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前的阵痛——略论道咸同时期中国近代外交体制的诞生(2)
因换约问题,英法等国与清廷再发冲突。1860年(咸丰十年),英法联军攻占了北京,其中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咸丰帝坚决反对公使驻京并面递国书、觐见皇帝。占领北京后,英法联军终于获得向京城直递国书的机会,但是咸丰帝却逃往热河,而逃过了英法等国公使觐见皇帝的一大“劫难”。英法等国只得同亲王奕訢进行交涉,从而使觐礼之争虽未能最终解决,却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英法等国公使虽未能“觐见”到“天朝”天子而可能心尤不足,但却见到了天子的钦差大臣及皇弟奕訢。这可能是此时期西方在觐礼之争上所取得的最好成就。 1860年(咸丰十年)《北京条约》对1858年(咸丰八年)的中英、中法《天津条约》加以追认,因此从近代国际法意义上讲,外国公使将来觐见清朝皇帝的礼仪已由具有国际法意义的条文加以规定。但咸丰帝一直没有回到北京,因此英法等国亲递国书也就没有投递的对象。这一投递国书以及觐礼问题,因咸丰帝的病逝,同治帝的年幼而一再拖延。直到1868年(同治九年),英法等国乘对第二次鸦片战争所订条约进行修约机会再度提出这一问题,并使之成为中外争执的激烈话题。 1868年(同治九年),英法等国借修约机会,再次将觐见问题与修约问题同时提出,并要求“同时议定。”[27]奕訢等想以中外礼节不合,阻止英法等国公使觐见,但是英法等国不再让步。[28]中外之间就这一问题一直不能达到一个圆满的解决。“同治中兴”的到来虽打开了中外“和解”与“合作”的局面,但是在处理传统外交体制与近代外交体制的更替方面,却很难化解这一僵局。 觐见问题一直拖延到1873年(同治十二年),该年是同治帝亲政之年,英法等外国公使以觐见祝贺为由,再度向清廷提出觐见皇帝问题。清方就这一重大问题向京城内外大员征询建议,其中大体有两派主张。一派认为外国使臣觐见大清皇帝应行中方觐礼,以存“天朝”体制[29];另一派认为既然中外局势已经发生巨变,清朝应从实际出发,顺应时势而接受西方的觐见。[30] 但是,时至19世纪70年代,中国在经受着两次鸦片战争的打击后,已经没有能力去维持“天朝”体制。随后日本又步西方后尘,从亚洲内部去破坏清朝传统外交体制即宗藩体制,这一行为最终导致了觐礼之争的解决。明治六年(同治十二年/1873)五月,日本使臣副岛一行借对《中日修好条规》进行修改,以及祝贺同治帝大婚的机会力求通过日本来打破清朝觐礼上的旧做法,以此提高日本在西洋各国之中的声望。日本方面称日本大使是在“各国公使的拱手环视之际,开始从正面来打破中国的冥顽。”[31]而其具体办法是:日本使节争觐时以回国相威胁,且称将为台湾生番事件而出兵台湾相恐吓。清廷出于缓和中日关系之目的,更重要的是想将日本纳入清方阵营,使日本起码不成为西方的帮凶,而在觐见礼仪上给了日本单独先予觐见的优待。[32]这样一来,自中俄礼仪争执以来的中外体制之争,最终在日本使臣的带领下破坏了“天朝”传统的外交体制。 二、道咸同时期中国近代外交体制的诞生中国的近代化是一个缓慢而艰难的过程,中国近代外交体制最终形成也是一个缓慢而艰难的历程。不仅如此,中国外交体制的形成同中国近代化的历程一样,都被烙上“被迫”、“无奈”的烙印,它是在西方殖民势力的入侵下才开始形成的。 笔者不敏,对中国近代外交体制的形成有着自己的看法。一般人认为条约体制的形成、公使驻京的实现、觐见问题的解决都是中国近代外交体制形成的重要内容。对此,本人有着不同的认识与感受。所谓的“外交”应该是中国同外国主动展开的双向关系,起码得体现出中国自身的主动性。而条约体制的确立、公使驻京的实现都烙上了中国被战败、被强制而不得不接受的烙印。如这也算中国的近代外交,那么充其量只能是逼迫而屈辱的外交。其实质是,当时清人并不认可不赞成这种交往。因此,从外交的必备元素--主动性上讲,这些外交行为,与其说是中国对外国的交往,不如说是西方各国与日本强迫清廷的外交。 那么中国在近代时期,何时才有算得上真正意义的外交呢?本人认为它是在中国有着对外交往的自我意识,并在该意识作用下近代外交模式基本确立后才开始的。具体言之,这一对外交往自我意识的形成及中国近代外交模式的确立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设立与对外事务的开展;第二,中国向外派使的尝试。