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与香港回归
香港回归是当代中国和平统一工程的成功典范,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历史的杰出贡献。本文旨在对邓小平在香港回归中的历史功绩作一全面、系统的述评。 一 新中国建立初期,由于特殊的内外环境,为了打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阵营对新中国的全面封锁,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作出了“暂时不动香港”的战略决策,以保留这一“国际通道”,“长期打算、充分利用”。我们的基本立场是:不承认英国通过武力强加于中国的三个不平等条约,三个不平等条约对于我们没有任何约束力;中国将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恢复行使对香港地区的主权;在通过谈判和平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之前,暂时维持香港现状不变。 邓小平首次公开介入香港问题,是在1974年的5月25日,第二次复出的邓小平参加了毛泽东、周恩来与来访的英国前首相希思的会见。当天晚上,邓小平在欢迎希思的宴会上发表讲话,代表中国政府声明:香港问题作为中英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将“在适当时候予以解决”。邓小平说:“尽管中英两国社会制度不同,在我们两国之间还存在着在适当时候予以解决的问题,我们完全可以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求同存异,交朋友,发展关系。”[①] 香港回归的历史契机出现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新中国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以后,第三次复出的邓小平代表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向全党、全国人民正式提出了在80年代、90年代争取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奋斗目标;并且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为香港问题的历史性解决打开了思路。 邓小平和平统一祖国的“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思想萌芽,最初产生于1978年下半年中美建交的过程中。1978年10月、11月,邓小平在会见来访的外国客人谈到和平统一祖国的问题时,多次申明“我们在台湾的政策将根据台湾的现实来处理”,“在解决台湾问题时,我们会尊重台湾的现实”。标志着新中国的对台政策已经开始走出“武力或和平解放、一国一制”的传统模式,向“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新思维”转轨。这一历史性变化集中体现在1979年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和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委员长对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向国内外公开阐释的关于台湾同祖国大陆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政策上。1982年1月,邓小平在会见海外学者李耀基时评论叶剑英“九条”说:“九条方针是以叶剑英委员长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两制是可以允许的,他们不要破坏大陆的制度,我们也不要破坏他那个制度。不只是台湾问题,还有香港问题,大体也是这几条。”这是邓小平第一次正式使用“一国两制”的概念。从此,“一国两制”就成为新时期和平统一祖国这一基本国策的代名词。 需要指出的是,邓小平提出“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最初的着眼点是台湾问题,其次才是香港问题。但是由于台湾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在台湾问题上迟迟没有取得应有的实质性进展。有鉴于此,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审时度势,决定将和平统一祖国的战略重心转移,把“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突破口定位在条件相对成熟的香港问题上。 事实上,“冰封”的香港问题首先是由英国方面“解冻”的。按照1898年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的规定,租期“99年”的“新界”1997年6月30日届满。面对“九七大限”,港英当局从70年代末期开始就已经承受着前途无定的政治与经济的双重压力,一轮轮移民潮、逃资潮对香港的稳定、繁荣,对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贸易中心、制造业中心、服务业中心、航空中心、海运中心、旅游中心、信息中心的地位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力,许多人担心,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经济奇观“香港现象”将从此消失。