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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与万历《大明会典》纂修(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 原瑞琴 参加讨论

对于纂修任务的完成,张居正还坚持立定编纂期限,即所谓“定为章程,严其限期”。[4](卷四十《纂修书成辞恩命疏》)如在纂修世、穆两朝《实录》时,他提出:“每月各馆纂修官务要编成一年之事,送副总裁看详。月终,副总裁务要改完一年之事,送臣等删润。每年五月间,臣等即将纂完稿本,进呈一次。十月间又进呈一次。大约一月之终,可完一年之事;一季之终,可完三年之事。从此渐次累积,然后成功可期。”[4](卷三十七《纂修事宜疏》)
    其四,加强纂修官的管理与考核。
    为了完成万历《大明会典》的纂修,张居正对纂修官员提出严格的要求。各官包括副总裁“每日俱在史馆供事”,不得随意外遣;各馆纂修官要以职业为重,以“公家为急”,不得“别求差假,图遂私情”。他还将整顿吏治的考成法推及史职,强化了对纂修官的履职考核。提出:“书成之日,分别叙录,但以效劳多寡为差,不复计其年月久近。如此,庶人有定守,事易考成,在各官可免汗青头白之讥,而臣等亦得以逭旷职素飱之咎矣。”在张居正看来,“国家用人之理,宗核名实之道,实寓于斯”[4](卷三十七《纂修事宜疏》)。
    其五,完善史馆供给制度、门卫制度。
    张居正为了保证实现专任责成的目的,坚持完善史馆供给制度,保障包括酒饭、笔墨、木炭、桌、凳、砚、炉、象牙书圈、纸札等史馆所需办公用品的有效供给。在《明神宗实录》卷五十二中记录了“大学士张居正等以重修《会典》请日给副总裁、纂修等官及各员役供事者酒饭、笔墨、木炭等项,照旧开支。其桌、凳、研、炉、大小象牙书圈,内监照数送用。刑部、都察院按月支送纸札。外用办事吏二十名,分送各馆管理册籍,启闭馆门,匠役并校尉照旧应用”[3](卷五十二“万历四年七月丁未”条)。“其合用纸札、笔墨、酒饭等项,照纂修例给”[4](卷四《议处史职疏》)。他还提议由政府向史官提供校尉、办事吏、匠役等员工,加强了《会典》馆的门卫制度。这是前两次《会典》修纂时所没有的。门卫制度也是史馆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保证修史环境的安静,提高修史效率,同时也做好保密工作,张居正建议史馆要加强门卫制度,不准闲杂人员随便出入。他在《议处史职疏》中上言:“除典守誊录人役随同共事外,一应闲杂人等,不许擅入!”[4](卷四《议处史职疏》)守卫史馆的人员便是前揭之校尉。
    三、删润之功
    万历《大明会典》纂修,张居正的删润之功甚为显著。神宗皇帝之所以让张居正做总裁把守“删润”之关口,主要基于长期以来张居正在国家治理、改革中水平和能力,尤其是基于张居正在完成世、穆两朝《实录》纂修中的杰出贡献。
    张居正在总裁两部《实录》期间,按诸司之掌故,网罗旧闻;探内府之秘藏,铺张盛美。事务阕疑而核实,词皆举要以删烦。至于大经大法之所存,则特书屡书而不一,参互考订,三易稿而成编;润色讨论,十逾年而竣事。张居正表白:“惟我皇祖世宗皇帝实录……虽皆出于诸臣之手,然实无一字不经臣删润,无一事不经臣讨论。既更定其文义,复雠校其差讹。穷日逮夜,冒暑凌寒,盖五年于兹,而今始克就”。[4](卷四十《纂修书成辞恩命疏》)对此,神宗皇帝在万历五年(1577)八月《世宗实录》告成时,曾给予张居正很高的赞誉:“皇祖四十五年《实录》,字字句句都是先生费心看改几次,我尽知道。”[4](卷四十《纂修书成辞恩命疏》)
    张居正对万历《大明会典》的纂修,其中“删润之功”与两朝《实录》纂修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万历《大明会典》全书在内容、体例、形式等方面,都超迈前修,更趋完善,不仅补充了自初修、二修以来历朝事例,以六部为纲,分述诸司职掌,还附以事例、冠服、仪礼等项,且增加插图,内容详赡,形式活泼。万历《会典》之所以取得如此成就,与张居正的悉心筹划密切相关。早在万历《大明会典》纂修的肇始阶段,张居正在请修奏疏中就阐述了许多重要的纂修思想。