下面就围绕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对这一时期中国近代外交体制的形成问题作一简要论述。 (一)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设立 在以儒家思想为统治内核的帝王时代、在中国皇帝自视为天子的天下世界里,敌体与平衡国家是难以存在的。正是如此,所以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设立之前、在“天朝”体制内,在礼、吏、刑、工、户、兵六部中只有处理“天朝”同藩部、属国之间的机构(清代为理藩院和礼部),而没有专门处理对等敌国的外交机构。 但近代中国的历史却是一个力求保留传统体制而又最终被近代体制所取代的历史。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而言,其最初成立的目的仍是为了“抚夷”。所以咸丰十年(1860),清廷在北京条约缔结之时,就“设抚夷局于嘉兴寺,奏准于内阁部院军机处各司员章京内,满汉各挑取八员,轮班入值。一切俱专照军机处办理”。[33]但是这一“抚夷局”却因时势的发展而越来越不适合实际需要。[34] 咸丰十年(1860)十二月三日,奕訢等人奏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时就称:“查各国事件向由外省督抚奏报,汇总于军机处。近年各路军报络绎,外国事务,头绪纷繁,驻京之后,若不悉心经理,专一其事,必致办理延缓,未能悉协机宜。请设总理衙门,以王大臣领之,……俟军务肃清,外国事务较简,即行裁撤,仍归军机处办理,以符旧制。”[35]即奕訢等奏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用心是用于处理各国公使驻京后日益繁多的交涉事务。但奕訢等虽贵为亲王,也不可随便变更“天朝”体制,因此他在奏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时,提出将来若“军务肃清,外国事务较简,即行裁撤,仍归军机处办理,以符旧制”的建议。 但从总理衙门最初命名,以及名称的更改等方面看,仍可以看出它诞生的艰难。总理衙门最初的命名为 “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并且是一个临时性的办事机构。之所以如此,完全是清廷出于避免该机构与传统外交体制发生背离之考虑。因为就此前的清代体制而言,能同中方发生联系的国家原则上只有两类。一类是以中国属国的身份或者朝贡国身份向清方表示臣服的国家;另一类是同清方无宗藩关系的互市国。除此而外,清方原则上不承认自己同外界有任何官方的交往。而两次鸦片战争后,西方各国已将“天朝”体制打翻在地,其用于处理中西关系的传统宗藩体制也被西方所拒绝,西方成为了既不是清方的属国也不是朝贡国的对等敌体。在如此境遇下,如果清方仍同这些西方国家发生官方联系,而又要避免伤害“天朝”传统体制,那么清方只能将它们纳入互市、通商国之类。因此,奕訢等在奏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时,清廷就要求将其命名为“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即其用意仍是想将这些国家纳入到“天朝”传统体制之内,并使之不致与“天朝”传统外交体制发生太大的冲突。 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奕訢等却发现再也无法将清方同西方之间的交往活动限定在“通商”范围内。他们的理由有两点。其一,上海、天津等开放口岸已经设有大员专管通商等事,在京总理衙门不便遥制;其二,西方人虽惟利是图,但“外貌总以官体自居,不肯自认为通商,防我轻视。”[36]正是出于以上两点考虑,奕訢等于咸丰十年(1860)十二月末,又奏请在关防及行文中除去“通商”二字。 对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在中国近代外交史上的意义,论者每有不同。[37]无论是认为总理衙门还保留着清人的守旧、自大情绪,还是认为它是中国近代化之关键,总理衙门的设立表明它是不同于“天朝”传统体制的新式外交机构,即新的外交模式开始在“天朝”体制内确立。