所以,英国方面迫切地希望了解中国方面关于香港“九七”前途的态度。 邓小平晚年设计香港回归是从1978年下半年开始的。当时引起邓小平思想兴奋的焦点主要是:一、究竟在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在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尽可能地实现平稳过渡;二、如何在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以后继续保持香港的稳定、繁荣,最大限度地利用香港的经济价值为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了做到心中有数,邓小平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亲自与香港人进行多次交谈,并数次派人到香港进行实地研究。当时成立了一个专门小组来调查研究这个问题。……该小组首先分析了使香港经济获得成功的各种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形成的条件,然后研究了这些因素能否在1997年后存在下去。答案是积极的”[②]。因此,当英国方面就香港“九七”前途向中国方面“发难”时,邓小平“一国两制”科学构想虽然尚未系统化、理论化,但是基本思路已经明晰。直到1982年4月,中国人民的老朋友、英国前首相希思第四次访华并接受邓小平会见时,邓小平才明确表示:他同意希思的看法,现在是考虑处理香港问题的时候了。接着在同年6月,邓小平又借会见香港知名人士费彝民、王宽诚等人的机会,正式对外公布了中国政府处理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和原则:(一)一定要在1997年收回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不能再晚;(二)在恢复行使主权的前提下,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即“收回主权、保持繁荣、制度不变、港人治港”的16字方针。这样,中英双方谈判解决香港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中国政府正式向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发出了访华邀请。 二 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了撒切尔夫人。“此前,中国总理同她举行了会谈。中国领导人正式通知英方,中国政府决定在1997年收回整个香港地区,同时阐明中国收回香港后将采取特殊政策,包括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由香港当地中国人管理,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等等。撒切尔夫人则坚持三个不平等条约仍然有效,提出如果中国同意英国1997年后继续管治香港,英国可以考虑中国提出的主权要求”[③]。针对撒切尔夫人的强硬态度,邓小平在会见她时发表了措辞激烈的谈话。邓小平开门见山地讲:“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是明确的,这里主要有三个问题。一个是主权问题;再一个问题,是1997年后中国采取什么方式来管理香港,继续保持香港繁荣;第三个问题,是中国和英国两国政府要妥善商谈如何使香港从现在到1997年的15年不出现大的波动。” 关于第一个问题,邓小平明确地阐述了中国政府坚持的三个基本立场:“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九龙”。邓小平指出:“中国和英国就是在这个前提下来进行谈判,商讨解决香港问题的方式和办法。”邓小平情绪激动地讲:“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如果中国在197年,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48年还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待,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待。如果不收回,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人民就没有理由信任我们,任何中国政府都应该下野,自动退出政治舞台,没有别的选择。”因此,邓小平代表中国政府申明:“不迟于一、二年的时间,中国就要正式宣布收回香港这个决策。”这实际上已经提出了中英谈判解决香港问题的时间表。 关于第二个问题,邓小平充满自信:“我不担心这一点。”“我相信我们会制定出收回香港后该实行的、能为各方面所接受的政策。”邓小平指出:“保持香港的繁荣,我们希望取得英国的合作;但这不是说,香港继续保持繁荣必须在英国的管辖之下才能实现。香港继续保持繁荣,根本上取决于中国收回香港后,在中国的管辖之下,实行适合于香港的政策。香港现行的政治、经济制度,甚至大部分法律都可以保留。当然,有些要加以改革。香港仍将实行资本主义,现行的许多适合的制度要保持。”