    首先,张居正对过去《大明会典》中存在的问题给予高度重视。他在《请专官纂修疏》中谈到:“《会典》一书,我祖宗列圣典章法度,纲目具存。第简编浩穰,精核实难。我皇祖世宗肃皇帝,尝见其一二舛误,申命儒臣重加校辑。比及进览,迄未颁行,似于圣心犹有未当。今特命卿等校订差讹,补辑缺漏,督率各官,悉心考究,务令诸司一体,前后相贯,用成一代画一经常之典。”[4](卷四十四《请专官纂修疏》)
    其次,张居正对于过去官修史书特别是《大明会典》的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地分析,有较为清晰的认识。如万历六年,张居正上此奏疏,指出《会典·礼典》中,有关宗藩一事,前后矛盾,最为混乱,列举事例未当者十一条,并请求在这次重修《大明会典》时,将《礼典》有关宗藩者,集中起来,分类编录,删去牴牾部分,使前后一致;再由群臣研究妥当,最后由神宗亲自裁决定稿,使之成为万世的典范。万历六年十二月,神宗则根据张居正的建议,命纂《宗藩要例书》颁示诸王。
    关于宗藩条例所存在的问题,张居正列举了“未妥”之处:
    然以臣等愚见观之,揆诸事理,尚多有未当者。推原其意,徒以天潢支派浩繁,禄粮匮乏,国家之财力已竭,宗室之冒滥滋多,不得不由为堤防,严加裁抑。顾集议之始,未暇精详,中间彼此矛盾,前后牴牾。或减削太苛,有亏敦睦,或拟议不定糜所适从;或一事而或予或夺,或一令而旋行旋止;或事与理舛,窒碍难行;或法与情乖,轻重失当。徒使奸猾得以滋弊,有司无所持循。略举数端,可知其概。如亲王乐工二十七户,乃高皇帝所定,载在《会典》。盖以藩王体尊,其燕飨皆得用乐,不独迎接诏敕为然。今乃概从裁革,此减削太苛,事例之未妥者也。又如亲王故绝既许为之继封,以重大宗。又云亲弟亲侄,方许请继。及查例行之后,亦有不由亲弟亲侄而继封者……[4](卷四十三《请裁定宗藩事例疏》)
    于万历七年十二月,张居正等题称宗藩未妥事件,乞敕本部将条例再加斟酌,并累朝见行事例系关宗藩者,悉行裒集分类编录,仍会多官议拟题请着为宪令,开送纂入会典。已经奉旨钦依,待具有次第题请,会官集议,臣等礼部会同宗人府六部、都察院各堂上官、通政司大理寺各掌印官及该科官驸马都尉许从诚等,将大学士张居正等所题宗藩条例未妥一十二事,并推广未尽事宜及见行事例条例所未备者,通行欵开详加酌议,惟求情法适中,科条画一,足以昭示久,远为经常不易之规。谨逐一开列前件具题上。[3](卷九十四“万历七年十二月甲午”条)
    第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维护万历《大明会典》的权威。张居正在奏疏中谈到:“今若止将旧本誊写,附以新例,则不过重录续编而已,岂圣明所以属托臣等之意呼?”“已经开馆纂修去后,近该副总裁等官,将所编草稿,呈送臣等删润。止将旧《会典》并嘉靖二十九年续修进呈,未奉钦依。旧稿誊写一遍,稍续以近年事例,中间体例,尚有未当,纪载颇多缺漏。良由副总裁诸臣,各有部事相妨,无暇讨论讲究。臣等欲另为修削,苦阁务浩繁,力有弗给;欲因仍旧贯,聊取完事,则于愚心实有未安者[4]”(卷四十四《请专官纂修疏》)。同时,对编入《会典》中的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坚持国家法规的生成秩序,以维护《大明会典》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明神宗实录》载张居正等题称宗藩未妥事件说:
    恭候圣明裁定,臣等礼部并将旧行条例删去烦文,止存节要,会为一书,进呈御览,刊刻成帙,颁布各王府,永永遵承。以后一应请乞,但有不遵定例妄援渎扰者,所奏事情径自立案不行,仍听本部及该科参奏得旨,依拟刊布纂入会典。[3](卷九十四“万历七年十二月甲午”条)
    又如《明神宗实录》八十四卷“万历七年二月乙酉”条载:“今重修会典,此等条例都着议拟停当改正,行合无敕下,礼部遵照前旨,将前项条例再加斟酌,并上请圣裁,着为宪令,然后开送臣等纂入会典,庶法以画一,万世可遵矣”。[3](卷八十四“万历七年二月乙酉”条)
    第四,推动纂修体例的发展和完善。