它虽还具有传统的成分,受到传统因素的制约,但它却用新的方式、新的程序来处理新的问题;它虽在外力的胁迫下,为应付外来的新问题而设立,但也有在新的形势下“中兴”的领导人对外界认识加强后而主动加强同外部联系的积极成分。中国的近代化本身就是一个由被动、被迫应变向主动寻求应变,由被迫屈从向主动因应、主动寻求相转化的过程。 (二)向外派使的尝试 如同总理衙门的出现是中国近代对外交往新模式确立的重要标志,向外派使之尝试也是近代中国外交新模式确立的重要内容。 在近代以前,中国也有过向外国即主要是属国派使的经历。不过其意义与晚清时期清廷向西方各国派使有所不同。清代向属国派使多为“天朝”册封属国行为,因此其派使是一种体现“天朝”高高在上的行为。就这种象征着“天朝”与属国的尊卑屈从关系的派使行为而言,它具有极大的缺陷,它并没有为加强宗主国同属国之间的关系发挥出多大作用。不仅如此,宗藩关系下“天朝”向属国的派使行为还存在着诸多毛病。清代时人姚文栋就此做出过批判。他在读完日本人所著《琉球小志》后为其所做的《补遗》中就称:“……琉球素称稽古右文之邦,曩时策遣使臣至其国,非翰林,科道,则必门下中书,翩翩羽仪,不乏贤哲,而记载所及,求如此之条分缕析以考其山川形状,绝不可得,无他,驰虚声不求实事,虽多亦奚以为!”[38]作者对清方派使的批判可谓击中要害。正因为中国近代之前派往属国的使节多为“驰虚声不求实事”之辈,所以它与近代时期西方遣使东来,以及近代时期各国之间的驻使行为截然不同。 清代时期,西方较早向中国提出正式派使的是马戛尔尼使团,同样较早提出中国应向外国派使的也是西方国家。不过最早提出中国向西方派使要求的并非来自英国,而是来自沙俄。1686年(康熙二十五年)沙俄政府在给其特使费·阿·柯罗文的“训令”中就要求“博克达汗”“应遣使觐见沙皇陛下,其所携赠礼,不宜来自城外,应系可汗帝国境内所产。”[39] 同样,在此后的时间内,较早提出清方可向西方派出近代使节的也是西方国家。1856年(咸丰六年)8月,英使包令在给英国外交大臣的信中在提及派使驻京问题时就称:“中国公使常驻于巴黎、伦敦和华盛顿政府。对于这一点并不反对,但是我并不对这一项建议做多大的评价;也不认为这会是中国方面所希求的,至少就目前来说。”[40] 随着公使驻京的实现,以及总理衙门的设立,中外之间的交涉也日益增多,而外国公使驻京给清廷的影响也日益增强。但清廷出于传统体制考虑,对于是否派人出使非属国的西方国家一直犹豫不决。传统体制的继存,以及传统思想的力量仍给“天朝”人以巨大的制约,谁也不敢冒然迈出第一步,对森严的体制加以改变。因此,可以这么说,即使近代外交体制因西方的强制要求而被清廷勉强接受,即使西方与清廷的关系已经由传统关系变成近代国际法意义下的外交关系,“天朝”传统体制仍然是影响着清朝行为的重要准则。它不仅仍是处理清朝与其属国之间关系的主要标准,而且还对清廷内部的行为产生影响。 正是如此,所以当条约体制确立、总理衙门设立后,最初直接提出清朝应派使驻外建议的并非来自清朝内部,而是来自西方人士。1865年间,赫德在给总理衙门写的《局外旁观论》中就中国应派使驻外提出了强烈建议。他称“派委大臣驻扎外国,于中国有大益处。在京所住之大臣,若请办有理之事。中国自应办,若请办无理之事,中国若无驻其本国,难以不照办。”[41] 而1866年,英国驻华参赞威妥玛又在其上呈清廷的《新议略论》[42]中再度要求清方应向外国派遣驻使。[43]当赫德与威妥玛的建议被奕訢等大臣上奏清廷后,清廷认为,某些建议虽不免有外人“挟制”中国之意,但“如中国遣使分驻各国”,“亦系应办之事”。[44] 西方人士是首倡中国向外派使之人,这有着他们所处的优势。对于晚清时人而言,无论是朝中大员还是一般士绅都不敢对传统体制有所逾越。因此对于派使一事,或许他们中有人已认识到其必要性,但体制的传统力量却使他们不敢这样声言。正是如此,奕訢等在同治五年(1866)向清廷提出派人随赫德出洋考察时就称:“臣等久拟奏请派员前往各国,探其利弊,以期稍识端倪,藉资筹许,惟思中国特派使臣前赴各国,诸费周章,而礼节一层,尤难置议,是以迟迟未敢渎奏。”[45]而现在赫德等西方人士既然已正式向清廷提出了这一建议,那么奕訢等朝中大员就可以借此机会正式向清廷上呈这一建议。上呈的结果是,清廷认为派使出洋确有必要,但是朝廷也不敢轻易允准,而是建议听取朝中、地方大臣的意见。 尽管如此,但是清廷向外派使行为却早于各方讨论之前就开始着手准备。同治五年(1866)正月,奕訢等向清廷上奏,提出派使出洋的重要性。