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与胡适墨学研究之比较(2)
二、关于墨学的学术往还 梁启超与胡适20年代曾唱过多次“对台戏”,但多以学术讨论的方式进行。区别于康有为、严复等由新趋旧的同辈学者,梁能以少年之心态追赶时代潮流,因而在“五四”时代的文化学术界仍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他与胡适之间的学术论争,不能简单地视作新旧之争。 在学术研究领域,梁启超与胡适是相互影响、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的。胡适治墨能后来居上,梁实有启导之功。胡适坦言:“梁先生在差不多20年前就提倡墨家的学说了,他在《新民丛报》里曾有许多关于墨学的文章,在当时曾引起许多人对于墨学的新兴趣,我自己便是那许多人中的一个”(注:《梁任公〈墨经校释〉序》,《胡适文存》二集卷一。)。此即是说,胡适治墨的动力和兴趣,最初是源自梁启超的,正是在梁研究热情和研究示范的激励下,胡适日研日进,终于能与梁氏并驾齐驱,双双成为近代墨学泰斗。 1918年11月20日,既入墨学奥堂的胡适颇感材料缺乏之苦,遂敦请好友徐振飞牵线搭桥,并亲自致书梁启超以寻求帮助。信中写道:“秋初晤徐振飞先生,知拙著《墨家哲学》颇蒙先生嘉许,徐先生并言先生有墨学材料甚多,愿出以见示。适近作《墨辨新估》,尚未脱稿,极思一见先生所集材料,……适后日将来天津南开学校演说,拟留津一日,甚思假(借)此机会趋谒先生,一以慰生平渴思之怀,一以便面承先生关于墨学之教诲,倘蒙赐观所集墨学材料,尤所感谢”(注:《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872页。)。 这是一封异常珍贵的信件,它至少向我们透露了以下信息:第一,告知了中国近代史上声名显赫的两代学者初次见面的准确时间;第二,胡梁以墨学为媒介而相识相交,是典型的以文会友;第三,梁对胡著推崇有加,主动表示愿出示墨学材料,供胡适参考以作进一步研究,奖掖后学之意甚殷,绝无资料垄断的陋习;第四,表达了对老辈学者应有的敬重和渴慕之情。两人初次面谈的情况虽不得而知,但可以推想大致不离墨学的讨论,在讨论中享受着“共学之乐”,建立了学术友谊。 胡梁相识相交后,学术上的往还开始频繁起来。梁启超曾在北大公开讲演,批评胡著《中国哲学史大纲》,但对其中极具特色的墨学部分却高度推崇,指出该书“讲墨子荀子最好”;“书中讲的名学,无处不好”;“凡关于知识论方面,到处发见石破天惊的伟论”;讲墨子、别墨“都是好极了,我除了赞叹之外,几乎没有别的说”(注:《评胡适之〈中国哲学史大纲〉》,《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三十八》。),敬佩之情溢于言表。对他的《小取篇新诂》也表示“虽意见不能尽同,然独到处殊多可佩”(注:《复胡适之书》,《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三十八》。),还把此篇列入《国学入门书要目及其读法》墨学部分中。梁后来整理出版了《墨经校释》和《墨子学案》两书,不能不说是胡著催发出来的,后书第七章“墨家之论理学及其他科学”更是吸收借鉴了许多胡适的研究成果,而前书的出版又反过来成为胡适续作《墨辨新诂》的动力。两人互相批评、互相激发,共同推动了墨学研究的繁荣,为弘扬祖国古代文化的优秀遗产作出了有益的贡献。 梁启超与胡适关于墨学的讨论,既有相互肯定、相互鼓励的一面,更有相互批评与商榷的一面,这在现代墨学发展史上是有意义的。在墨学兴衰的原因分析、墨子生卒年代、墨学流派的考证方面,胡适充分发挥他清代正统派考据学殿军的特长,作了大量的严谨考证和开拓性的梳理工作,多有创见,但并非没有可指摘处。梁启超当时就指出,胡适所说的诸子产生的原因,“可算得几千年来中国通有的现象”,其“墨学消灭的三种原因还不甚对”;胡适对墨子年代的考订虽有卓识,惜仍“失之太前”;称后期墨家为“别墨”,是误解了“别墨”二字的含义,认《墨经》六篇同出一人之手,把它从墨子手上剥夺了,全部送给惠施、公孙龙辈乃是“根本致误处”。梁说:“别者,非正统之谓,乃墨者互贬之辞”,胡适断言《墨经》六篇皆非墨子所作的四条理由无一确当,“《大取》《小取》既不名经,自是后世墨者所记;……《经上》必为墨子自著无疑;《经下》或墨子自著,或禽滑厘、孟胜诸贤补续;……《经说》固大半传述墨子口说,然既非墨子手著,自不能谓其言悉皆墨子之意,后学引申增益,例所宜有”(注:参见梁启超《墨子年代考》、《评胡适之〈中国哲学史大纲〉》、《读墨经余记》等篇。)。以上几点批评,均能言之成理,持之有据,澄清了墨学中的许多是非,虽不中亦不远矣,故多为后人沿用。 反之,胡适虽欲就《墨辩》的时代和著者这一分歧点上有所辨正,只因双方“立脚点”有根本不同之处,无奈中选择了“虽辩之万言,亦终无合同之日,似不如各存一说以供读者之自择”的解决办法(注:《答梁启超书》,《胡适学术文集·中国哲学史》下册,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713页。)。他主要对梁氏治古学的方法提出了批评。 梁启超校释《墨经》遵循这样一条公例:“凡《经说》每条之首一字,必牒举所说《经》文此条之首一字以为标题,此字在《经》文中可以与下文连续成句,在《经说》文中,决不许与下文连续成句”(注:《读墨经余记》,《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三十八》第4页。)。 这条公例确实有助于校勘、解释《墨经》,梁据此在《墨经》的注解上提出了不少独到见解。胡适对其功用也是相当承认的,并表示将来校改《墨辨新诂》时当参用此法。但他认为梁氏牒经标题公例定得“太狭窄”、太严格了,若拘泥此法,必生流弊。由于梁氏怀疑“今本之《经》及《经说》皆非尽原文,必有为后人附加者”,遂根据自己的臆测,大段大段地删除《经》《说》原文。对此,胡适批评说:“这种大胆的删削与心理的揣测,依校勘学的方法看来,似乎有点牵强”(注:《梁任公〈墨经校释〉序》,《胡适文存》二集卷一。)。这一批评是十分中肯且击中要害的。梁胡二人研究国学时均喜“大胆的假设”,相对而言,胡氏方法更为精密,且极注重“小心的求证”的工夫,少有大误,梁氏则旧学气稍重,难免主观随意、穿凿附会之病。他们在墨学研究中时有歧见,也谈不上完美无缺,但各自作出的成绩与贡献为学界所公认。他们关于墨学的讨论,为墨学的进一步发展埋下了伏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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