    张居正在奏疏中还对《大明会典》体例提出改进,即要“抡选儒臣,分局纂修”,对“节年题准见行事例,分类编集”[4](卷四十《请重修〈大明会典〉疏》)。后来这一思想在万历《大明会典》纂修中时得以体现,改变旧《会典》仅以编年排序的方法,制定了“从事分类,以类分年,而以‘凡’字冠于事类之首,各年俱以圈隔之”⑥的纂修凡例。这样《大明会典》横向按官署分类,同时“籍册可据者,先后具载”进行编年排列,使得所记事例始末完整,一一贯通。
    万历《大明会典》全书二百二十八卷,与弘治《大明会典》相比,万历《大明会典》中吏部少二卷,户部增三卷,礼部增十一卷,兵部增二十卷,刑部增二卷,工部增十一卷,六科单立一卷,太仆寺单立一卷,太医院单立一卷,合计共增四十八卷。万历《大明会典》的体例较弘治《大明会典》有相当大的发展,体例更加完善。
    一是,语言表述更加系统化。弘治《大明会典》在体例上,其行文有一大特点,“一以《职掌》为主,类以颁降群书,附以历年事例。”⑦ 凡“纂辑诸书,各以书名冠于本文之上。采辑各衙门造报文册,及杂考故实,则总名之曰‘事例’”。即《大明会典》全书一律以《诸司职掌》为主,在每一类典制中,首列《诸司职掌》条文,且“凡旧文皆全录”⑧,次列颁降群书。
    二是,标目更加准确。所谓标目,是在一部书内,按照不同的内容分别标出来的。万历《大明会典》严格按照《凡例》的规定,以现行体制为准,各载十三司职掌于前,叙列事例于后,不分四科,较弘治《会典》在标目上更为准确;万历《会典》卷十二《吏部十一》将其更正为“责任条例”,标目较为准确地反映了内容。
    三是,结构更加完备。弘治《大明会典》一百八十卷,万历《大明会典》二百二十八卷,从卷数来看,后者较前者多出四十八卷。万历《会典》因革损益,对其目进行了调整补充。从而使《大明会典》体例结构脉络清晰,更系统规范,不仅便于检索,且更有利于实际执行。
    当然,万历《大明会典》纂修绝非张居正一人之功,而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但值得思考的是,张居正去世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形势出现了重大变化,明代官修史书活动也受到了严重影响,虽然万历《大明会典》在万历十五年最终得以成书,但此后的明代官修史书即出现了大的滑坡,《明神宗实录》等官史的修纂连年累月久拖不成,学界认为自张居正修成《明世宗实录》后,没有总裁张居正的明代史馆再次陷于管理混乱和懈怠弛废的状态。
    事物的发展从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促使我们对事物有更深入的认识。仅就万历《大明会典》纂修而言,张居正在其间所推行的史馆制度改革、为后世积累官修史书的丰富经验,以及所体现出的奋发有为的改革精神,都对后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注释:
    ①《大明会典》简称《明会典》或《会典》,在论文行文中或用《大明会典》、或《明会典》或《会典》都为明朝会典的统称,若特指某朝所修,在其前加年号,以明示。
    ②文中标[3]的均出自《明神宗实录》,具体出处见所引内容后的括号内。
    ③《明穆宗实录》卷二十一“隆庆二年六月庚子”条。
    ④文中标[4]的均出自《张太岳集》,具体出处见所引内容后的括号内。
    ⑤万历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皇帝敕谕内阁》,载万历《大明会典》卷首。
    ⑥《明会典·重修凡例》,载万历《明会典》卷首。
    ⑦武宗:《御制明会典序》,载万历《明会典》卷首。
    ⑧《明会典·弘治间凡例》,载万历《明会典》卷首。
    参考文献:
    [1](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二百三十·张居正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一《重修会典》[M].北京:中华书局,1959.
    [3]明神宗实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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