邓小平还阐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观点:“如果中国把四化建设能否实现放在香港是否繁荣上,那么这个决策本身就是不正确的。” 关于第三个问题,邓小平并不掩饰他的忧虑:“我担心的是今后15年过渡时期如何过渡好,担心在这个时期中会出现很大的混乱,而且这些混乱是人为的。这当中不光有外国人,也有中国人,而主要是英国人。制造混乱是很容易的。”邓小平提醒撒切尔夫人注意:“我们还考虑了我们不愿意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在15年的过渡时期内香港发生严重的波动,怎么办?那时,中国政府将被迫不得不对收回的时间和方式另作考虑。”这是邓小平首次谈香港问题的“意外”处理。 最后,邓小平向撒切尔夫人建议:“达成这样一个协议,即双方同意通过外交途径开始进行香港问题的磋商。前提是中国收回香港,在这个基础上磋商解决今后15年怎样过渡得好以及15年后香港怎么办的问题。”[④]对此,撒切尔夫人表示接受。 邓小平的这个讲话,旗帜鲜明地表达了中国政府解决香港问题的决心和立场,彻底打破了英国人不切实际的幻想,外电称:“铁娘子遇到了钢汉子。”对于与邓小平的这次会谈,撒切尔夫人后来回忆:“我与邓小平会面,而他果然不负务实之名,香港问题在他手中打开症结。”虽然“整个会谈毕竟不如想像中失败”,但是她不得不承认:“当我在1982年9月之际,英国的世界地位,与我自己的地位都已因为福克兰的胜利战果而有了改变。此时唯一的反挫,应就是与中共就香港问题的谈判了。”[⑤] 撒切尔夫人访华结束以后,中英双方即开始通过外交途径就香港问题进行秘密磋商。但是由于中英双方在香港问题上所执的立场迥异,两国特使之间的接触一直僵持到1983年初也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包括在正式谈判时的议程及程序这样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上,都无法建立共识,取得比较一致的意见。 对于中国方面所提出的“收回主权、保持繁荣、制度不变、港人治港”的方针,英国方面一方面坚持“三个条约有效论”,另一方面则坚持“主权与治权分离论”,声言香港的成功之道就在于英国人的有效管理,英国人必须在“九七”之后留下来以继续保持香港的稳定与繁荣。他们主张,即使英方同意作出让步,答应1997年香港“易帜”,那也只能采纳“中方当董事长、英方作总经理”的过渡办法。在这个过程中,英国方面相继打出了所谓的“经济牌”、“信心牌”、“国际牌”来向中国方面施压,并且节外生枝,策动香港的亲英势力,提出所谓的“三方会谈”方案,说什么香港的命运和前途不能在没有香港“民意”的参与下,由中英两国决定,主张第26任港督尤德作为600万港人的代表参加关于香港问题的外交谈判,形成中英港“三足凳”。在这种情况下,邓小平明确表态“不作李鸿章第二,租约不予延长”。1983年1月,邓小平代表中国政府发表了“最后通牒”式的谈话:如果中英谈判无法正常进行,中国方面将在不迟于1984年9月以前,单方面地宣布收回香港的决策和对香港的政策。如果香港在过渡时期内发生大的波动,中国方面将不得不考虑改变收回香港的方式和时间。同时,邓小平指示“让英国人下台阶”。[⑥]即谈判可以不从主权问题谈起,先谈“九七”以后怎么办。一张一弛,表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统一。1983年3月,撒切尔夫人写信给中国总理,作出了她准备在某个阶段向英国议会建议整个香港主权回归中国的保证:“只要英国政府和中国政府之间,能够就香港的行政管理安排达成协议,而这些安排能够保持香港今后的繁荣与稳定,又能为中国政府、又为英国议会所接受,我就准备向议会建议,使整个香港的主权回归中国。”这样,中英谈判就开始走向正轨。1983年7月1日,中英两国政府同时发表公报,宣布关于香港前途问题的第二阶段会谈,将于7月12日在北京开始。 正是按照中国共产党传统的“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原则和斗争策略,中国方面在22轮关于香港问题的外交谈判中,克服了重重阻力,解决了一个个棘手的难题,使这场“举世瞩目”的外交大战取得了预期的成果,使搁置了一个半世纪之久的历史遗留问题得以圆满解决。1984年10月,22轮外交谈判刚刚告一段落,邓小平与党内的老同志一起回顾了这场“特殊的战斗”,深有感触地说:“香港问题为什么能够谈成呢?并不是我们参加谈判的人有特殊的本领,主要是我们这个国家这几年发展起来了,是个兴旺发达的国家,有力量的国家,而且是个值得信任的国家。”“当然,香港问题能够解决好,还是由于‘一国两制’的根本方针或者说战略搞对了,也是中英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⑦]1984年12月,撒切尔夫人作为英国首相第二次访华。19日下午5时30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西大厅举行正式签字仪式。邓小平高屋建瓴地总结道:“我们两国的领导人就香港问题达成协议,为各自的国家和人民做了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香港问题已经有近一个半世纪的历史,这个问题不解决,在我们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总是存在着阴影。现在这个阴影消除了,我们两国之间的合作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前景光明。”[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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