他称:“查各国提约以来,洋人往来中国,于各省一切情形,日臻熟悉,而外国情形,中国未能周知,于办理交涉事件,终虞隔膜。”[46]在此,奕訢等想乘赫德请假回国的机会,派人一道出洋考察。清廷因此准派斌椿率同文馆学生一道出洋。此次出洋虽非清廷派使驻外,但却为此后的派使驻外打开了通道,正是通过这一传统体制上的缺口,清廷开始主动地向近代外交体制靠近。 同治六年(1867),总理衙门为即将到期的修约活动做准备,它特就修约问题向朝中、地方大员征求意见。其中将派使出洋问题也在致各方官员的书信中一道提出,以询求他们的意见。与此前觐见问题一样,对于派使问题的讨论照样有不同的意见。但是中外交涉大局已经打开,外国驻京公使早已入驻,清廷对外政策也已经发生了变化,总理衙门已经设立,因此派使问题必将解决。与总理衙门设立代表着中国外交的近代化一样,向外派使也是近代外交体制确立的重要标志。派使的经过,派使的实现就是中国外交近代化的实现。 自鸦片战争至清廷正式派郭嵩焘出使英国,中间相隔了25年(1842-1876);如果从西方派使驻扎清朝京师开始算起,中间也相隔了17年(1860-1876)。中国外交近代化的过程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其传统体制向近代体制的转变也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清朝对外驻使的最终实现虽不在道咸同时期内,但是,道咸同时期内的一系列冲突、尝试为清廷最终对外驻使提供了必要的经验与心理准备。同时以派使为代表的清方行为也表明了传统体制在近代外交体制的冲击下逐渐萎缩,并让位于近代外交体制的发展倾向。 总理衙门的设立、对外派使的实行都是近代时期清廷对外交往新模式确立的标志。以上事实表明:在鸦片战争后,在条约体制确立、公使驻京实现以及觐见问题的最终解决之同时,清朝同西方和日本等非清朝属国之间的交往方式也已发生变化,而对外交往新模式的出现则标志了中国近代外交体制开始确立。 三、道咸同时期时人外交意识的演变经过道光、咸丰、同治三代时间中外冲突与磨合,最终使清朝统治者不得不对西方强权势力作出让步,在中外交往上采用西方近代外交体制。这一冲突与磨合不仅影响着清廷同外国交往时的行为和中国传统外交体制的演变,而且也给清人的思想意识以较大触动,并诱导他们的外交意识也在发生变化。 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前,虽然清朝与西方各国势力相较,已显衰落,但是在绝大多数时人的思想意识里,“天朝”仍是世间最强大、最富有的国家,“天朝”体制仍是优越于西洋的制度,教化“四夷”最有力的思想武器。正是如此,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琦善明确提出“御外夷之法”为“御外夷以智,不啻拊其背而即振其顶也。抚亿兆以仁,不特革其面而即洗其心也。”[47] 但是经过两次鸦片战争冲击,清廷已经败于西方“洋夷”之手,它不仅签订了屈辱的对外条约,而且还得屈从西方“夷人”的交往规则,“天朝”体制、“天朝”独尊在西方“洋夷”面前已被糟蹋得一文不值。至此,晚清时人对时局及中西变化的认识也在发生变化。[48]本文略举以下方面事例,以为证明。 (一) “运会论” 和“变局论”的产生 首先,在道咸同时期中外变局的刺激下,时人对所谓天下变局有了自己的认识,他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运会”或“变局”观点。如魏源在《海国图志》中就称:“从古不通中国之地,披其山川,如阅一统志之图,览其风土,如读中国十七省之志。岂天地气运自西北而东南,将中外一家欤?”[49]同时,徐继畲也在道咸同时期中外变局的刺激下提出了自己的“运会”论观点。他称:“欧罗巴一土,以罗经视之,在乾戍方,独得金气[50]”。李鸿章也有此类认识,他曾称:“特其制造之巧,得于西方金行之性,又专精推算,发为新奇,遂几于不可及。”[51]在鸦片战争之后,时人对于西方为何能够挫败“天朝”,感到不可思议,赫赫“天朝上国”何以不敌西方“蛮夷”更使他们感到惊愕。在还没有找到引发东西方这一变化的真正原因之前,他们用一种近似于迷信的观点来解释这一巨变,它表明时人思想意识在这些刺激下发生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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