很多分裂国家的严重事件。 在蒙古地区,1911年日俄达成协议,分割各自在满蒙的势力范围。在蒙古地区,乘中国爆发革命之际,沙俄于1911年11月策划了外蒙“独立”。1912年,又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策动叛乱,支持巴尔虎旗的少数领主攻占海拉尔等地,宣布“独立”。在策动蒙古地区分裂活动的同时,沙俄加紧了对新疆的分裂活动,在武昌起义后,乘机派兵入侵伊犁、喀什、阿尔泰等地区。在东北地区,1912年1月,满洲贵族在日本支持下组织宗社党,策划了两次“蒙满独立运动”,同时,日本在东北设立驻奉天总领事馆等机构,企图侵占东北地区。在西藏,英国一贯扮演着从事分裂、侵略活动的角色,在其唆使下,十三世达赖喇嘛出逃印度。武昌起义后,西藏局势动荡,英国趁火打劫,极力鼓动西藏上层人士脱离中国独立,在英国军队护送下十三世达赖喇嘛于1912年返回西藏,将在藏的清朝驻军递解出境,中断了与中央政府的联系。就这样在帝国主义侵略者的阴谋策动下,中国陷入严重的边疆危机,外蒙、西藏、新疆等地区随时有被分裂出去的可能,国家主权岌岌可危,领土完整危在旦夕。 二、辛亥革命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一)各民族共同捍卫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清政府的统治被推翻,“反满”、“排满”任务已经完成,面对蒙、藏宣布独立,东北、新疆被日俄控制的严峻的边疆形势,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认识到在新的条件下加强民族团结、避免国家分裂和保持领土完整已经成为新时期的重要问题。其民族主义思想顺应形势的发展和时代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和环境下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侧重点从“反满”进入到要求民族平等团结、发展的新阶段。着眼于建立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在这一阶段中从确立“五族共和”到倡导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成为辛亥革命时期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要思想保障。 1912年1月1日,《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宣布:“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血钟一鸣,义旗四起,拥甲带戈之士遍于十余行省。虽编制或不一,号令或不齐,而目的所在则无不同。由共同之目的,以为共同之行动,整齐划一,夫岂其难。是曰军政之统一。国家幅员辽阔,各省自有其风气所宜。前此清廷强以中央集权之法行之,遂其伪立宪之术。今者各省联合,互谋自治,此后行政期于中央政府与各省之关系,调剂得亦,大纲既擎,条目自举。是日内治之统一。”[3]明确提出了要在推翻清朝封建统治之后,建立以统一的汉、满、蒙、回、藏诸民族为主体,包括蒙古、西藏各省在内的领土统一、军政统一、内治统一的共和国家。在1912年3月11日正式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以参议员、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4]。从而使汉、满、蒙、回、藏五族在法律上共同立于平等地位,在政治上享有平等的发言权,这样大大提高了边疆各民族的地位,促进了他们对祖国大家庭的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尊严和领土完整。 (二)“五族共和”,团结对外,巩固边疆 武昌首义之后,各省纷纷响应,宣布脱离清廷而独立,推翻清王朝的历史任务完成以后,面对帝国主义分裂中国的企图及其可能带来的民族分裂与民族仇杀,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主张各省应联合起来,建立一个统一的共和国,以保持中国领土的统一和完整。“民国成立,首在有统一能力,欲求统一,必各都督合顾大局,不分畛域,方有实效。”[5]要求各省务必服从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加强民族团结,保持国家领土完整。为消除少数民族上层人士对革命的疑虑,争取民族团结,孙中山致电蒙古王公,指出革命“解除专制,并非仇满,实欲合全国人民,无分汉、满、蒙、回、藏,相与共享人类之自由。”但“俄人野心勃勃,乘机待发,蒙古情形尤为难险,非群策群力,奚以图存”,希望蒙古上层王公“关怀时局,顾念桑梓”,“推举代表来宁,参议政要”[6],共商国是。1912年的9月,一个月时间内,孙中山先后在《在北京蒙藏统一政治改良会欢迎会的演说》、《在北京五族共和合进会与西北协进会的演说》、《在北京八旗生计会等欢迎会的演说》、《在张家口各界欢迎会的演说》、《在北京回教俱乐部欢迎会的演说》、《在北京广济庙与族人的谈话》、《在太原各界欢迎会的演说》、《在山西同盟会欢迎会的演说》中无一例外地宣传、强调“五族共和”、“五族一家”的民族团结思想,以消除民族隔阂,加强民族团结,共同建设国家。对于日、俄的挑唆,“凡我蒙、藏同胞,亦当知所以审择矣”,应“了解共和之真理,与吾内地同胞一致进行,以共享共和之幸福”[7]。勉励汉、满、蒙、回、藏诸族要“五大民族相爱相亲,如兄如弟,以同赴国家之事”[8]。认为只要“五族一家,不分种族”,则必能使满、蒙等少数民族“人能自立,成为伟大国民”。并指出在“今日中华民国成立--汉、满、蒙、回、藏五族合为一体,革去专制,建设共和,人人脱去奴隶圈,均享自由平等之幸福,实中国四千年来历史所未有”的大好形势之下,不但要“无分乎汉、满、蒙、回、藏,皆得享共和之权利”,各民族更“亦当尽共和之义务”。指出“今日五族共和,天下一家”,但“共和虽已成立,而列族尚未承认,危险之状,纷至沓来”,面临这种危急的状况,“非各省联络一气,同舟共济,万不足以建稳固之基础”,只有“我四万万同胞,奋勇直前,不避险阻,不争意见,不尚权利,不分畛域,方可达到真正共和之目的”[9],鼓励各民族要为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建设民主共和国,共同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